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47,682.8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21,000.00万元。本项目拟在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建设1200t/d污泥喷雾干化焚烧项目,建设规模1000t/d(含水率80%)或者350t/d(含水率65%)+800t/d(含水率80%),折算1412t/d(含水率80%),并配套建设6t/h秸杆造粒生产线1条。
本项目采用喷雾干化焚烧系统,并配套相应的原辅料贮存设施和管理用房,包括秸秆造粒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圆盘间接干化系统等。污泥处理工艺采用“污泥接收+污泥喷雾干化技术+污泥圆盘干化技术+回转窑焚烧+余热蒸汽锅炉回收+尾气处理技术+污水处理系统+自动化控制技术”的组合工艺。整体装置按“无臭、无烟、漂亮、简洁、去工业化”设计。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污泥处理工程的建设是维护生态环境的需要
污泥中的病原体和重金属将会随着生物链进入各种动植物,最终进入人体,从而影响整个生态环境的正常循环。
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是污水处理的重要环节,也是评价污水处理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污水处理设施相继建成投产,以及设施普及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深度的不断深化和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量也急剧增加。
若不妥善及时加以处理处置,污泥进入环境后,将直接给水体、土壤和大气带来二次污染,不但降低了污水处理系统的有效处理能力,而且会对生态环境和人类活动构成严重威胁,同时也会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能否实现污泥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不仅是评判污水处理工作成效的关键环节,而且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关系到城镇环境质量的改善,关系到“十四五”时期污染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从关注民生、保护环境和实现城镇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配套、建设力度。
(2)污泥处理工程的建设是保护人民正常生活的需要
大量污泥的任意搁置将会造成二次污染,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和人民的正常生活,污泥农业回用、污泥填埋、建筑材料的使用都要求污泥无毒、满足卫生要求,因此,污泥处置工程是保护人民正常生活的需要。
(3)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的需要
公司一直专注于环保水处理领域,可提供环保水处理相关的研发、咨询与设计、设备生产及销售、工程承包、项目投资及运营管理等一站式服务,是环保水处理行业的全产业链综合服务提供商。公司在紧抓原有环保水处理相关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高端环境技术与装备制造业务,研发并推出PPMI装配式水厂、PSIW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以技术进步和产品创新促成传统产业模式的迭代升级,并在有机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农业环境治理与服务等领域进行战略布局,完善了在环保产业链的多元化布局。
公司有机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业务主要针对城镇污水厂污泥、城市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垃圾、分捡后的湿垃圾,以及农业副产物中的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及病死畜禽等,利用YM菌高温好氧发酵技术、厌氧发酵技术、生物有机肥技术等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生产营养土、有机肥。
在环保行业大发展的背景下,公司立足自身优势,积极争取新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投入运营后,将增加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区域辐射能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本次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涉及的服务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第四十三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20条“城镇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污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环保行业的支持力度,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产业政策,各项鼓励政策的出台为相关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政策可行性。
(2)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现有业务能力
公司一直专注于环保水处理领域,可提供环保水处理相关的研发、咨询与设计、设备生产及销售、工程承包、项目投资及运营管理等一站式服务,是环保水处理行业的全产业链综合服务提供商。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使用 21,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1200t/d污泥喷雾干化焚烧项目,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是污水处理的重要环节,也是评价污水处理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系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具有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等专业资质,为目前环保行业少数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的企业之一。公司具备相关资质有利于公司做到项目全面可控,保证项目进度和提高运营质量。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盈利水平,提升行业竞争力。公司具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业务能力。
(3)公司拥有优秀的员工团队,能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供人员保障
公司目前拥有经验丰富的生产运营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同时公司也建立了生产运营人员培养体系。公司将通过内部选调、内部提前培养和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为项目配备业务人员,主要技术人员、操作管理人员和业务管理人员从公司内部经验丰富的优秀人才中选调。公司具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人员条件。
4、项目投资概算情况
本项目投资47,682.8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3,773.41万元,预备费2,188.67万元,流动资金1,720.8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1,000.00万元。项目投资估算具体如下:
5、项目实施主体和选址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吉林省鹏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建设选址位于长春市农安县龙王乡永久村,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人吉林省鹏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期限至2068年11月26日止。
6、项目效益测算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财务内部收益率 6.41%(税后),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13.49年(含建设期),项目经济效益良好。
7、项目备案及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已取得《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备案流水号:2022070122012203102339)、《关于吉林省鹏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00t/d污泥喷雾干化焚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长环建[2022]3号)、《长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春市有机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1200t/d污泥喷雾干化焚烧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长发改审批字[2022]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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