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 BOT 特许经营项目有利于公司巩固主营业务、提升盈利能力,保持国内领先的市场地位。
1、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 65,659.07 万元,本项目主要服务范围为中山市市域范围,计划在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建设预处理车间(含餐厨、厨余、粪污、农贸市场易腐垃圾、畜禽尸体)、协同厌氧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沼气净化和利用设施等。本工程的设计处理能力总规模为:餐厨垃圾 400 吨/日、厨余垃圾 500 吨/日、粪污 100 吨/日、动物尸体 4 吨/日。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 27 年。
2、项目实施的确定依据
(1)项目实施是与相关政策法规接轨,提升城市形象和公众满意度的需要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十分重视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动物固废等有机废弃物处理的问题,将有机垃圾处理纳入循环经济工作的重点环节来落实。2016年,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印发了《“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计划要求加快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回收设施的建设,并加强餐厨垃圾的收集和运输。
环保部于 2017 年发布了《固体废物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加快建设城市固体废物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2018 年,商务部发布《商务部等 9 部门关于推动绿色餐饮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履行餐饮标准,制定并完善环境标志体系并阐明了对餐厨垃圾收集、地沟油处理和安全排放的要求。
国务院也于2018 年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出要促进固体废物的分类和收集,并将无害化处理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以确保土地的有效利用,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以及倡导“清盘”行动,促进厨余垃圾的有效利用。
2020 年,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到 2020 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力争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基本全覆盖,分类运输体系基本建成,分类处理能力明显增强;其他地级城市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机制。
力争再用 5 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地级及以上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35%以上。
此外,中山市发布的《中山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2011-2015)中明确了中山市垃圾处理体系的规划布局,即以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北部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和南部垃圾综合处理基地三个跨区划的组团式垃圾处理基地为骨架和主体,构建中山市垃圾处理系统。并于《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要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强力推进节能降耗。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施垃圾分类回收,推进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因此,建设中山市有机垃圾处理项目,通过餐厨及厨余垃圾处理厂的建设、运营,树立中山市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是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促进中山市的循环经济发展,促进节能减排的需要。
(2)项目实施是提升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粪污及禽畜尸体等有机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的需要
据调查,目前中山市全市餐厨垃圾产量在 400~500 吨/日以上,主要流向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环卫或专业公司收走,进行资源化再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二是私人收购,用作饲养生猪以及提炼加工成地沟油;三是随意倾倒,其中一部分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倒入下水道,另有其它少数部分混入生活垃圾中由环卫机构统一收集清运。
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对生态环境和人们的健康造成巨大威胁,首先,“地沟油”中含有大量危险致癌物质,其中剧毒的黄曲霉素是目前发现最强的化学致癌物质,用“地沟油”加工生产的食品含有大量对人体有害的苯类成份及许多其它致癌物质,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长期食用
可导致产生多种疾病。其次,餐厨垃圾成分复杂,极易腐烂变质,而且含有多种有强烈感染性的致病菌,以及有毒有害成分,食用餐厨垃圾的“垃圾猪”进入人类的食物链后,进而引发人类患病;此外,餐厨垃圾的随意倾倒,产生的污水随阴沟、地表径流流入周围水体,严重影响水体生态环境。
目前大部分城市的粪污采用三级化粪池的方式处理,这种处理方法经济实用,但处理周期长,需定期清掏,若化粪池粪渣长期淤积不清理,容易造成粪渣板结,化粪池形同虚设,粪渣得不到有效处理,造成水质污染,甚至可能引起爆炸。
