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根据丽水市城市实际供水需求的迫切性、总体规划及给水专项规划的要求、结合在建项目滩坑水库引水工程的建设,丽水市政府要求建设胡村水厂。胡村水厂工程项目位于丽水南城山根老村西侧,沙旺村北侧,G25 长深高速南侧,尖岙水库东侧。胡村水厂远期规划总规模 30 万 m³/d,其中一期规模 20 万 m³/d,本次按一期规模 20 万 m³/d 建设实施。
本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实施。项目建成后,结合当地天宁水厂、水阁水厂现状供水规模,可满足 2025 年丽水市城市用水需求及现水厂、水源水库、原水管线等的大修检修需求。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构建多水源、多水厂联合供水新格局
目前,丽水市中心城区由天宁水厂、水阁水厂进行联合供水,由于两个水厂及各自水源(黄村水厂、玉溪水厂)所处的地势差别较大,供水局限于各自的供水区域,两个水厂之间、两个水源之间无法实现互为备用。随着城市建设的推进,玉溪引水管线面临较大的原水水质安全隐患。
胡村水厂采用滩坑水库作为水源,原水水质优良,能够与现状天宁水厂、水阁水厂在原水、出厂水之间相互备用,真正意义上实现多水源、多水厂联合供水,极大提高整个丽水市水质安全性,提升对抗水质突发性事件的应对能力。
(2)优化丽水市供水系统,提高水厂运行效率
目前丽水南城地块由水阁水厂进行供水,由于水阁水厂地势较低,对开发区供水必须采取提升加压方式来实现,整个供水系统的运行费用较高。新建设的胡村水厂水源为滩坑水库引水,考虑到滩坑水库引水工程高程较大,基本可以向南城中压区域自流供水,向南城高压区适当增压后供水,节约水厂运行能耗,提升水厂运行效率。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随着丽水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丽水市经济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供水量和供水水质都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建设新的水厂,提供足量的优质供水,对于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生态发展理念,为推动丽水市建设及旅游业的发展提供基础保证,有利于丽水市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丽水市滩坑引水工程目前已进入工程实施阶段,预计 2024 年建成通水。该工程的主要功能就是为丽水市提供优质的原水资源,为此作为配套的胡村水厂工程也应尽快实施,早日发挥该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44,269.24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工程费用 30,229.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8,567.23万元;工程预备费 1,939.8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 2,498.4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033.89万元;合计 44,269.24万元。
5、项目效益测算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经测算,预计投资本项目能获得的内部收益率为 6.18%,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具体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如下:
效益测算的假设条件:
(1)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无重大变化,行业的政策及监管法规无重大变化;
(2)募项目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行业未来形势及市场情况无重大变化;
(4)人力成本价格不存在重大变化;
(5)行业涉及的税收政策将无重大变化;
(6)项目未来能够按预期及时建成通车;
(7)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效益预测的主要计算过程:
(1)计算原则和评价参数
1)项目计算期
公司根据本项目建设进度计划按照建设期为 3 年进行假设;运营期为 22 年,其中
投产运营期 5 年,达产运营期为 17 年。
2)物价水平的变动因素
财务评价均采用现行价格体系为基础的预测价格,为简化计算,建设期内各年均采用时价(即考虑建设期内相对价格变化,又考虑物价总体水平上涨因素),生产经营期内各年均以建设期末(生产期初)物价总体水平为基础。
3)税金及附加
根据国家现行会计制度,本项目应计收增值税,税率暂按 3%计入,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增值税的 7%和 3%计取;企业所得税前三年免征,其余年份从利润中扣除所得税,税率为基本税率的 50%,即 12.5%。
4)评价参数
国家级评价参数,如社会折算率、影子价格等,均遵照国家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组织测定、发布的参数执行;行业的评价参数原则上采用“评价细则”测算确定如下:
①固定资产折旧率等
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年大修理基金提存率和日常检修维护费率根据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投资构成比例和给水行业分析统计资料参照“评价细则”测算的数据,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取定。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为:给水工程不低于 5%。
