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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第二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
思瀚产业研究院 佛山水务    2025-01-05

一、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1、项目概况

佛山高明苗村白石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高明填埋场)是佛山市大型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之一,选址高明区明城镇苗村。2018 年 12 月,佛水环保收购高明填埋场项目公司佛山威立雅垃圾填埋处理有限公司,并将其更名为绿能环保,承继原特许经营权,负责该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由于佛山市经济高速发展,生活垃圾产量不断增加,实际能接收处理量剩余库容急剧下降。

根据佛山市生活垃圾处理“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期间,佛山市基本建成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实现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有效衔接及各配套设施的平稳运行。2024 年末,佛山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乡一体化系统。

2025 年末,佛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达到 100%,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为提前谋划生活垃圾处理长远出路,避免“垃圾围城”,从根本上提高和改善环境质量,高明填埋场亟需提质改造建设焚烧发电的资源化项目,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为城市可持续性发展保驾护航。

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在该种背景下筹建,在高明填埋场基础上,对项目进行提质改造,改造成垃圾焚烧项目,实施单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绿能环保。2019 年 6 月 14 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特许经营权相关事宜的复函》(佛府办函[2019]372 号)同意绿能环保在特许经营权协议基础上实施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总处理规模 4,500 吨/日,分阶段建设,第一阶段处理规模为 3,000 吨/日,主要负责处理禅城、高明区全部生活垃圾以及顺德区部分生活垃圾。

第二阶段即本次项目,处理规模为 1,500 吨/日。2019 年 7 月 24 日,绿能环保与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署特许经营权补充协议,约定绿能环保在原来高明填埋场基础上实施生活垃圾提质改造项目,建设项目总规模为 4,500 吨/日,其中第一阶段设计规模为 3,000 吨/日。项目按照动工日起建设运营期 30 年进行定价。

2020 年 1 月 13 日,绿能环保与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署特许经营权补充协议,约定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内,授权绿能环保在高明白石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预留用地投资、建设和运营采用焚烧发电处理方式的提质改造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 4,500 吨/日,配套 300 吨/日的污泥干化系统。

针对特许经营权期限,协议约定“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至 2035 年 12月 7 日,提质改造项目垃圾处理服务费按照 30 年(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28 年)测算定价,根据测算报告剩余特许经营期限无法收回成本,属于原特许经营期限届满确有必要延长的情形,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可予以延长”。

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总设计规模 4,500t/d,分两阶段建设。第一阶段于 2021 年底投产,设计处理能力 3,000t/d。目前,第一阶段垃圾日均处理量基本达到设计规模。随着佛山市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推广,禅城、高明区及顺德区原混于生活垃圾并进行填埋处置的一般工业固废被分选出来。但佛山市尚未建有一般工业固废集中处置设施,佛山市内处理能力未能匹配,工业固废处置企业比较分散且处置容量有限,佛山市一般工业固废处置问题亟待解决。

面对佛山市“无废”城市规划和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缺口,第二阶段即本次项目建设也迫在眉睫。2022 年 10 月 31 日,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出具《关于启动建设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第二阶段)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启动建设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第二阶段)。

项目按一定比例接收处置原生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类生活垃圾)及陈旧垃圾,规模为 1,500 吨/ 日。

2、项目投资概算

根据项目工程方案,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第二阶段)拟投资总额 100,331.35 万元

3、项目建设目标

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主要服务于佛山市禅城区、高明区生活垃圾及高明区市政污泥,剩余处理能力通过区域调配,处理顺德区部分生活垃圾。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处理生活垃圾总规模 4,500吨/日,其中第一阶段建设规模为 3,000 吨/日,目前第一阶段已经投产运营;本项目为第二阶段,建设规模为 1,500 吨/日,配备 2 台 750t/d 机械炉排炉及1 台 40MW 汽轮发电机组。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税前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11.31 年(含建设期),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11.88 年(含建设期),税后项目内部收益率为7.17%。

二、投资项目的确定依据

公司投资项目确定的依据主要考虑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目前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及发展目标。

1、生活垃圾处理为公司主营业务之一,公司已经完成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第一阶段的建设,2021 年 11 月起,随着项目第一阶段开始试运营,公司主要通过垃圾焚烧发电方式对生活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本次项目为第二阶段,建设的背景为弥补佛山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缺口以及协同处理佛山市一般工业固废,该项目为公司主营业务的进一步提升。公司生活垃圾处理板块将按照“处理规模壮大+把握优质机会”的发展理念持续深入挖掘潜力,本次项目有助于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符合公司的发展目标。

