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将在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天台县洪三工业园区建设生产厂房及购买相关配套设备,通过采购自动化水平和检测精确度较高的先进设备,增强公司尼龙塑料改性材料产品的产品质量、生产能力并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年产 14,400 吨乙烯-醋酸乙烯共聚树脂(以下简称“EVA”)和年产 3,600 吨聚酰胺树脂(以下简称“PA66”)产品的生产能力。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塑料改性材料产品的产能布局、生产能力及生产效益,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2、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1)国家政策支持,行业发展前景良好
根据国家统计局于 2018 年 11 月公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 23 号),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九大领域。
本项目规划的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相同,均为 PA66 和 EVA。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本项目规划产品所属行业均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规定的新材料产业,是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新兴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中进一步提到,要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培育壮大相关产业发展新动能。
本项目规划的产品 PA66 具有优良的耐磨、机械强度、刚性和耐热等优异性能,目前已广泛应用于高铁轨道扣件、汽车零部件、电器开关等领域。本项目规划的产品 EVA 具有质轻、环保、高弹低收缩等特点,目前已广泛应用于高端鞋材、公路项目、运动保护器材、医疗辅助器材、儿童玩具等领域。本项目规划产品所属行业属于国家政策支持的战略新兴产业,且下游应用领域广泛,行业发展前景良好。
(2)改善生产条件,抓住行业发展机遇
2021-2023 年度,公司塑料改性新材料产品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8,348.47 万元、18,851.04 万元和 20,717.12 万元,年化增长率为 57.53%,总体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但目前的生产厂房在整体布局、配套设施方面亟待优化,生产设备由于已使用年限较长成新率较低,使得生产效率受到了诸多限制,无法满足该业务进一步发展所需的生产效率和生产能力要求。
为进一步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生产效率和效益以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本项目拟结合产品生产工艺量身打造厂房和生产线布局,扩大产品产能,促进产品降本增效,提高盈利能力和产品竞争力。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下游应用领域发展迅速,市场空间广阔
PA66 具有机械强度高、耐热性好、电绝缘性好、抗磨损和自润滑等特性,作为工程塑料广泛应用于电子电器、汽车零部件及航空航天等领域。受益于我国工业规模快速扩大,尤其是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新车渗透率不断提高的背景下,新能源汽车“以塑代钢”的汽车零部件原材料轻量化需求催生了工程塑料需求的快速增加,从而带动 PA66 需求增长。
据百川盈孚数据,2023 年我国 PA66表观消费量为 52.36 万吨,同比增长 25.21%。2024 年 1-2 月,随着国内经济逐步复苏,国内新能源汽车、家电等行业景气度持续提升,带动 PA66 表观消费量同比增长 48%,达到 11.83 万吨。
EVA 是一种轻质、柔软、弹性好的材料,常用于制作运动鞋的中底,以提供良好的缓冲和回弹性能。近年来多家头部运动鞋品牌推出了各自的高回弹运动鞋。以耐克、匡威为例,多款运动鞋使用了 EVA 材质。随着高回弹鞋成为市场发展趋势,EVA 改性材料的需求增加,从而推动其市场随之增长。
(2)上游原材料国产化提速,为公司产能扩张提供支持
本项目规划产品 PA66 的核心原材料己二腈曾长期被海外垄断,2021 年全球共 199 万吨己二腈产能,其中约 98%产能在海外,且主要集中在英威达、奥升德、巴斯夫三家公司手中。中国己二腈消费量占全球的 22%,但己二腈产能仅占全球的 2%左右,是全球最大的己二腈进口国,原料端受制于人、价格频繁大幅波动,已严重影响了我国相关产业的发展安全。
近年来,随着我国各大化工企业突破己二腈核心技术,截至 2023 年,我国己二腈拟建产能达到 277 万吨,华峰集团、中国化学、神马股份等企业的己二腈已实现批量供货,大幅降低了 PA66的原材料供应瓶颈,为公司产能扩张提供较为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支持。
4、项目建设的投资概算
项目投资预算总额为 9,303.90 万元,包含土地投资 1,080.00 万元、建设投资5,134.82 万元、设备投资及安装费 2,135.60 万元、预备费投资 414.41 万元及铺底流动资金 539.07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5,000.00 万元。
5、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祥和实业及子公司浙江祥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实施地点为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洪三工业园区。
6、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建设周期 12 个月,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形成达产期年均销售收入22,147.20 万元、实现达产期年均净利润 1,550.89 万元。本项目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5.61%、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6.79 年(含建设期),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7、项目备案与环境保护评估情况
本项目已经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备案,环境保护评估等手续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合规办理。
此报告为公开摘录部分,如需定制化政府立项、银行贷款、投资决策等用途可研报告可咨询思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