②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摊销年限
按照“评价细则”,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从投资之年起,平均按 12.5 年的期限分期摊销,即年摊销率为 8%。
③定额流动资金周转天数
根据近年来行业统计资料分析,定额流动资金周转天数为 90 天。
④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
盈余公积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按税后利润(扣除弥补亏损)的 10%提取。
⑤财务基准收益率和基准投资回收期
财务基准收益率和基准投资回收期是建设项目财务评价中财务内部收益率和投资回收期指标的基准判据。按照“评价细则”,根据近几年给排水行业的统计数据,并考虑到国家资金的有效利用、行业技术进步、价格结构以及项目更能够稳定运行等因素,取定税后财务基准收益率(不含通货膨胀率)为 6%;基准投资回收期(自投产年开始算起)不小于 15 年。
(2)收入测算
1)水量及项目计算期
本项目的设计制水量为 20 万吨/日。项目的建设期为 3 年,运营期为 22 年,其中投产运营期 5 年,达产运营期为 17 年。投产运营期项目产能负荷率采用逐年爬坡上升进行预测(分别为 60%、69%、78%、87%、96%,对应供水量分别为 12 万吨/日、13.8万吨/日、15.6 万吨/日、17.4 万吨/日、19.2 万吨/日),当产能负荷率上升至 100%后进入达产运营期。
预计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投产运营期各年产能负荷率主要依据如下:
①现有供水区域内的新增供水需求。随着丽水市区人口增加和经济发展,需水量也相应增长,经丽水市发改委批复同意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测丽水中心城区 2025 年需水量为28.37 万吨/日,较现状供水能力增加 8 万吨/日以上。
②延伸供水范围的影响。在现有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基础上,丽水市正大规模投资新建供水管网延伸工程,拟将碧湖、老竹、丽新、青田腊口等地纳入一体化城乡供水网(替代原有零散供水设施),预计新增供水量超过 5 万吨/日;
③对现有水阁水厂、天宁水厂的供水替代。水阁水厂存在地势低需加压供水、引水渠道上方已开发建设为工业用地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根据规划未来要逐步转入备用;天宁水厂水源地黄村水库库容小,天宁水厂供水量大长期超负荷运营。胡村水厂工程(一期)具有地势高、水源库容大水质好的特点,可以有效替代水阁水厂及减轻天宁水厂供水压力,预计替代供水量超过 6 万吨/日。
考虑投产运营期第 1 年前述需水量不会立即全部转化为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的供水量,因此投产运营期第1 年按 60%负荷率测算(对应 12 万吨/日),后续 4 年随着需水量增加按每年 9 个百分点提高直至达产运营期。
综上,由于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体量相对较大,出于谨慎角度考虑,将投产运营期设定为 5 年,预测各年度供水负荷率分别为 60%、69%、78%、87%、96%,具备合理性。
2)本工程相应综合水价的测定
供水收费价是综合工业、居民及公建用水量计算的综合价,具体细则由经营企业根据以上三类的用水比例、参照周边地区等进行调整,用于整个供水系统进行经济评价。本工程综合各种因素测算收费为 2.20 元/吨。
(3)成本测算
1)成本计算参数
①定员工资及福利(包括多项基金):本项目水厂定员为 25 人,工资及福利以120,000 元/年/人计算;
②综合电价:0.8 元/度;
③原水费单价:1.0 元/吨;
④折旧率:平均折旧率 5.0%;其他摊销:12.5 年;
⑤大修理提存按固定资产原值-征地费的 1.95%计提;
⑥日常维检费按固定资产原值-征地费的 0.5%计提;
⑦其他成本费按 8%计提;
⑧人民币借款利率按 5.88%计算,等额本金偿还。
2)成本计算结论
本项目经成本计算得出年平均经营成本为 10,096.81 万元,年平均总成本为12,517.92 万元。本项目单位水量平均经营成本为 1.38 元/吨,单位水量平均总成本为 1.71元/吨。综上,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6.18%,投资回收期为 13.46 年,效益测算谨慎、合理。
6、项目进展情况与资金筹措
本项目目前已开工。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其余资金将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途径解决。
7、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2021 年 6 月 3 日,本项目取得了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丽水市胡村水厂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丽发改投资[2021]124 号)。
2022 年 1 月 17 日,本项目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丽环建开[2022]2号)。
2022 年 3 月 15 日,本项目取得了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3311012022A21206 号)。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丽水市胡村水厂工程(一期)正在该土地上进行建设,待该等工程建设完毕后将一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预计该等权属证书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