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南信阳新县的苏河镇、千金乡,项目规划装机总容量为 50MW,项目建设期 12 个月,投资总额为 39,728.65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2,868.31 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信阳智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背景、必要性及可行性
(1)项目建设背景
当前,我国的能源结构以常规能源为主,常规能源的不可再生性使得能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发展风力发电有利于改善传统的能源结构、实现能源多元化、缓解对有限矿物能源的依赖与约束,是我国能源发展战略和调整电力结构的重要措施。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印发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我国传统能源产能结构性过剩问题突出,要把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作为调整能源结构的主攻方向。除水电外,相对于其他可再生能源品种,风力发电技术已日趋成熟,已成为我国占比最大的可再生能源板块。
(2)项目必要性
河南省电力以火力发电为主,对于环境污染程度较高,开发风电符合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能源产业发展方向,有利于促进河南省清洁能源多元化发展,并且成为河南省电力供给的有益补充;开发风能资源补充电网电量符合国家能源政策,对于推动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缓解环境保护压力、实现绿色发展、满足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均具备重要意义,具备较强的必要性。
(3)项目可行性
河南省的风能资源主要集中在从平原到山区过渡的低山丘陵山脊和沿黄河河滩区域,风能资源潜在可开发的场址区域主要分布在豫西伏牛山东部余脉、豫南大别山脉及其北侧的低山丘陵、豫北太行山东南麓和沿黄河河滩等区域。本项目所在地新县位于大别山腹地,是河南省风能资源可利用的地区之一,风能资源具备较高的开发利用价值;本项目选址交通、施工与通信条件便利,联网条件方便,气候特征良好,当地电力能源需求较高,适宜建设风电场,项目具备较高的可行性。
3、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9.53%,投资回收期(税后)为 8.80 年,经济效益良好。
5、项目核准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项目已完成立项及环评手续,并已通过用地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