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在世界各国节能环保不断趋严的大环境下,新能源汽车成为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受能源节约和续航里程的影响,新能源汽车更加关注汽车轻量化。铝合金作为轻质高强的优质轻量化材料,在新能源汽车中得到广泛应用,渗透率不断提高。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电池包壳体、变速箱壳体核心部件市场规模迅速增长。公司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行业地位和优质的客户资源,抓住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契机,拟开展本项目,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的市场规模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推进公司战略实施。
2、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项目原总投资金额为 30,800.00 万元,后调整为 20,982.65 万元。项目保留机加工相关内容,不再将高压铸造相关内容纳入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范围。。
随着公司逐步与部分客户达成项目开发与量产协议,根据客户最新的技术工艺需求,大部分项目产品的壳体需使用水冷技术以提供更完善的冷却性能,在工艺上需通过低压铸造或者重力铸造方式实现。
公司在冬青路厂区已有较完整的低压铸造和重力铸造产线,且两个厂区的地理位置上较为接近,产能集中能进一步提升规模经济效应。因此,公司不再将高压铸造相关内容纳入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范围,因此相应减少高压铸造相关投入。
3、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 20,982.65 万元
4、项目的实施进度
项目实施周期为三年。
5、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情况
(1)本项目已重新办理投资项目备案,并已获得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锡滨行审投备〔2022〕48 号)。
(2)本项目已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手续,并已获得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所出具的《关于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壳体等关键部件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锡行审环许〔2022〕6015 号)。
6、项目环保情况
针对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环境污染物,公司采取的污染防治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来自天然气燃烧废气、含铝烟尘。项目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污染物产生量小,满足可直接通过 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含铝烟尘进入烟道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置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 l996)标准要求。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无 NOx 废气排放标准,项目 NOx 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标准,项目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及含铝烟(粉)尘能够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主要为脱模剂冲洗废水和员工的生活废水,脱模剂冲洗废通过油水分离机处理,项目脱模剂浓缩液全部回用生产,生活废水通过化粪地预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接管新渡片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不会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压铸机产生的噪声,拟通过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再通过合理布局后的距离衰减和厂区周围的绿化降噪,等效声级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438-2008)3 类标准规定的夜间≤55B(A),不会改变目前声环境质量现状。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各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江苏省相关规定进行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边角料由专业的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处理;金属屑等一般工业固废经过集中收集,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职工生活固废垃圾经收集后运送至环卫收集点统一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生产制造过程中已经采取了必要的环保措施,符合当地环保要求。
7、项目选址情况
本项目实施地址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夏荷路与大河绛路交叉口西南侧,发行人已于 2021 年 3 月 4 日取得编号为苏(2021)无锡市不动产权证第 0051670 号的土地使用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