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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 模式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投资项目合作计划书
思瀚产业研究院    2025-12-30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本项目由长垣市人民政府授权长垣市城市管理局作为实施机构,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竞争性谈判方式中标本项目。

公司拟以 TOT 模式实施长垣市城市管理局长垣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本项目设计供水总规模 11.5 万吨/日(远期 17 万吨/日),供水管网 585 公里,投资总额为 47,200 万元。

本项目由长垣市政府授予长垣市城区供水特许经营权,公司拟成立全资子公司长垣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长垣首创”或“项目公司”)负责长垣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融资、运营、移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14,160 万元,由公司出资 14,160 万元,持股 100%。

本项目运营期收入主要由终端售水收入组成。主要特许经营范围:在长垣市城区范围内经营供水业务,向用水户提供用水服务,并收取水费;对项目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护、维修;对项目范围内设施设备及管网等的保养、检修。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投资标的名称 长垣市城市管理局长垣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

已确定,具体金额:47,20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长垣市城市管理局长垣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和有关部门批准。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本项目地点位于长垣市,位于河南省东北部、新乡市东部。总面积 1,038 平方公里,项目将为城区 55 万人口提供用水服务。本项目总投资 47,200 万元。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拟成立长垣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长垣首创”或“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14,160 万元,由公司出资 14,160 万元,持股 100%。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长垣市城市管理局长垣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 长垣市城区供水服务

建设地点: 长垣市城区

项目总投资金额:(万元) 47,200

(3)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 47,2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含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14,160 万元,由公司出资 14,160 万元,持股 100%。

(4)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长垣市城市管理局长垣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的议案》,后续完成协议签署、设立项目公司、办理移交等相关事宜。

(5)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长垣供水市场的拓展,是贯彻深耕锚点、升维开源的战略发展项目之一,本项目的实施可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整合长垣市城区供水资产,依靠公司先进的管理经验、技术与资金支持,优化长垣市城区自来水的运营管理,提高供水服务效率;同时保障和提升水质,加强水质监测和处理,确保市民用上更安全、优质的饮用水。

公司也将根据自身长期水务运营的经验积累,建立专有的供水运营标准化管理体系,加强经营成本管理控制,提升长垣市供水服务水平。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含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由长垣市城市管理局(甲方)与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署《长垣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1. 特许经营权:甲方授予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且排他的权利,以按照本协议的规定通过融资、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的方式完成本项目,以及将自来水出售给公众用户,并收取自来水水费的权利。

2. 正式运营日:乙方获得有关部门或甲方批准、具备依法依规实质启动项目运营并依托该运营行为有权获得本协议约定的项目收入的起始日期

3. 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四十(40)年自正式运营日起开始运营。

4. 项目回报机制:终端售水收入。

5. 自备井管理:协议生效后 2 年内政府通过关闭自备井使售水量达到 7 万吨/日。在乙方确保自来水供应能够满足供水需求及管网能够覆盖的情况下,市政府计划未来 3 年内城区严禁新建自备水源井,对现有的自备井应在不影响市民生活和工业生产的稳定的基础上,进行逐步有序的关停工作

6. 协议生效:

(1)本协议已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

(2)在生效日期甲方有权签署本协议,并有权力和能力履行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3)在生效日期乙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权利。

(二)协议签署:由长垣市城市管理局(甲方)与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长垣首创水务有限公司(丙方)签署《长垣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之承继协议》。

1. 协议约定:丙方承继乙方在《长垣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的全部特许经营权利和义务。

2. 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是以 TOT 模式实施的供水项目,是确保居民生产生活用水的重要民生工程,提供稳定运营及优质的服务有助于当地的发展和产业升级,也为公司提供优质的水务资产。公司于 2014 年进入新乡水务市场,已在新乡区域拥有供水、污水、垃圾焚烧、环卫和大气污染防治等多业态项目,本项目的实施不仅能够进一步拓展河南水务市场,也是深耕新乡市环保市场、参与长垣市发展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深耕重点城市多业态发展的战略要求。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主要风险为:水价调整不及预期风险

应对措施: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公司将制定水价调整工作计划,积极推进水源切换后的水价调整工作,确保水价调整工作及时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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