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4.5万吨/年有机胺系列产品项目(一期2.5万吨/年有机胺催化剂项目),预计投资额为48,877.95万元人民币,建设期24个月。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内,本项目拟新建生产车间、中试车间、灌装车间、热氧化炉、罐区、甲类库、丙类库、成品库等有机胺生产装置及附属配套设施,实现年产2.5万吨有机胺催化剂的生产供应能力。项目实施后将拓宽上市公司现有产品线和发展空间,更好满足市场对上市公司产品的需求,充分发挥匀泡剂和催化剂的协同效应,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二)项目实施的背景
根据《中国聚氨酯行业“十四五”发展指南》:聚氨酯行业要加大对功能性、绿色安全环保型助剂的复合技术开发及应用,积极推进发泡剂ODS替代。作为中国聚氨酯助剂复合技术开发及应用的牵头负责单位,美思德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将启动从单一助剂(匀泡剂)供应商向多种助剂(匀泡剂+催化剂)及解决方案供应商战略转变,在满足市场对公司现有产品需求的同时,为客户提供组合产品和配套技术服务,促进关键助剂国产化,以提升公司的国际竞争力。
实施本项目是公司规模化战略的重要一步,项目建成投产后,能有效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市场需求与行业发展
聚氨酯是世界六大合成材料之一,2019年中国聚氨酯制品产量达到1,366万吨,是全球最大的生产和消费国,占比达到45%以上。有机胺催化剂可广泛应用于聚氨酯在国计民生中的多个领域,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近年来随着聚氨酯的研究和工艺水平的不断提高,其产品品种、应用领域、产业规模也在迅速扩大,聚氨酯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有机胺催化剂产品需求的迅猛增长,项目产品面临良好的市场需求。
《蒙特利尔议定书》在2007年通过了加速淘汰含氢氯氟烃(HCFCs)调整案,后来出台的基加利修正案,要求我国于2024年对HFCs生产和消费要实施冻结和逐步削减,因此聚氨酯泡沫工业所需的环保发泡剂和配套的催化剂等助剂的开发和应用迫在眉睫。
《中国聚氨酯行业“十四五”发展指南》提出要积极推进聚氨酯发泡剂ODS替代。随着我国对破坏大气臭氧层发泡剂淘汰和监管力度的加大,发泡剂的升级换代,亟需配套的泡沫稳定剂、催化剂等关键助剂协同。本项目实施可为保护大气环境,促进聚氨酯工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2、公司发展及战略规划
“十二五”期间,美思德提出了“万吨级聚氨酯匀泡剂生产技术开发”作为重点科技攻关课题,被中国聚氨酯行业协会列入行业发展规划,该项目在美思德得以实施,建成了中国第一个万吨级有机硅匀泡剂生产线,打破了跨国公司在中国匀泡剂领域的多年垄断,该项目获得中国石油和化工联合会颁发的“科技进步二等奖”。
“十三五”期间,美思德提出了“新一代聚氨酯匀泡剂生产技术开发”项目,被中国聚氨酯行业协会列为重点科技攻关课题,该项目已在美思德完成建设并顺利投产。该系列产品具有低挥发、低雾化等绿色健康的突出特点,该生产线具有密闭循环、连续化和自动化等特点,确保了化工生产的安全、环保和产品优质稳定。
由美思德提出并承担的中国聚氨酯行业“十四五”重要科技项目——“聚氨酯泡沫关键助剂的复合技术开发”,将围绕“环保、创新、安全、节能、高效、发展”的理念发展,推动中国聚氨酯泡沫助剂行业向绿色化、高端化发展,打破跨国公司在中国垄断,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二十年来,美思德凭借匀泡剂技术、营销、服务优势在行业中居于领先地位。但由于公司产品业务较为单一,商业竞争中生存发展难度加大。本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公司实现转型升级,并从过去的单一助剂(匀泡剂)供应商向复合助剂(匀泡剂+催化剂)及解决方案供应商进行转变。有机硅匀泡剂和有机胺催化剂是聚氨酯行业的两大关键助剂,通过产品组合,打包销售可以为客户提供便捷服务和增值服务,本项目产品的销售可以利用本公司现有渠道,进一步提升美思德品牌影响并增加客户粘性。
本项目各项经济指标较好,财务内部收益率大于行业基准收益率,本项目实施是公司战略扩张的重要一步。项目建成投产后,可为振兴东北经济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有效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48,877.95万元,包含建筑工程费8,012.23万元、设备购置费28,483.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030.29万元、预备费1,824.7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527.00万元。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48,877.95万元。
(五)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美思德(吉林)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
(六)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
(七)项目预期收益
本项目运营期内,预计达产后可实现营业收入75,000万元,实现年均净利润14,219.56万元,经测算,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23.76%,回收期为6.25年(含建设期2年),项目预期效益良好。
(八)项目的政府审批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项目已取得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项目代码:2020-220203-26-03-009510)及吉林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关于美思德(吉林)新材料有限公司4.5万吨/年有机胺系列产品项目(一期2.5万吨/年有机胺催化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吉市环建字[2021]2号)。此外,本项目土地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