2、项目第一阶段建设规模为 3,000 吨/日,本次项目的建设规模为1,500 吨/日,本次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建成佛山市产能最大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之一。本次项目除了弥补目前佛山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缺口,还需要协同处理包括第一阶段在内的佛山市目前垃圾处理设施协同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后产生的生活垃圾,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要求。

3、公司资产规模较大,资产结构符合行业特点,营业收入不断提升,业绩情况良好,现金流量稳健。公司依托坚实的资产规模、稳健的经营业绩、良好的银行信用,将有能力支撑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项目与公司的财务状况相适应。

4、公司自成立以来就十分注重加强自身研发能力和体系建设,并通过与国内多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展开研发合作,以持续不断的提升改进生产技术。绿能环保在智能工厂、飞灰炉渣资源化处理以及渗滤液处理技术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依托佛水环保固废技术创新中心,按计划有序推进各项研究工作。同时,绿能环保中试基地(试验规模为 12 吨/日)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开展垃圾渗滤液零排放工艺技术研究,为垃圾渗滤液“零排放”等终端处理提供技术支撑。目前,第一阶段垃圾日均处理量基本达到设计规模,本次项目与公司目前技术水平相适应。

5、公司成立以来,聚焦于主业,管理团队成员在水务环保行业具有深厚的从业经验和丰富的业务知识,背景覆盖技术、工程、管理等各个领域。管理团队中大部分核心成员在业内任职年限在 10 年以上,并对目标区域市场足够了解。

绿能环保已聘请超百名专业员工搭建自有运营团队,前述人员大多具备国内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或其他发电行业经验,专业囊括热力工程、电气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电厂热能与动力装置、机械设计与制造、发电厂及电力工程、电气自动化等,本次项目与公司管理水平相适应。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弥补服务区域内垃圾处理能力不足,保障生态、经济建设环境的需求

佛山是广东四大万亿 GDP 城市之一,2023 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 1.33 万亿元,增长 5.0%。在最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中,佛山规划到 2035 年,市域常住人口规模将达 1,170 万人左右,服务管理人口 1,300 万人左右。

根据《佛山市生活垃圾处理“十四五”规划》对于生活垃圾产量的发展趋势,结合本项目服务区垃圾产生现状,预测到 2025 年,佛山市禅城区、高明区、顺德区需处置生活垃圾 6,717 吨/日,2030 年达到 7,661 吨/日,2035 年达到 8,653 吨/日。

佛山市处置禅城区、高明区、顺德区的产能为顺控环投热电厂(设计处理能力 3,000 吨/日),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一阶段)(设计处理能力 3,000 吨/日)。根据《佛山市生活垃圾处理“十四五”规划》对于生活垃圾产量的发展趋势,禅城区、高明区、顺德区生活垃圾处置产能存在缺口。

2022 年 1 月,佛山市发布《佛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规划要求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建立健全“源头减量、过程严管、终端提升”的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体系,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为深入推进佛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佛山市迫切需要增加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确保到 2025 年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置率达到 100%。按现阶段已有设施处置能力,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后,无法满足生活垃圾的处置需求。

2、解决佛山市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出路问题,满足建设“无废”城市的需求

2021 年 12 月,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生活垃圾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座谈会,会议认为“生活垃圾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是我市的需要,也是我市创建“无废城市”的需要。必须全力推进该项工作。市级强化统筹,南海、顺德、高明、三水区现有和拟建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均要开展”。

2022 年 5 月,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加快发展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按照提前谋划、适度超前建设原则,建设与生活垃圾清运量相适应的焚烧处理设施。“十四五”期间,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 100%,满足原生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处理需求。

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类生活垃圾)项目建设,建立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协同处置市政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类生活垃圾)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处理循环产业园”。根据预测,2021-2035 年,佛山一般工业固废分选量将从 1,038 吨/日增长到1,538 吨/日。但佛山市尚未建有一般工业固废集中处置设施,市内处理能力未能匹配,工业固废处置企业比较分散且处置容量有限,佛山市一般工业固废处置问题亟待解决。

佛山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可以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有利于提升佛山市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解决当地部分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渠道少的难题。为补足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产生的生活垃圾处置缺口,本项目建设较为紧迫。

