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 20 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
实施主体: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
建设周期:26 个月。
投资总额:20.31 亿元。
2、投资估算与资金主要用途
本项目总投资 20.31 亿元,其中流动资金 4,000 万元,建设投资 19.91 亿元(含铂金 7.37 亿元)。建设投资中包括:工程费用 17.84 亿元(主生产线费用 16.50亿元,配套公用设施工程费用 1.30 亿元),其他费用 1.16 亿元,预备费 5,817 万元,建设贷款期利息 3,245 万元。
第一条生产线及配套公共设施总投资11.41亿元,其中流动资金2,100万元,建设投资 11.20 亿元(含铂金 3.68 亿元),建设投资中包括:工程费用 9.63 亿元,其他费用 1.04 亿元,预备费 3,491 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 1,892 万元。
第二条生产线总投资 8.89 亿元,其中流动资金 1,900 万元,建设投资 8.70 亿元(含铂金 3.68 亿元)。建设投资中包括:工程费用 8.21 亿元,其他费用 1,247万元,预备费 2,326 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 1,353 万元。
3、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建设完成并达产后,预计经济效益良好,项目税后全投资内部收益率14.38%,建设投资回收期 7.96 年。
4、项目发展前景
玻璃纤维(简称“玻纤”)属于无机非金属材料,其以叶腊石、高岭土等为原料,经高温熔化、拉丝、烘干、络纱以及原纱再加工等环节而制成,具有耐高温、不燃、抗腐、隔热、隔音、抗拉强度高、电绝缘性好等特点。玻纤产业的产业链包括玻纤原纱-玻纤制品-玻纤复合材料三个环节。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和民众生活水平的提升,越来越需要轻质、高强和低成本的材料以节约能源和提高生产效率,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兼具这三种性能,性价比最优的玻纤增强复合材料对钢铁和木材等增强材料在建筑建材、轨道交通、石油化工、风力发电、汽车制造等领域形成了替代之势,应用在这些领域的玻纤主要是与树脂基材复合而成的玻璃钢制品,玻纤在玻璃钢中主要起增强作用,玻璃钢对玻纤的用量占到了 70-75%,由于玻纤也具备较好的耐热性、绝缘性、抗腐蚀性,因而也常被用作电绝缘材料、绝热保温材料以及过滤材料等,这部分对玻纤的用量占到 20-25%。在全球复合材料市场需求多年持续增长的背景下,玻纤的应用前景广阔,且仍在不断拓展,未来市场空间潜力较大。
5、项目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5.1、必要性分析
“十三五”期间,复合材料制品行业受环保督察及规范管理趋严影响,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调整。复合材料制品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将有助于玻璃纤维市场竞争秩序的规范管理和高品质高性能玻纤品种的研发与推广。复合材料行业作为战略性新材料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产品已经在交通运输、电子电器、建筑工程、能源环保、化工防腐及体育休闲、高端装备制造、海洋工程、武器军工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未来其应用领域及市场规模预计将继续保持稳步扩大。
随着公司本次增资控股冀中新材料不低于 51%股权并将资金用于投资“年产 20 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公司将开拓以冀中新材料为核心的玻璃纤维行业板块,进行业务拓展及结构完善。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5.2、可行性分析
(1)政策分析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不断加大对玻纤及下游行业的支持力度,先后出台一系列指导意见和发展规划,为玻纤产业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其中:
2019 年工信部发布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 年版)》明确了无硼高性能玻璃纤维的性能要求及其应用领域。
2019 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将“8 万吨/年及以上无碱玻璃纤维粗纱(单丝直径>9 微米)池窑拉丝技术,5 万吨/年及以上无碱玻璃纤维细纱(单丝直径≤9 微米)池窑拉丝技术,超细、高强高模、耐碱、低介电、高硅氧、可降解、异形截面等高性能玻璃纤维及玻纤制品技术开发与生产”列为“第一类鼓励类”。
2018 年《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中配套的《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要建设四家包括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其中包括以玻璃纤维、热塑树脂为重点的复合材料产业集群。
2017 年《纤维复合材料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提出:“推进高性能玻璃纤维发展,重点发展耐碱、低介电、扁平纤维、超细电子纤维及超薄电子布等功能玻璃纤维,加快研发智能、绿色的生产制造技术,推动高强高模玻璃纤维以及热塑性复合材料产业化”。
