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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筑环保新材料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思瀚产业研究院 建工资源    2025-07-15

1、项目概要

厦门市环保新材料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建筑垃圾总处置能力为 110 万吨/年。建筑垃圾经资源化处置,可加工成高品质的再生骨料,再生骨料含杂率低于 1%,整体资源化率达到 95%以上。除处置线外,还包括流态固化土处理线、水泥混凝土生产线、湿混凝土回收处理系统

本项目业主方为厦门市政环保新材有限公司,北京建工资源循环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生产线的工艺设计及全套方案规划、生产线的设备供应、生产线的施工承包及各生产线建成后设备调试及人员培训工作,使得各生产线达到具备试运行的条件。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随着我国新型建筑材料技术的发展,拆除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可促进现代工程建设的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具有较高的产业化应用价值,对我国建筑垃圾高品质资源化利用及生态环境保护起到示范作用,推动我国建设工程从传统的“资源-产品-废物”线性经济流动模式向“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闭环流动型增长模式转变。本项目将有助于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2)项目的建设是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行动

两山”理论的提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行循环经济理念,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

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补齐和延伸产业链,推进能源资源梯级利用、废物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置。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规范发展再制造产业。

在“十四五”时期,应力求达到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本项目的建设将成为厦门市生态安全屏障,有利于提高环境质量,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对厦门市城市废弃物集中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是厦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委发[2022]4 号),仅有市政集团包含“生态环保”板块。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消纳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符合市政集团在“生态环保”的定位。同时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172 号文件精神,由“市政集团作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管理的承接单位,负责收回的部分消纳场所及新的消纳场所的建设管理工作”,市政集团已提前介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前期探索工作。

结合市政集团“三城一片“片区开发所涉及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通过资源化利用形成再生新材料反补于新城片区市政项目建设,有望形成一系列“生态环保示范项目”。

2023 年 5 月 19 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加快构建以市级建筑垃圾消纳与资源化利用综合基地为主、县区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和各类中小微民营企业为辅的资源化利用体系。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培育一批龙头企业。

力争到 2025 年全省培育 10 家以上年处理量 100 万吨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每个设区市建成 1 个以上建筑垃圾消纳与资源化利用综合基地。2023 年 7 月 10 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3]41)要求,2024 年岛外各区基本建成 1 个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30%以上;

2025 年岛外各区至少有 1 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厂投产运营,全市建成 1 个年处理量 100 万吨级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综合基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5%以上。本项目是位于海沧区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处理规模大于 100 万吨/年,是市政府重点关注的项目。本项目是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符合各项政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增速换挡期,随着城镇化率的不断提升,建设行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大量的建筑垃圾,迫切需要通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将建筑垃圾“变废为宝”,实现建筑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促进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

2021 年 7 月,我国《“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到 2025 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要达到 60%;2024 年 6 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 7 省市典型案例,重点提出建筑垃圾治理问题;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管理已经成为近期我国环境治理、循环利用的城市建设工作重点之一。

目前,厦门市尚未建设成规模的建筑垃圾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多处出现建筑垃圾随意丢弃的场景,计划在岛外各区选址建设相应的设施解决建筑垃圾污染和去向的问题。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要求,要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的进度,提升末端设施处理能力,厦门市在岛外四区都规划建设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由于用地、建设条件等外部因素影响,尚未有项目落地,本项目是厦门市建设局重点推进的项目。

4、项目投资测算

本项目计划投资 5,261.92 万元,建筑废弃物处理线 2,492.32万元,工程渣土处理线 1,865.30万元,稳定土厂拌生产线 75.70万元,水泥混凝土生产线 666.00万元,湿混凝土回收处理系统 90.00万元,流态固化土处理线 72.60万元。

5、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综合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实施条件以及建设的迫切性和项目建设的外部条件等各种因素,并结合项目总体发展目标,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 7 个月。

6、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经测算,本项目中标合同金额为 6,080.89 万元,项目投资成本为 5,261.92 万元,项目预测毛利率约 13%左右。

7、项目选址及备案环评情况

项目选址位于厦门市海沧区海新路东侧,西邻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环科污泥堆肥厂,南邻海投建材厂、海沧城建大件垃圾处理厂,预计占地面积 80.55 亩。

本项目已由业主方在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完成投资项目备案,备案文号:厦海发投备[2024]710 号,项目代码 2406-350205-06-01-895678。本项目业主方已取得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厦门市环保新材料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厦海环审[2024]136 号)。

此为摘取部分,完整版根据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要求,可定制化编制政府立项审批备案、国资委备案、银行贷款、产业基金融资、内部董事会投资决策等用途可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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