3、稳固本地市场,深化业务布局的需要

通过本项目建设将进一步稳固公司在佛山本地生活垃圾处理业务,扩大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运营规模,强化公司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领域中的优势积累。公司在已有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第一阶段成熟经验基础上突破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类生活垃圾),将加强公司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探索与应用,为后续加快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及服务的持续输出、进一步拓展生活垃圾资源化业务创造有利条件与项目经验,是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的又一重大成绩,为将公司打造成为水务环境综合服务商创新活力。

四、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项目实施受国家产业政策及政府规划的支持

垃圾焚烧发电属于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为此有关部门颁布了一系列鼓励扶持本行业发展的重要政策性文件,为项目持续稳定运营提供了有力保障。2021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达到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地区,可适度超前建设与生活垃圾清运量增长相适应的焚烧处理设施。

不具备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地区,可通过跨区域共建共享方式建设焚烧处理设施。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 300 吨的地区,加快建设焚烧处理设施。2021 年,广东省住建厅、发改委发布《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十四五”规划》,全面推进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各地区应加快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统筹规划设施布局,在合理选择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场址和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和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加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力度。

各地级以上城市以及具备焚烧处理能力的县(市),原则上不再新建原生生活垃圾填埋场,现有卫生填埋场主要作为垃圾焚烧产物最终处置场所以及垃圾无害化处理应急保障设施使用。在全面摸清现有卫生填埋场剩余库容基础上,结合区域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情况,发挥卫生填埋场“兜底”处理保障功能。

2021 年,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佛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在固废方面,未来五年,佛山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建立健全“源头减量、过程严管、终端提升”的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体系,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2022 年,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围绕工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农业源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四大领域及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探索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无废城市”创建,形成错落有致的“市区同创”格局,融入省“无废试验区”协同机制建设。

2、公司具备相关技术的积累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坚持创新发展战略,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立足自主创新、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模式。公司建立健全了一整套鼓励创 新的研发机制,以保证技术工艺的持续创新,在信息化管理建设、供水调度技术 研究应用、膜技术应用、水工程技术研发等供排水技术领域不断研究升级。

公司充分发挥深厚的技术积累,组建成立了“佛山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佛山市水质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佛山市环保给水处理 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环保给水处理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佛 山市污水处理及资源化(禅污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佛山市固废资源化利 用(绿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在供水、污水处理及生活垃圾处理技术领域开展了多项针对性的、服务于生产的课题研究,不断增加投入进行研发和升级,大大提升了公司科研力量,增强了公司研发实力。公司的深厚技术储备及为本项目顺利建设运营的基础。

3、公司在垃圾焚烧及资源化利用方面的技术、团队储备及运营筹划经验

生活垃圾焚烧及资源化利用对于公司属于现有市政业务的拓展延伸。绿能环保已聘请超百名专业员工搭建自有运营团队,前述人员大多具备国内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或其他发电行业经验,专业囊括热力工程、电气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电厂热能与动力装置、机械设计与制造、发电厂及电力工程、电气自动化等。

除团队建设外,绿能环保在智能工厂、飞灰炉渣资源化处理以及渗滤液处理技术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依托佛水环保固废技术创新中心,按计划有序推进各项研究工作。同时,绿能环保中试基地(试验规模为 12 吨/日)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开展垃圾渗滤液零排放工艺技术研究,为垃圾渗滤液“零排放”等终端处理提供技术支撑。目前,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第一阶段垃圾日均处理量基本达到设计规模,完善的团队及成功的运营经验是本次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五、投入的时间周期和进度

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第二阶段)建设期 2 年,建设期内的主要工作内容有项目的工程设计及准备工作、土建工程、设备购置、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营工作等,

六、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

1、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焚烧的剩余物,来源于生活垃圾中不可燃的无机物以及部分未燃尽的可燃有机物,主要包括:锅炉排出的底渣、炉排漏灰、锅炉尾部烟道飞灰、反应塔排灰和除尘器收集飞灰等几个部分。按《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规定,焚烧炉渣可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焚烧飞灰则应按危险废物处理。

其他烟气净化装置排放的固体废物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3 判断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如属危险废物,则按危险废物处理。本项目炉渣按照一般固废处置,运至厂外进行综合利用。飞灰采用螯合剂稳定化处理后,再根据标准《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醋酸缓冲溶液法》HJ/T300-2007,检测浸出毒性指标,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相关标准后进行安全填埋。

