电影也被称为运动画面或动态画面,即“映画”,是作品视觉艺术形式,通过使用移动图像来表达沟通思想,故事,认知,情感,价值观,或各类大气模拟体验。“电影”一词是电影摄影的缩写,通常用于指代电影制作和电影业,以及由此产生的艺术形式。
电影不仅仅是一门艺术,更是一项复杂的商业运作。它涵盖了从创意构思到观众观看的整个过程,是一个多层次、多领域的综合体。
电影是商品,可以给观众带来文化娱乐和精神享受,具有交换价值和商业价值,属于经济范畴,必须遵循经济规律。然而,电影作为精神文化商品,又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其特殊性表现为:电影属于意识形态范畴,具有超越经济之外的文化、社会和政治属性,承担着弘扬主流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观的任务。
1、电影行业市场化程度和竞争情况
电影行业的利润主要来源于国内市场票房收入、境外销售收入以及电视台、网络的版权销售收入,其利润水平高低与整个电影市场的活跃程度和竞争激烈程度密切相关,实力不同的企业间利润水平差距较大。随着在投资、发行、放映等环节中新竞争主体的不断进入,必定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现有的电影行业市场格局,从而有可能降低行业的平均利润率水平。
预计未来电影行业的整体利润率水平在产业优胜劣汰的过程中将趋于稳定。而随着我国电影市场整体环境的不断改善和日趋成熟,资金、人才等市场资源向大型电影企业倾斜的趋势将更为明显,这使得具有资金、人才、管理优势的大型电影企业在竞争不断加剧的市场环境中仍能在较长时间内保持较高的盈利水平。
(1)电影投资制作环节
2003 年底,广电总局相继颁布了《电影剧本(梗概)立项、电影片审查暂行规定》《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等,这些文件降低了电影制片领域资格准入门槛。2016 年 11 月 7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正式取消了此前关于电影制片单位的审批。发展至今,电影生产领域市场化程度已经较高,民营电影公司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电影投资主体可以分为国有电影单位和民营电影公司。
目前,我国国有电影单位主要包括中影股份、上海电影、长春电影集团、珠江电影集团等单位,其拍摄的影片大多以特定题材为主题,承担较多舆论宣传职能,如农村电影、儿童电影、红色及革命题材电影等。这类电影由于题材和拍摄目的特殊,因此在突出其舆论宣传价值的同时,不能够使其商业价值得到最大程度的体现。
国内民营电影公司主要包括本博纳影业、华谊兄弟、光线传媒和万达电影等。民营电影公司运作机制较为灵灵活,投资拍摄的影片大多会聚焦市场热点题材,获得更好的市场收益和回报。
(2)电影发行环节
中国电影的发行和放映环节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运行,市场化程度并不高,主要由国有电影企业经营。2002 年以来,随着《电影管理条例》《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以及《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出台,电影产业逐步向民营资本及外资开放。
目前,对于民营资本参与电影发行及放映业务的经营限制已经显著减少,并且允许外资在不控股的情况下参与影院建设和投资,但是相关产业政策仍强调以公有制为主的产业格局以及国有文化企业(集团)的主导作用。
在实际经营中,由于国有电影企业拥有长期的经营历史,在产业布局、人才积累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历史沉淀,因此,在现有的电影发行、院线及影院经营的各个环节中,大型国有电影企业仍然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能力;另一方面,尽管民营企业参与经营电影行业的时间相对较短,但是凭借灵活的经营机制,在发行业务领域中的市场份额则呈现上升的态势。
从市场集中度和竞争格局上来看,在进口电影发行业务环节,由于中影集团和华夏电影具有进口片发行专营资质,因此其市场份额处于垄断地位。在国产电影发行业务环节,民营电影发行公司占据了大部分的市场份额。
(3)电影院线环节
院线市场方面,截至 2021 年底,全国城市电影院线共51 条。随着行业监管的不断放宽,以万达影视为代表的民营企业和以 UME 为代表的港资不断发展壮大,这不仅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中国电影院线市场的竞争格局,也推动着院线市场的市场化水平。
(4)电影影院环节
