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支持措施。2010 年 10 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将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我国未来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2020年 11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作为未来 15 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纲领性文件,对我国未来新能源汽车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2021 年 6 月,工信部发布了《2021 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强化电动汽车安全保障,在冷却系统、挤压碰撞、充电安全等方面制定严格的技术标准。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为公司所处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池液冷板、电池集成箱体、燃油汽车发动机散热器、加热器暖风等,其中电池液冷板、燃油汽车发动机散热器、加热器暖风产品已形成批量生产销售,电池集成箱体已完成产品验证,正处于市场推广阶段。
电池液冷板、电池集成箱体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热管理,储能、移动电源热管理,以及空中交通、工程机械、船舶等特殊环境热管理等领域。电池液冷板作为电池热管理系统中直接与电池进行热交换的部件,通过液冷板流道中的冷却液将电池产生的热量转移到冷却装置中或通过冷却液将热量输送到电池处,实现将电池温度维持在最适合其工作效率 20℃-35℃范围内。根据其产品设计结构和工艺原理,电池液冷板可细分为冲压式、挤压式、口琴管式等。
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电池热管理产品的生产能力,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实现电池液冷板和箱体一体化等创新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并通过提升生产装备和研发设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缩短研发周期,提升技术迭代速度和成果转化能力,实现创新产品的快速量产。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百川(泰顺)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投资总额 10,256.89 万元。本项目建设期 1.5 年, 产能达产期 6 年(含建设期)。
本项目作为公司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彭溪镇月 湖工业区生产基地的扩产项目,通过引进先进的全自动化生产设备,建设新技术生产线,以提高公司产品的供应能力,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该扩产项目对应的产品主要为电池液冷板和箱体,扩产项目达产后将新增电池液冷板年产能8 万台(套),新增电池箱体 10 万台(套)。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分析
1、有利于提高优质产品供应能力,促进公司业务拓展
目前,公司泰顺生产基地电池液冷板生产线总体处于较高负荷的运行状态,现有订单和预期在手订单充足,产能的不足严重制约了电池箱体及液冷板的生产。
本项目计划新增箱体及液冷板的产能,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箱体及液冷板供应能力,缓解公司因业务量增多面临的产能供给不足问题,满足下游客户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为公司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生产性供给支持;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并从提升生产、技术等多方面的优势,切实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为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2、有利于顺应国家对智能制造的要求,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在本项目建设中,公司拟购置先进设备和定制自动化生产线,聚焦厂区智能化升级,打造全覆盖的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实现关键设施的互联互通。对生产实现实时数据采集、实时生产管理报表、趋势图表,有效监管其使用状态,为运行平稳提供最准确实时数字模型分析。
继续引进和开发公司专有的 PLM 系统、ERP 系统、MES 系统、BPM 系统、智物流系统,为移动办公、数字化管理打下基础。因此,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顺应国家对智能制造的要求,实现地区企业上云和智能制造的带头示范作用,也有利于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投资方案概述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由纳百川(泰顺)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选址在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彭溪镇月湖工业区分泰路 59 号。本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新增电池液冷板年产能 8 万台/套,新增电池箱体 10 万台/套。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 10,256.89 万元,其中设备改造 190.00 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 8,536.92 万元,基本预备费 436.35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093.62 万元。
3、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实施条件、建设的迫切性和项目建设的外部条件等各种因素,并综合项目总体发展目标,确定项目建设期为 1.5 年。
本项目投资期第三年(建成后第一年)预计达到设计产能的 61%,第四年达到设计产能的 81%,第五年达到设计产能的 96%,第六年达到设计产能的100%。
4、项目所涉及的土地和房屋情况
本项目将在公司自有土地上实施,公司已取得浙(2018)泰顺县不动产权第 0006758 号土地使用权证。
5、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气等。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主要高噪声设备有冲压机、车床等。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边角料、焊渣、废砂、收集的粉尘、废活性炭等。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喷涂废气、烘干废气等。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与政策的要求落实环保设施建设,采取有效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处理措施防治污染。
本项目已取得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纳百川(泰顺)新能源有限公司泰顺生产基地扩产项目建设项目环竟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温环泰建〔2023〕11 号)。
6、项目效益预测
经测算,本项目投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 23,008.85 万元,年均净利润 1,912.85 万元,本项目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 6.84 年(所得税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