国家发改委会同工信部等部门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中,将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3.3.1)列入战略新兴产业,其中包括高强玻纤、连续玄武岩纤维、陶瓷纤维、石墨纤维等无机非金属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2016〕34 号文)中提出:“加快推进玻璃纤维、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等先进无机非金属产品的首批示范应用,加大推广应用力度,扩大新材料产业规模。”
(2)环保分析
本项目玻纤池窑工艺先进,采用天然气纯氧燃烧、大功率电助熔熔制技术,与大型玻璃窑炉相比,废气排放量仅为后者的 1/4。废气治理采用 SNCR 脱硝+湿式脱硫+湿电除尘处理工艺。主要设备一用一备,能够保证连续达标排放。
污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SS、氨氮、PH 等,最大排水量 2600m3d,生产污水采用物化和生化相结合的处理方法,可确保本项目废水达标排放。冀中新材料环保工艺设施先进,拥有成熟可靠的环保技术设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了玻纤行业污染物排放新标准的水平。
(3)环境分析
1)区位优势
河北省是国内玻纤下游复合材料生产大省,衡水地区是我国重要的复合材料产业基地。随着国家产业转型发展政策带动,衡水地区的复合材料整体技术水平迅速发展,电缆桥架、公路、建材领域的玻璃钢模压产业已形成规模,储油双壁罐制造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未来玻纤需求潜力将保持增长。冀中新材料拟建项目临近衡水,区位优势显著。
2)发展空间分析
玻纤下游复合材料应用领域广泛,带动玻纤成为最具成长性的新材料之一。冀中新材料拟建项目临近衡水、德州玻璃钢基地,具有显著的区位优势。京津冀一体化和雄安新区等一系列国家战略的出台,更为冀中新材料拟建项目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对城镇建设、交通、建材等行业带来确定性的投资机会,也是玻纤及复合材料行业扩大发展的优良契机,对玻纤复合材料的需求潜力巨大。
(4)下游增长性分析
玻纤产品为基础材料,与下游行业关联度较强,近年来在替代钢材、木材、水泥等传统材料方面作用日益明显。玻纤已成为最具成长性的新材料之一,广泛应用于建筑材料、交通运输、环保风电等领域。
1)建筑材料
玻纤在建筑建材领域需求量最大,主要应用于屋顶防水材料、增强混凝土、吸音材料、复合材料墙体等方面。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 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为 263,947.04 亿元,同比增长 6.24%。在建筑业发展的情况下,玻纤作为基础材料的需求将随之增长。
2)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方面,玻纤主要应用于汽车零部件、高铁、轮船、航空国防、高速公路土工格栅等领域。玻纤材料在汽车整车配件的应用比例上的提升空间较大,通过加大对玻璃钢的使用可以帮助汽车实现轻量化,可以降低传统汽车的单位公里油耗和新能源汽车的电池使用成本。目前我国整车配件上的复合材料应用比例较欧美日发达国家的比例仍然较低。在汽车轻量化发展趋势下,预计未来玻纤增强塑料用于更多的汽车配件中,市场需求成长空间仍然较大。
3)环保风电
2019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将陆上、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均改为指导价,风电将进入全面平价时代,未来风电发展空间广阔,玻纤增强复合材料大量应用于风力发电机组中的叶片系统中,风电行业的发展将为玻纤材料提供广阔的需求市场。
6、项目涉及的立项、土地、环保的报批事项情况
6.1、项目备案
冀中新材料年产 20 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已于 2019 年 6 月 12日在沙河市行政审批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为沙审批投资备字〔2019〕57 号。
6.2、项目用地
冀中新材料年产 20 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用地已取得冀(2020)沙河市不动产权第 0001024 号(出让工业用地 155,426.91 平方米,使用期限为2020 年 2 月 13 日至 2070 年 2 月 12 日)、冀(2020)沙河市不动产权第 0004030号(出让工业用地 46,975.12 平方米,使用期限为 2020 年 6 月 24 日至 2070 年 6月 23 日)、冀(2020)沙河市不动产权第 0004031 号(出让工业用地 16,778.36平方米,使用期限为 2020 年 6 月 24 日至 2070 年 6 月 23 日)土地证。
6.3、环评批复
2018 年 6 月 8 日,邢台市环境保护局出具邢环表〔2018〕33 号《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中说明该项目在全面落实各项防止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
2020 年 8 月 7 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出具《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 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备案意见的复函》(邢环评函〔2020〕15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