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建设内容
公司拟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建设苏能锡电脱硫系统及烟气提水 EPC项目。公司作为 EPC承包方负责江苏能源乌拉盖 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脱硫系统及烟气提水正常运行所必须的设计、施工、供货、安装、调试、168h试运行、消缺等工作。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响应政策号召、加强大气治理力度的需要
随着环保力度的不断加大,国家环保部门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为大气治理提供了重要支持,我国大气治理的深度和广度持续增强。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预防和控制建设项目所产生的大气污染,进一步加大大气治理力度,响应国家政策号召,保护生态环境。
(2)助力内蒙古持续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需要
近年来内蒙古持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并于 2021年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四五”期间,内蒙古将坚持源头控制和综合施策,以PM 和 O协同控制为主线,加快补齐 O治理短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实施区域差异化治理措施,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本项目的建设将助力内蒙古进一步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扩大蓝天保卫战成果。
(3)加强和巩固公司领先市场地位的需要
大气治理为公司的核心优势业务,公司为首批参与实践烟气环保第三方治理的单位。在“第三方治理”市场机制不断完善的大背景下,公司紧抓历史机遇,利用技术创新驱动、政策支持不断拓展公司工业烟气治理项目,在工业烟气治理领域保持行业前列地位。
本项目的实施可助力公司进一步丰富烟气治理项目经验,巩固和增强公司在烟气治理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随着国家对火电行业烟气排放的治理、污染物排放技术和装备的发展应用以及超低排放的全面实施,火电行业已由大气污染控制的重点行业转变为大气污染防治的典范行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十四条“机械”中的第 55项“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等超低排放成套技术装备”和第四十三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第 15项“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此外,工信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推荐工作的通知》中,将脱硫、脱硝、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处理及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装备作为鼓励推荐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具有良好的政策可行性保障。
公司拥有一支涵盖博士后、博士、教授级高工等行业专家在内的技术研发团队,并聘请了国内著名高校及研究机构的教授、高工以及博士作为技术顾问,为公司技术创新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公司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一系列电力领域烟气治理相关技术,包括高效喷淋技术、高效除尘技术、活性焦干法烟气净化技术、单塔一体化脱硫除尘深度净化技术(SPC-3D)、湿法烟气提水技术、脱硫废水零排放技术(闪蒸浓缩、旁路烟道蒸发、低温烟气浓缩)、静电增强型管束除尘除雾技术、三氧化硫控制技术、燃煤烟气脱汞技术、SCR/SNCR混合法技术、湿法脱硫烟气节水消白技术、低温脱硝等。公司在电力行业烟气治理领域的相关技术积累可助力本项目顺利开展与实施。
(3)公司丰富的项目经验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基础
截至2021年末,公司运营脱硫、脱硝等特许经营项目16个、总装机容量达15,200MW,累计承接火电工程燃煤机组容量超 2.9亿千瓦、机组超1100台套,累计承接小锅炉总容量超过 10.7万吨/小时、钢铁总容量超过 6,800平方米。公司长期积累的烟气治理工程建造和运营管理经验为本项目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4、项目投资计划
(1)实施主体
本项目拟由公司负责实施。
(2)投资金额
本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24,000.0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及安装等资本性支出。
5、项目备案环评事项
本项目系江苏能源乌拉盖电厂 2×100万千瓦项目中的子项目,江苏能源乌拉盖电厂2×100万千瓦项目已取得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江苏能源乌拉盖电厂 2×100万千瓦项目核准的批复》(内能电力字〔2020〕460号)(项目代码:20191525714402028742);已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出具的《关于江苏能源乌拉盖 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内环审〔202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