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本项目设计年生产能力为 18 万吨聚苯乙烯,包括年产 9 万吨通用级聚苯乙烯(GPPS)和年产 9 万吨高抗冲聚苯乙烯(HIPS),其中 HIPS 生产线亦可以转产 GPPS。公司目前已经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建设,建设地址位于现有厂区内,毗邻原一期生产装置。本项目由公司独立实施,不存在与他人合作或委托关联方代为实施的情形。
2、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本募投项目与准备建设的三期项目均是公司产能提升计划的关键步骤,是公司持续扩大在聚苯乙烯行业市场影响力的重要环节,也是公司依据未来发展规划所作出的战略性选择,旨在实现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全面提升。
此外,项目建成后,公司的产品系列将更为全面,产品应用范围将逐渐扩展至显示器后壳及边框、高光泽空气调节器外壳(室内部分)、冰箱门衬及内胆等改苯应用领域,因此,二期与三期建设项目的实施落地将有助于公司向更加高端的聚苯乙烯应用领域全力发起冲刺,对公司市场份额和盈利水平等指标产生显著的提升作用。
本项目与准备建设的三期项目相比,在技术路径上基本相同,均是在使用连续本体法的技术路线上,依托广东寰球第二代聚苯乙烯化工设计专有技术,并结合公司现有生产装置的使用经验,进一步形成具有公司特色的聚苯乙烯产品生产工艺技术。此外,前期公司拨备专项预算资金,并已实际投入部分资源,开展了改苯应用的前期研究,同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3、项目投资概算情况
本募投项目总投资额为 26,366.92 万元。
本项目所需资金通过企业自筹和募集资金相结合方式取得,其中募集资金部分为项目总投资金额扣减截至董事会审议本次公开之日项目累计投资额。截至董事会审议本次公开之日,该项目累计投资额为 10,100.85 万元。
4、项目时间周期和进度
本项目自工程设计伊始,预计项目时间周期不超过 24 个月。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本项目已经通过竣工验收审查,结束试生产阶段。
5、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情况
2018 年 11 月 23 日,本项目正式取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8-441303-26-03-816866)。
此外,2019 年 5 月 10 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8 万吨聚苯乙烯新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惠市环建[2019]22 号),同意本项目建设。
6、项目环保情况
根据本项目工艺的特点,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具体情况如下:
(1)废水治理
本项目运营期间废水较少,主要装置均不直接产生废水,间接废水来源主要为冷却塔弃水,即造粒冷却用部分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排污污水。项目建设完工之后,预计每年新增废水不超过 4,403.00 吨,直接纳入一期工程的处理设施一并处理,经处理达到大亚湾石化区污水管网的接管标准后,排至石化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公司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 240 吨/天(即年处理能力为 87,600.00 吨),远超一期、二期、三期的废水产生总量。
(2)废气治理
本项目及三期拟建募投项目在运营期间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热油炉燃气废气、生产装置的真空系统尾气和造粒模头废气、原料贮罐区和溶胶配料区的无组织排放废气等,处理方式与一期基本相同。
该项目新增一套导热装置,但废气拟通过一期已建的 25m 高排气筒直接排放。项目选用天然气导热油炉,排放的烟气中有机氮氧化物含量较低,经处理后的有害物质排放可以完全满足国家和广东省地方标准。
该项目生产工艺废气为生产装置的真空系统尾气和造粒模头废气,真空泵尾气主要成分为空气,含微量苯乙烯和乙苯的挥发物;造粒模头废气主要成分为空气,水蒸汽,含微量苯乙烯和乙苯的挥发物。本项目将真空尾气经低温冷凝、处理后与造粒模头抽风尾气一起经抽风机抽到 25m 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与一期相比,新增溶胶配料区的溶解罐存在大呼吸废气排放,成分主要为苯乙烯挥发性废气,其处理方式与原料贮罐区的废气处理一致,均是采用“低温冷凝+活性炭吸附”等措施来降低排放量。
(3)固体废弃物治理
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本项目由于新增溶胶配料车间,因此,与一期生产装置相比,将新增“未溶解的凝胶”等这一固体废物,对应的防治措施与其他工业固体废物相同,对于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方式与一期相同。
(4)噪声防治
本项目对生产噪声的防治主要是从设备选型和后期防治两方面共同处理。项目运营期间噪声主要来自送料风机(噪声位于 85~90dB (A)区间),通过配置低噪音系列电机,并在机房采用隔音层设计,实现消声、减振的目的。采用以上处理设施后的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3 类标准要求。
7、项目土地及房产情况
本项目具体实施地点均位于公司现有厂区内,相关土地及房产均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权属证书,亦不存在设置他项权利的情形。
8、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惠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 年 11 月 5 日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回执》(惠危化项目备字[2021]6 号),试生产期限为 2021 年11 月 5 日至 2022 年 4 月 27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项目已经通过竣工验收审查,结束试生产阶段,已办结环评验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