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G1111 鹤哈高速鹤岗至苔青段工程。
项目总投资:653,043.45 万元。
项目建设期:48 个月。
项目运作方式:施工总承包。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满足贯通国家高速公路,完善区域高速公路路网结构,改善出行环境的需要
根据《国家公路公路网规划(2013-2030 年)》,鹤哈高速是国家高速公路网“纵一线”鹤大高速的联络线,起于鹤岗市,途径伊春、铁力、庆安、绥化,终点于哈尔滨市,鹤岗至苔青段是鹤哈高速重要组成部分。
2016 年 5 月,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黑龙江省省道网规划(2015-2030)》,规划路网中的“横二线”鹤岗至齐齐哈尔高速,由鹤哈高速鹤岗至苔青段,后段同步建设的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已建成的伊春至昆仑气段、伊春至齐齐哈尔高速共同构成,与鹤大高速鹤岗至佳木斯段、哈同高速佳木斯至建三江段、建黑高速串联后,覆盖整个黑龙江省北部地区,网络效应显著,是黑龙江省北部地区东西向运输重要通道。
目前通道内,鹤岗至苔青段和同步规划建设的苔青至伊春段为“横二线”中仅剩的尚未建成的高速公路路段。
本项目的建设对实现鹤哈高速的全线贯通,完善黑龙江省中北部地区高速公路网络结构,健全区域内整体路网结构,改善伊春东部地区出行环境,缓解鹤岗、伊春两市城市交通压力具有重要意义。
(2)满足“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和建设交通强国等国家战略的需要
鹤岗至苔青段的建设不仅有助于打通鹤岗、伊春两地间的城际通道,促进鹤岗、伊春两地及周边经济节点、园区的串联,同时促进双鸭山、佳木斯、鹤岗、伊春、黑河、齐齐哈尔六地横向联通,实现黑龙江省北部地区横向经济走廊的贯通,满足“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和建设交通强国等国家战略的需要。
(3)加强黑龙江省北部地区东西向联系,提升区域营商环境
鹤哈高速与鹤大高速部分段串联后,自东向西连接六地,是黑龙江省北部地区东西向运输重要通道。鹤岗至苔青段建成后将实现鹤岗的煤炭资源的快速运输,
与同步规划的苔青至伊春段衔接能够实现以及伊春的旅游资源带动鹤岗经济转型。本项目的建设对进一步加强黑龙江省北部地区东西向联系,提升区域营商环境,助力地方经济提速增长,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路线全长 99.389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同步建设鹤岗连接线,长 2.35k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
共设主线桥梁 32 座;涵洞 259 道;隧道 3 座;主线上跨分离 6 座,天桥 11座,通道桥 5 座;鹤岗连接线(一级公路)1 条,改移道路 97 处;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 3 处;服务区 2 处,观景平台 2 处,通信监控分中心 1 处,匝道收费站2 处,养护工区 2 处,隧道监控通信站 1 处,隧道变、配电站 3 处。
4.项目的经济评价
G1111 鹤哈高速鹤岗至苔青段工程项目系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北龙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参与方参与的项目。
联合体牵头人为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联合体参与方包括黑龙江省交投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八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鼎捷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龙航工程总承包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龙高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哈尔滨交研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有限公司。
根据联合体与发包人鹤哈高速鹤岗至苔青段工程建设项目办签署《G1111 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签约合同总价 653,043.45 万元。其中公司和子公司负责部分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资质允许范围内)工程施工,公司和子公司负责部分合同价约为254,464.91 万元,预计项目毛利率为 7.90%,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5.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本项目审批、备案手续均由业主方负责,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召开日,项目 5 取得的主要审批、备案手续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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