据调查统计资料显示:目前中山市主城区粪渣处理设施存在的问题,集中体现为“两多、两高、两差”:一是病害设施多,安全隐患多;二是无档案设施和两年以上未清掏设施比例高;三是设施功能差、处理水平差。城市粪污处理设施污染环境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问题,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强烈关注和担忧,化粪池被称为埋在市民身边的“定时炸弹”。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社会发展所面临的资源和环境形势十分严峻。为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国家大力倡导发展循环经济,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和最少的废物排放。
(3)项目实施是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的需要
公司作为一家以有机废气物专业化处理为主营业务的企业,自成立开始深耕有机固废处理领域,目前已取得一定市场占有率,公司计划利用自身丰富的项目经验、良好的管理能力以及现有有机废弃物处理项目的示范效应等有利条件,进一步加大对现有项目周边地区有机废弃物处理项目的开拓力度,同时尝试向其他重点区域或城市进行战略布局,不断丰富公司的项目储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1)公司具备投资项目所需的技术水平
公司拥有餐厨垃圾、动物类固体废弃物、园林绿化垃圾等有机废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臭气与高浓有机废水处理技术与装备等多项专利。餐厨垃圾处理方面,公司的集中收运+预处理+湿热水解+厌氧发酵+沼气利用+生物柴油制备+第三方在线监管工艺路线,属于国内一流的技术,拥有稳定运行、低碳环保的示范项目案例。动物固废处理方面,公司拥有有机废物破碎、泵及管道输送、灭菌脱水、固液分离、油脂分离、高浓废水处理、臭气处理等完全知识产权,病死禽畜卫生处理技术处于国内一流、国际先进水平。
此外,公司在厌氧微生物领域的技术可以显著提升厌氧产气率,提高资源化产品产量。公司专注于科技创新,保持技术优势,并以此为先导,迅速抢占市场,将核心技术转化为营收和利润。
(2)公司具备良好的市场口碑及成熟的运营管理经验
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展有机废弃物处理研究的企业之一,拥有稳固的核心市场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拥有国内领先的有机废弃物处理核心技术,被业界评为“有机废弃物领域领先企业”。公司旗下现有多家全资子公司和项目公司,已投资多项 BOT、BOO 政府环保项目。同时具有丰富的大型环保项目成功实施经验。
此外,公司还拥有环保设施运营资质、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多项专业资质。公司可采取的服务模式包括:项目前期规划、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备供应、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服务,可采用 BOO、BOT、EPC 等模式。
4、特许经营权情况
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与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了《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 BOT 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授予项目公司(即中山市朗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限 27 年(含建设期),各类经济标报价为:餐厨收运服务费 178.60 元/吨;畜禽尸体收运服务费 177.90 元/吨;餐厨处理服务费273.40 元/吨;厨余处理服务费 313.60 元/吨;粪污处理服务费 121.00 元/吨,畜禽尸体处理服务费 2,920.40 元/吨。
5、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根据特许经营权协议,项目建设用地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中府国用(2010)第 320142 号。
6、项目的环保情况
本项目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已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环评文号:2020-442000-78-02-034001。
在运营期主要控制水污染物、预处理车间及污水沼渣车间产生的臭气及沼气燃烧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的达标排放以及生活垃圾的合理处置。
(1)臭气处理
有机垃圾处理厂应采用封闭设计,废气处理应遵循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采用进出料双道门设计,内外两门配合避免臭气外泄;核心设备密闭,处理和输送设备密闭化作业;恶臭产生区域功能隔离,进出料口集中设置;场外人车分流,避免物流组织混乱;厂区内管理区和生产区有效隔离。
(2)废水处理
有机垃圾处理厂内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两部分。污水收集后集中处理进行统一处理后进行集中排放。
(3)噪声及蚊蝇
处理对于车辆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限速、禁止鸣喇叭等措施控制。其它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减震、隔声、吸声等措施控制。作业车间为封闭型设计,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以上措施,将厂区中心区域的噪声峰值控制在 80dB以下,使厂区周边噪声昼间低于 55dB,夜间低于 45dB。遵循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6)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沿该处理厂周边车行道可种植阔叶乔木,可有效地屏蔽灰尘及噪声。每天工作结束后,对作业区的厂地进行冲洗。在夏季蚊蝇高繁殖季节,应定时喷洒药水,将蚊蝇的产生控制在最少。(
4)沼渣处理
处理设施在运行过程中,预处理产生固渣和污水处理产生的沼渣进行脱水,降低含水率后进入焚烧厂处理。
(5)其他措施
为保证有机垃圾处理的及时性,要严格遵循以下措施:
①定时、定点收运。有机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有机垃圾收运可按照作业服务要求以及与产生单位的约定,确定收运时间和频率。
②有机垃圾收运单位必须按照运输合同的约定,将有机垃圾运到指定的处置地点,并认真填写处置联单记录;不得擅自改变有机垃圾处置地点,任意处置有机垃圾。
③环卫管理部门对本区域内有机垃圾收运单位实施日常监管。
5、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 24 个月,实施主体为中山市朗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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