2、废气

本项目的废气主要是垃圾焚烧时产生的烟气。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烟气中含有大量的污染物,主要的污染物质有下列几种:不完全燃烧产物(简称PIC):燃烧不良而产生的副产品,包括一氧化碳、炭黑、烃、烯、酮、醇、有机酸及聚合物等;颗粒物:废物中惰性金属盐类、金属氧化物或不完全燃烧物质等;酸性气体:包括氯化氢、卤化氢(氟、溴、碘等)、硫氧化物(SO2 及SO3)、氮氧化物(NOx),以及五氧化磷(PO5)和磷酸(H3PO4);重金属污染物:包括铅、铬、汞、镉、砷等元素态、氧化物及氯化物等;二噁英类:PCDDs/PCDFs。烟气处理采用“SCNR 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湿法脱酸+低温 SCR”工艺,处理后的烟气通过烟囱排放。

3、废水

垃圾焚烧厂所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垃圾池渗沥液、污泥干化污水、冲洗污水、锅炉排污水、初期雨水等。垃圾渗沥液来源于垃圾池生活垃圾渗出的水分液体,是高浓度的有机污水,氨氮含量也高,主要污染物为 BOD5、CODCr、NH3-N、SS 及重金属等。垃圾渗出的渗沥液由垃圾池集液沟收集进入渗沥液收集贮存池,再由渗沥液输送泵加压输送至渗沥液处理站调节池,进行处理。

生产、生活污水排水主要包括:垃圾车运输引桥冲洗排水、地磅区域冲洗排水、车间清洁冲洗排水、锅炉化水间除盐水制备设备反冲洗排水、锅炉定连排污清洁废水及降温废水、污水处理站自身排水和生活污水排水等。初期雨水收集池内初期雨水由初期雨水提升泵定时定量输送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生产生活污水调节池,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进入回用水池回用。厂区需处理的生产、生活废水接入厂区的生产、生活污水排放系统。

厂内处理至回用标准后进入回用水池回用。垃圾渗沥液由垃圾池渗沥液收集池收集,渗沥液提升泵提升输送至厂区渗沥液处理站集中进行处理,处理出水水质达标后,进入回用水池回用。渗沥液处理采用“预处理+UASB 厌氧反应器+MBR 生化处理系统+NF 纳滤膜+RO 反渗透膜+DTRO 浓缩装置”工艺,在国内具有较多运行业绩,技术成熟。

4、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自设备,如汽轮发电机、锅炉排汽系统、风机、水泵等;另外,运输车辆也会产生一定的噪声。项目建设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尤其对噪声大的施工设备的作业时间的安排,是避免设备噪声扰民的必要措施。高噪音设备安装位置要远离人集中区,并采取适当声屏障(如绿化带)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采用工艺先进、噪声小的机械设备,设备采购合同中提出设备噪声的限制要求,从噪声源头控制;对高噪音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如在高压蒸汽紧急排放口、风机进出口、余热锅炉安全阀排气和点火排汽口、主蒸汽母管排汽口都装有小孔消声器;发电机和水泵等设备外加噪音隔离罩;风机进出口、水泵进出口加装橡胶接头等振动阻尼器;水泵等基础设减振垫,从传播途径控制噪声的传播;提高自动控制水平,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的参数检测和自控运行做到无需要人员在现场工作。

检修时应对有关人员的工作时间作出相应规定以减少人员受噪声危害;主厂房合理布置,噪声源相对集中,控制室、操作间采用隔音的建筑结构;总图合理布局并加强厂区绿化,充分利用厂内建筑物的隔声作用,利用绿化带降低噪声,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车辆产生的噪声,可以通过加大车辆行驶管理力度,如限制鸣笛和车速来降低交通噪声。以上措施可使车间噪声水平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III 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施工期间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所规定的限值。再经过厂房建筑的隔声、空气的吸收以及噪声传播过程中的衰减,对环境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5、恶臭

垃圾焚烧厂恶臭污染气体的产生,主要是由于混合垃圾中的有机物腐败而产生的强烈臭味气体,气体成分可分成 5 类:含硫化合物,如 H2S、SO2、硫醇、硫醚等;含氮化合物,如氨气、胺类、酰胺、吲哚等;卤素及衍生物,如氯气、卤代烃等;烃类及芳香烃;含氧有机物,如醇、酚、醛、酮、有机酸等。

