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回购股份项目,总投资金额不超过15,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2、项目实施必要性分析
公司自上市以来,各项业务取得了较快发展,公司近年分别被认定为江苏省粘多糖类生化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中心,肝素原料药的市场占有率处于领先地位。公司共拥有三条通过美国 FDA 审核的无菌注射剂生产线,是国内极少数几家无菌注射剂产品可以在美国上市的企业之一。
目前,公司已有卡铂注射液、阿曲库铵注射液等产品在美国市场销售。通过现有品种在美国市场的销售,公司建立了完整的美国市场销售运营网络渠道,未来随着在申报和在研品种在美国不断上市,美国无菌注射液销售会成为公司主要业务的快速增长点,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同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公司计划近期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回购部分公司股份。
公司通过此次发行,可以向市场传递正面信息,将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票价格,推进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项目可行性分析
本次回购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340,232.3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4,211.13 万元。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为人民币 15,000.00 万元,按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4.41%、6.20%。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4、项目实施方案
(1)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拟股份回购方式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3)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4)时间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公司股票市场价格走势、公司货币资金情况、经营情况、发展战略及资本市场情况等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是否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适时推出具体的股份回购方案。
(4)价格区间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将结合股票市场宏观走势、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适时推出回购股份具体方案、确定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
回购股份价格区间将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来最终确定,若关于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所修改,公司将从其规定执行。本次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回购股份的价格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无必然联系,如未来由于公司股票价格高于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仍有剩余,公司对于剩余募集资金的处置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执行。
(5)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不超过 15,0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的资金。若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的资金。对先行投入回购的资金,将在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来源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
完整版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国家部门及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本着客观、求实、科学、公正的原则,在现有能够掌握的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主要就项目建设背景、需求分析及必要性、可行性、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条件及方案、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等方面逐一进行研究论证,以确定项目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可行性,为项目投资主体和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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