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沙港区 11 号 12 号通用泊位及驳船泊位工程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建设两个 7 万吨级通用泊位,拟建设九个驳船泊位及四个工作船泊位,拟建设粮食筒仓和粮食仓库等。
2、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新沙港区作为广州港的重要港区之一,现有通用码头能力存在较大缺口,同时,随着广州港功能布局优化调整,新沙港区集装箱运输转为以国内航线和内支线为主,集装箱水水中转运输需求迫切。因此,为更好地适应腹地经济发展需要,促进港口功能调整,落实穗莞合作,提升港口综合通过能力,本项目的建设可以缓解码头泊位不足问题。
3、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253,298.78 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60,000.00 万元。
4、项目经济效益及前景分析
预计项目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8.3%,投资回收期 10.2 年。
5、项目审批及备案情况
本项目投资项目备案工作正在办理中,本项目已取得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广州港新沙港区 11 号 12 号通用泊位及驳船泊位工程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东环建[2017] 5535 号)。此报告为正式可研报告摘取部分,个性化定制请咨询思瀚产业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