同时,垃圾中含有很多细菌、病原菌等有害微生物,这些微生物可能以气溶胶形式散发到空气中,而大部分气溶胶能被人体吸入呼吸道,这会给人体形成危害,影响人体的健康。垃圾焚烧厂产生恶臭的点源包括:垃圾运输车:运输过程中滴漏的垃圾渗沥液;垃圾卸料平台:卸料过程中撒漏的垃圾渗沥液;垃圾进料斗:垃圾进料过程中渗出的渗沥液和堆存的垃圾散发的味道;垃圾池:垃圾存储过程中垃圾发酵产生的臭气;垃圾渗沥液处理站:渗沥液处理过程产生的臭气、异味;污泥干化系统:污泥干化过程产生的的的臭气、异味。

控制恶臭主要采用隔离的方法:

(1)加强对垃圾转运站与垃圾运输过程的管理,垃圾运输车辆采用专用密闭式的垃圾运输车辆,防止飞扬散落,跑冒滴漏,并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对沿途运输道路进行冲洗,减少沿途运输道路臭味的聚集。

(2)垃圾池采用密封设计,垃圾池与卸料平台间设置自动卸料门,无车卸料时保证垃圾池密封,维持垃圾池负压,减少恶臭外逸。

(3)在卸料大厅与办公区及其他臭源与办公区域之间的连接处都设一道过道间,增设两道密闭门,其功能起到隔臭的效果。渗沥液间部分设置单独的出入口,不与办公部分连接,在底部先设置一道密闭门,在其出口处再增设一道密闭门,并且在臭源与办公区域之间的墙壁尽量采用隔臭建筑材料,这样就能起到隔臭的效果。

(4)焚烧炉正常运行期间:垃圾池顶部设置带过滤网的一次风抽气口,将臭气抽入炉膛内作为焚烧炉助燃空气,同时使垃圾池内形成微负压,防止臭气外逸。

(5)焚烧炉停炉检修期间:为防止垃圾池内可燃气体聚集,垃圾池内设置可燃气体检测装置。当锅炉全部停运时,自动开启除臭风机,将臭气送入除臭间内的活性炭除臭装置过滤并喷洒植物液剂确保达标后排入环境空气中。

(6)规范垃圾池的操作管理,利用抓斗对垃圾进行搅拌和翻动,不仅可使垃圾进炉垃圾热值均匀,且可避免垃圾的厌氧发酵,减少恶臭产生。

(7)渗沥液池为密闭结构,其内部的恶臭气体以自然流动的方式通过PVC 管道连接到垃圾池,与垃圾池中的恶臭气体一并作为一次进风燃烧处理。

(8)为避免臭气外逸,主厂房为封闭厂房。在建筑设计上尽量减少气流死角,防止气味聚积。

(9)在厂区总平面布置时,根据当地的主导风向,把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开合理布置,将恶臭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在厂区四周种植一定数量的高大乔木,减少影响。

(10)本工程还设有喷药系统,定期向垃圾池内喷洒化学药剂,既可减轻异味,又可防止微生物滋生。

(11)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抽至垃圾池,最后进入炉内焚烧处理。

(12)污泥干化系统主装置采用全密闭负压状态下运行,尽量减少臭气、异味对环境的影响,对干化过程产生的冷凝气采用生物除臭、引入一次风入炉进行焚烧等方式去除。

(13)加强全厂的除臭管理,减少人为活动造成臭气的扩散。根据工程实践,采取上述措施可使厂界恶臭浓度控制在要求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厂界标准值中的一级标准值以下。

项目总体工艺及设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属清洁生产工艺;各项污染治理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固废得到妥善处理,不外排,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已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七、投资项目新取得土地或房产

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第二阶段)已经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粤(2024)佛高不动产权第 0000099 号,权利人为绿能环保,土地面积为 48,036.03 平方米,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划拨,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环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 9 号《划拨用地目录》规定:

(三)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包括:“5、环境卫生设施:包括雨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垃圾(粪便)处理设施、其它环卫设施。”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业务范畴。

综上,公司项目用地已经取得相应权属证书,且符合划拨用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地合法合规。

完整版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国家部门及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本着客观、求实、科学、公正的原则,在现有能够掌握的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主要就项目建设背景、需求分析及必要性、可行性、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条件及方案、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等方面逐一进行研究论证,以确定项目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可行性,为项目投资主体和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此报告为摘录公开部分。定制化编制政府立项审批备案、国资委备案、银行贷款、产业基金融资、内部董事会投资决策等用途可研报告可咨询思瀚产业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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