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水务行业将迎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水资源开发利用作为公司稳态发展的主业,公司将以此为契机,利用自身突出的核心技术优势及丰富的管理经验,积极扩大市场份额和影响力,深入拓展水环境处理产业,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
1、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扩建主要是在南华水务逐渐退出供水市场带来的安全供水缺口和金宝园区、南山工业区的 10 万 m3/d 用水缺口的背景下,充分利用第三水厂的扩建余量实现水厂扩容。本项目选址位于漳州市主城区的东北侧,并且靠近中心城区东部新区和未来用水中心的漳州市蓝田开发区朝阳新区范围,规划国道 324改线与北环城路交叉处西北侧地块。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本项目扩建规模为 10 万 m3/d,项目建成后,漳州市第三自来水厂将由现状 10 万 m3/d 扩容至 20 万 m3/d,可满足市区日益增长的用水量需求。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落实国家产业政策
2022 年 7 月,住建部及发改委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建城〔2022〕57 号),强调“民生优先”的基本原则,提出“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同时还强调“加快对水厂、管网和加压调蓄设施的更新改造,保障用户龙头水水质安全;有条件的地区要设置水量、水质、水压等指标在线监测,加强供水安全风险管理”。本次漳州市第三自来水厂扩建工程项目响应了国家关于“民生优先”的基本原则,落实了国家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对改善漳州市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2)增加供水设施,保障当地供水安全
根据《漳州市中心城区给水工程专项规划(2017-2030)》,至 2030 年扩建第三自来水厂规模至 20 万 m3/d;金宝水厂、第二自来水厂、金峰自来水厂、第三自来水厂、高新区自来水厂联合供水,总供水能力为 85 万 m3/d,满足远期 84.5万 m3/d 的用水需求。
第三自来水厂现状仅完成一期建设,供水规模为 10 万 m3/d,结合城市发展空间,目前仍有 10 万 m3/d 规模扩建余量。面对南华水务逐渐退出供水市场带来的安全供水缺口和金宝园区、南山工业区的 10 万 m3/d 用水缺口,同时考虑到水厂和管网布局因素,第三自来水厂归并南华水务的服务分区从地理位置上具有显著优势,可以保障市政供水管网的水压和流速。
第三自来水厂现状建设规模 10 万 m3/d,实际供水规模约 7 万 m3/d,远期将为原南华水务服务分区提供约 4 万 m3/d 水量,同时漳州市龙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即将开展,待工程实施后,第三水厂需提供约 6-8 万 m3/d 水量。为满足市区日益增长的用水量需求,第三自来水厂的扩建势在必行。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实现多水厂联合供水扩容,进一步夯实水务主业
目前,漳州市主城区主要由公司自有运营的第二自来水厂、金峰自来水厂、第三自来水厂联合供水。本项目的顺利实施,一方面,能够充分利用第三水厂的扩建余量实现水厂扩容,提高公司供水的区位竞争优势,进一步夯实公司水务主业;另一方面,能够消弭南华水务逐渐退出供水市场带来的安全供水缺口和金宝园区、南山工业区的 10 万 m3/d 用水缺口,满足漳州市市区的中长期供水需求。
(2)水厂扩建方案最为可行
漳州市第三自来水厂作为漳州市区的供水心脏,供水管网络健全,供水规模相对较大。原厂扩建相对于新建水厂具有建设周期短,单位规模投资少,利用现有供水管网可快速投产,投资见效快等优点。
漳州市第三自来水厂扩建工程作为漳州市重要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政策,有明确的服务范围,急迫的用水需求;主体扩建范围为原厂址预留空地,不涉及新征建设用地;项目建成后可与漳州市第三自来水厂现有的生产工艺系统联合供水,大大优化漳州市区基础配套条件。因此,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21,60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 18,273.67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 1,654.91 万元。
5、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6.25%,投资回收期(税后)为 14.32 年,经济效益可行。
6、项目涉及的报批事项
截至本报告公告日,本项目已取得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闽发改备[2025]E020167 号),环评批复手续正在办理中。
6、项目实施背景
公司围绕区域一流的新型城市综合服务商的战略愿景,以新型城市建设运营为核心,构建“3+1”业务体系,三个核心主业,即数智科技、新能源、水资源开发利用;一个支撑业务,即资本运营。基于自身业务的“城市发展”属性,
立足新发展阶段,服务新发展格局,公司以国家和区域重大发展战略为指引,紧紧围绕新时期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本次发行将公司打造成为符合未来城市发展模式的“区域一流的新型城市服务商”。
(1)国家环保政策促进水务行业快速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正在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经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
2022 年 4 月,生态环境部和住建部联合印发《“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至 2025 年,推动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实现长治久清,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根据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的《福建省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精神,拟全面推进黑臭水体综合整治,消除黑臭,落实源头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率,改善城区水环境,提高城市品质。
“十四五”时期,随着供排水由规模化向系统化的发展升级,提质增效降低漏损率、推行智慧水务将成为推动供水行业技术变革和高质量发展的方向。随着国家推出的系列政策和法规,农村污水市场空间将进一步释放,黑臭水体治理、水环境综合治理将为污水处理企业带来发展机会。
近年来,我国水务市场用水需求总量基本呈现平稳增长的态势,虽然水务行业发展目前进入相对成熟阶段,其中供水处于成熟期后期,污水治理处于成熟期早期,但随着河道治理与生态修复全面铺开,污水处理率和污水处理能力快速增长,污水处理设施掀起升级改造潮;同时,智慧水务逐渐成为水务市场新的投资热点,水务行业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期。
(2)水价上调助力供水企业实现产能扩张及改造升级
2021 年 8 月 3 日,发改委及住建部修订印发《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明确了城镇供水价格应当遵循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以成本监审为基础,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核定水价。《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的构成,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和运行维护费等,并对关键参数取值作出具体规定,为水价上涨提供了政策依据。
2024 年以来,全国范围内已有超过 15 个区域上调了水价。其中,福建省龙岩市于 2024年 1 月将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 1.60元/m³上调至 1.80 元/m³,上调幅度为 12.5%;福建省石狮市于 2024年 5 月将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 1.80元/m³上调至 2.25 元/m³,上调幅度为 25.00%;福建省漳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于
2024年 5 月将居民用水价格由 1.80元/m³上调至 2.30元/m³,上调幅度为 27.78%,且三年后,居民用水价格将由 2.30元/m³上调至 2.90元/m³。由于水厂利润水平受水价变动的影响明显,因此水价上调的进程开启后,行业内企业有动力通过收购或新建水厂来获取更多的供水市场份额;同时也有较强的动力为供排水管网智能化改造提供资金,水务信息化改造、水务智能化改造的资本开支需求随之增长。
完整版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国家部门及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本着客观、求实、科学、公正的原则,在现有能够掌握的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主要就项目建设背景、需求分析及必要性、可行性、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条件及方案、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等方面逐一进行研究论证,以确定项目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可行性,为项目投资主体和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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