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在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临港化工产业园内,位于滨华新材料厂区现有预留地,总投资28,894.60万元,拟建设具有年产10万吨/年甲胺装置项目的生产基地。
2、项目必要性
公司计划积极拓展下游的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精细化工领域,重点引进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下游项目,拓展产业链广度和深度,打造大型炼化/气化一体化基地。
甲胺是公司拟投资的N-甲基吡咯烷酮(NMP)等下游工艺生产中不可或缺的原料,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将补充公司上游短板,降低公司原料成本,从而形成公司资源的综合利用,节能减排,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3、项目可行性
(1)消耗公司现有产业副产品,实现公司资源综合利用
本项目中拟采用甲醇和液氨作原料经气相催化反应生产甲胺。在该生产工艺技术中,液氨由企业内部装置提供,甲醇可向园区周边企业进行采购,原料供应充足,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将形成公司资源的综合利用,实现节能减排的效果。
(2)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提供稳定的市场需求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产业进程不断加速,对基础化学材料的需求保持旺盛。NMP作为锂电池最常用的正极粘结剂(PVDF)的配套溶剂,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迅猛发展导致价格不断走高。甲胺,作为N-甲基吡咯烷酮(NMP)生产不可或缺的原料,新能源市场的持续发展为后续公司甲胺产品提供了稳定的市场需求。
4、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8,894.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0,526.1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费用3,206.56万元,预备费1,447.77万元,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887.5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2,429.86万元,其他费用396.68万元。
5、项目审批情况
(1)项目备案情况
截至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公告日,本募投项目已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项目代码:2202-371600-04-01-792860。
(2)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已取得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北海经济开发区分局出具的《关于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化学品项目(10万吨/年甲胺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滨北海审批﹝2022﹞5号)。
6、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7、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
8、项目预期效益
经测算,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3.15%,回收期预计为8.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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