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政策要求,推进生产设备改造升级。 我国电石行业主要生产装置是电石炉,主要包括内燃式电石炉和密闭式电石炉。内燃式电石炉与密闭式电石炉相比存在排放可控性较低、安全风险较高、单位产品能耗较高、废弃物排放量较大等缺点。应急管理部《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将开放式和内燃式电石炉列为禁止类淘汰设备,密闭式电石炉为代替设备。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五’工业发展及两化融合规划的通知》,要求加快推动企业技术改造,鼓励企业采用 31,500 千伏安以上“大炉型、全密闭、自动化”电石炉,淘汰 25,000千伏安及以下电石炉。公司原内燃式电石炉亦无法满足《电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要求。本次项目采用的密闭式电石炉在炉气回收、单吨电石生产能耗和综合能耗等方面可满足上述相关政策文件要求。
同时,氯碱工业废水污染物种类复杂、处理难度大,国家对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不断提高,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要求沿黄企业工业污水零排放并全部回用。因此,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开展本次年产 30 万吨电石技改工程项目及污水零排技改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87,250.59 万元(含税)。本项目投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4×40.5MVA 密闭电石炉电石生产线(含炉气净化),建设 2×600t/d 环形套筒气烧石灰窑石灰生产线,建设 2×15t/h 立式兰炭烘干机生产线等。
2、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投资概算
年产 30 万吨电石技改工程项目总投资 87,250.59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85,573.79 万元、建设期利息 1,043.8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633.00 万元;截至 2023年 7 月 21 日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已支付建设投资款项 46,362.07 万元,扣除预备费后续仍将支付建设投资款项 38,436.15 万元。
4、项目实施地点
本项目建设选址位于宁夏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电石分公司南侧预留用地。不涉及新增用地,用地已取得编号为宁(2021)石嘴山市不动产第 H0008830 号的不动产权证书。
5、项目审批情况
立项核准/备案文件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证 ( 项 目 代 码 :2018-640205-26-03-000828)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环评批复文件 司年产 30 万吨电石技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石经开环函[2021]01 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吨电石技改工程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函》(宁工信节能其他审批文件 审发[2021]27 号);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石经委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1]1 号)
因项目投资额发生变更,项目取得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吨电石技改工程项目相关情况说明》,对无需重新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进行了确认。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将新建电石(以大型先进工艺设备进行等量替换的除外)列为限制类产业,单台炉容量小于 12,500 千伏安的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列为淘汰类产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等规定的要求,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属于过剩行业,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应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本项目建设 4×40.5MVA 密闭电石炉,属于大型先进工艺设备,未新增产能,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6、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27 个月。
公司年产 30 万吨电石技改工程项目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年产 30 万吨电石技改工程项目及配套辅助设施基建工作已全部完成。截至2023 年 11 月 29 日,年产 30 万吨电石技改工程项目的四台电石炉(1#、2#、3#、4#)及配套辅助设施相继全面顺利试生产。截至 2024 年 4 月 17 日,年产 30 万吨电石技改工程项目的电石综合耗电等重点指标稳步趋好,电石产品质量及产量已经达到设计标准,电石产出完全满足公司主营产品聚氯乙烯的生产需求。
7、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本项目效益测算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测算
本项目计划年产 30 万吨电石,预计投产第 1 年生产负荷 80%,生产期第 2年及以后各年生产负荷均按 100%计算。根据中国氯碱网数据计算,2022 年 7 月初至 2023 年 6 月末中国西北地区电石到货价(中间价)平均值为 3,256 元/吨(不含税),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产品市场历史价格及近期价格变动情况谨慎考虑,不考虑单价增长率,效益测算中电石以 3,200 元/吨(不含税)为预测价格。
产品的销售收入根据销售价格乘以当年预计销售数量进行测算,预计本项目达 100%生产负荷后形成电石销售收入 96,000.00 万元/年,总销售收入 97,721.26 万元/年。
注:其他副产品包括兰炭粉、石灰粉、石灰石碎料
(2)总成本费用测算
本项目总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外购原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和折旧费等。
外购原材料主要包括兰炭等,2022 年 7 月初至 2023 年 6 月末,宁夏兰炭市场价(主流价)平均值为 1,312.45 元/吨(不含税),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产品市场历史价格及近期价格变动情况谨慎考虑,兰炭向上浮动取 1,500.00 元/吨(不含税)为测算单价。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主要包括电费,根据项目所在地历史价格和近期趋势预测,取不含税 0.45 元/度作为电力预测单价。外购原材料、燃料及动力费用消耗定额根据项目工艺方案确定。
(3)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项目运营期经济效益测算具体如下:
本项目生产期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 96,418.31 万元,实现年均利润总额 5,787.40 万元。本项目所得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0.17%,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7.99%,静态投资所得税前回收期为 9.49 年(含建设期),静态投资所得税后回收期为 10.65 年(含建设期)。
另外,年产 30 万吨电石技改工程项目投产后,英力特热电自备机组双机运行,综合电价较单机运行时下降,原有 30MVA 密闭电石炉及石灰窑、氯碱运行部、树脂运行部用电成本下降,预计可增加利润,减少亏损。本次项目的效益测算考虑了公司及行业的历史情况和未来行业发展状况,测算依据和结果合理、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