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建设内容
公司拟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内建设新疆金派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项目设计危险废物处理规模合计 18万吨/年,其中焚烧处理 4.7万吨/年,物化处理 1.5万吨/年,固化/稳定化 4.5万吨/年,安全填埋 5.8万吨/年,综合利用 1.5万吨/年,填埋场总库容为 140万立方米。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减轻危废对环境的影响、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危险废物是需经过特殊处理处置的特殊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置。随着对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监管的日益严格,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对安全性、无害性的要求也逐渐提高。本项目建设可有效处置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地区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利于降低危险废物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危害,保护生态环境。
(2)提升新疆危废处置能力的需要
随着新疆石油化工、煤化工等优势产业的不断发展,危废产生量也相应增加。随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建全和相关制度的逐步完善,以及废物排放企业历年贮存量的增加,新疆地区部分企业面临着处置危险废物压力和难度越来越大的境况,迫切需要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本项目通过建设危废综合处置中心,可有效处置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地区产生的多种类危险废物,使危废管理体系形成闭环,降低危废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及危害,改善新疆地区的危废处置现状。
(3)拓展危废领域业务、优化公司业务布局的需要
“十四五”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的时期,“双碳”目标推动下的环保行业竞争激烈,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大资源循环利用,丰富和提高环保产业的附加值成为行业发展的新要求。公司以“生态化、低碳化、资源化”为战略发展方向,在工业烟气治理取得了行业领先地位,并逐步延伸至城市环境服务、资源再生利用等领域。在国家环保政策力度加大、环保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本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完善公司在危废处置领域的业务布局,提升公司在危废处置市场的行业影响力,优化公司多细分领域的战略布局,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打造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综合环境服务商。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政策导向
2021年 5月,国务院发布《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强调分行业领域、分区域地域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和政策,对危废处置进行规范和指导,危废处置是国家政策支持和鼓励的行业。
根据发改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明确提出将危废处置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危废处置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四十三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第 8项“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含重金属废物安全处置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及处置中心建设及运营”和第 15项“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根据《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鼓励并支持跨行政区域的综合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各级政府通过制定鼓励性经济政策等措施加快建立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理处置体系,积极推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2)公司先进的技术水平为本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本项目技术工艺成熟,建设标准明确,施工过程规范可控,满足经济安全有效的运行需要。本项目在技术成熟的基础上,力求技术、设备、材料先进,在处置过程中应做到无害化、减量化,并确保处理后对周围环境的二次污染尽可能的减小。通过长期的积累,公司在大气治理、水务、工业固危废资源化等多个方面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已逐步建立起固废处理相关专业团队,已具备危险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领域的市场拓展、项目建设、运营及管理等业务经验,可为本项目建设和运营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3)充足的市场空间为本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充分保障
石油、化工、钢铁、有色、煤炭等优势行业成为新疆近年来经济发展的强力引擎,受产业结构影响,新疆的危废处置需求大、需处理的危废种类较多、成分复杂。随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危废的监管和利用处置提出更高要求,新疆的危废处置需求亟待消化。
本项目拟建设危废综合处置中心,进一步满足新疆地区各类危废处置的需要,具有充足的市场空间。
4、项目投资计划
(1)实施主体
本项目拟由公司子公司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2)投资金额
本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34,000.00万元,主要用于建筑工程建设、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
5、项目备案环评事项
本项目已取得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五五工业园区(环资)备〔2017〕0021号、五五工业园区(环资)备(2018)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