影院市场方面,市场化程度逐渐提高,随着我国电影票房市场在过去十年中的高速增长,2023年中国内地电影市场银幕数升至8.6万块,继续位居全球第一。,影院的增长尤其是民营影院的增长成为我国电影产业规模稳步发展的重要基础。从单体影院的票房和分布来看,我国影院市场的集中度较为分散。2021年票房最高的前 10 家影院市场份额占全国票房不到 2%。
影院投资管理公司是投资控股多家影院的管理公司,对其下属影院通过资本管理、运营管理、人员管理等形式进行管理。根据猫眼电影的数据,2023年中国内地电影市场总票房549.15亿,同比2022年增长83.5%,基本恢复至2017年水平,全球票房贡献比例提升至23.3%,创2019年疫情以前新高。观影人次12.99亿,同比增长82.56%;放映场次1.31亿场,同比增长28.08%。
2、电影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1)制作外包模式
题材选择和剧本开发是影视公司电影业务的起点,影视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舆论导向、观影喜好、国家政策等因素,选择适当的影视剧题材,根据该题材进行剧本创作。立项审核是影视公司在项目较为成熟阶段剧本初稿完成后,由影视公司向广电总局进行备案公示,取得《摄制电影片许可证》。
目前国内影视公司制作环节多数以委托承制方式为主,这是由电影行业的特点决定的。不同题材电影对主创人员(包括编剧、导演、演员、监制等)的素质要求各不相同,一家影视公司很难具备能够拍摄各种类型题材电影的制作团队。
知名制片人、知名导演和知名演员也往往乐于成立以之为核心的制作公司或工作室,而不是受雇于某一家影视公司,该类型制作公司能充分发挥创作人才的创造性和想象力,尊重艺术创作的规律,适合特定题材的电影制作。影视公司根据电影题材、剧本要求和档期,选择适合该部电影的承制公司。
承制公司单独组建或与主投方共同负责组建优秀的电影制作团队,并负责拍摄过程中导演及演员遴选、设备采购、人员报酬、技术等工作。影视公司从对影视题材的选择、验收、财务预算和核算等,一定程度上实现对影片内容和制作的监督和控制。
剧组是电影业务流程中拍摄环节的具体执行者。剧组是参与电影拍摄工作的演职人员组成的工作团队,按照职能细分为导演、监制、摄影、录音、美术等不同工作组。剧组的主要负责人为导演和监制。导演全面负责影片的创作(摄制)工作,监制则协助制片人对影片的财务预算、资金开支、摄制进程、剧组人员选聘等方面进行管理。
监制通常委派制片主任常驻剧组具体经办剧组的日常管理、财务开支、后勤保障等各项行政性工作。剧组内部的大多数工作小组是由导演和监制根据影片拍摄的实际需要所聘请的专业人员临时组建,演员组因其在影片中的特殊地位一般由制片人、导演和监制三方共同推荐、选择及确定。
(2)分账模式
电影的档期由发行方向广电总局申报,并由广电总局将影片档期下发至各大院线,影片的票房收入基本在该档期内实现,销售成本也相应在此期间进行较为集中的结转。在我国电影市场中,影片放映后的网络播映权等其他后续销售收入的规模较小,影片的销售收入大部分来自影院的票房收入。
根据目前行业一般操作惯例及市场格局,主要采用票房分账模式在制片、发行、院线及影院各个业务环节之间分配电影票房收入。
票房收入的分配程序一般是:影院将票房收入扣增值税金及附加和国家电影专项资金后的净额(即:净票房收入)按约定的比例分给院线公司,院线取得票房分账款之后,扣除院线的服务费后分给华夏电影或中影数字,由华夏电影或中影数字按协议约定收取发行服务费后向各发行公司支付票房分账款。发行公司取得票房分账款(即:发行收入)后,由发行公司与制片公司对发行收入按约定比例进行分成。
在票房分账比例方面,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指导性意见,对于国产分账影片,影院的分账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50%,投资方的分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3%;对于国产买断影片,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院线公司与影院的分账比例;对于进口分账影片,由负责进口分账大片的中影集团以及负责进口分账大片发行的中影集团和华夏电影与国外制片方约定分账比例。
在实际经营中,具体的分账比例由影片参与方综合相关指导性意见、影片情况等协商确定,往往会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指导性意见基础上有所浮动。电影发行公司与投资制片公司分账环节,发行公司将代垫的宣发费用和一定比例(一般为发行收入 10%-15%左右)的发行佣金扣除后,将剩余部分分配给投资制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