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近年来,随着塑料制品行业快速发展、技术变革创新和公司业务量的提高,公司现有生产产地、设计产能、机器设备等方面对产品生产、新工艺新技术应用存在较大限制,不能及时满足客户及市场需求,生产压力较大。
为了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扩大公司营业收入、改进生产工艺水平,公司在湖南省湘潭市新建生产基地,有效地解决现有的产能不足、场地限制等问题,将在一定程度提升了公司生产自动化水平和工艺水平。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24 个月,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等设施建设及生产设备的购置,建筑面积共 23,571.00 平方米,预计投资总额为 26,533.34万元。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解决公司产能不足的问题,提高产品供应能力
目前,公司现有产能受生产场地、机器设备等因素的影响,成为制约公司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随着塑料制品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广泛应用,汽车行业对功能性精密注塑件的需求相应增加,但尽管公司在行业内拥有质量和技术优势,产品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现有产能仍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下游需求。
因此,提高产能设计成为公司业务增长的关键突破点,也是公司规模快速增长的必然选择。本项目的实施通过新购场地和新增机器设备,可以有效提高公司供应能力,解决产能不足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产能规模快速增长和业务能力快速提升。
(2)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近年来,随着国家大力推行节能减排,汽车“轻量化”已成为行业发展方向。汽车“轻量化”系在保证汽车强度和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尽可能的降低汽车自重,从而提高汽车的动力性,减少燃料消耗,降低废气污染,这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提出更高的要求。由于工程塑料在机械性能、耐久性、耐腐蚀性、耐热性等方面
比通用塑料表现更优,而且加工较为方便,因此工程塑料制品可在汽车行业替代金属材料,“以塑代钢”也成为汽车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之一。
本项目生产的汽车精密注塑件、汽车电子水泵、汽车发动机热管理模块部件使用 PPS、PA66 等工程塑料作为主要原材料,在满足汽车零部件性能要求的前提下实现“以塑代钢”,符合汽车行业对产品材料、工艺技术和产品质量的要求,扩大公司产品在下游汽车行业的应用范围,进而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中国制造 2025》中提出:制造业发展要坚持“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绿色发展、结构优化和人才为本”的基本方针,继续支持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掌握汽车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核心技术,提升动力电池、驱动电机、高效内燃机、先进变速器、轻量化材料、智能控制等核心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本项目产品主要系以工程塑料为核心原材料的汽车用精密注塑件,属于轻量化材料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产业应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公司具有优质的客户基础
公司多年来从事功能性精密注塑制品在汽车领域的应用开发,凭借多年的产品及技术积累,已获取下游优质客户的广泛认可。目前,公司与已多家汽车零配件厂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包括舍弗勒、富临精工、哈金森、康明斯、莱顿、皮尔博格等。
丰富而优质的客户资源使公司确立了其在行业内的客户资源优势,有利于公司业务的稳定和发展。同时借助这些高端客户在行业内的巨大影响,亦可以有效促进公司拓展潜在客户,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3)工程塑料在汽车领域应用迅速拓展
近年来,随着全球汽车产销量的逐渐上升,汽车轻量化的技术需求与汽车零件优化制造为工程塑料的应用发展提供了更加广泛的空间。一方面,工程塑料的应用能够降低整车重量、减少噪音;另一方面,以工程塑料替代金属材料能够避免汽车零件因采用金属材料生产而进行的二次机加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目前,国内外汽车内饰件生产已基本实现塑料化,塑料在汽车领域的应用范围正由内饰件向外饰件和功能结构件扩展,为工程塑料提供了更多应用场景。
本项目所生产的汽车精密注塑件、汽车电子水泵及热管理模块部件主要为汽车功能结构件,工程塑料在汽车领域的广泛应用为本项目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前景。
4、项目投资情况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26,533.34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23,457.58 万元,包含工程费 21,930.83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198.96 万元,预备费 1,327.79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投资 3,075.77 万元。
5、项目实施情况
(1)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湖南肇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选址
本项目拟通过新建的生产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以及引进先进的生产线和加强生产管理来实现汽车精密注塑件、汽车电子水泵及热管理模块部件生产线的建设,扩大现有产能。项目选址为湘潭经开区九昭西路以北,发展路以南,石码头路以东。
(3)项目主要原材料及动力供应情况
本项目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塑料粒子、模具钢材及配件等。在多年的经营中,公司已经建立了稳定的供应商体系,与多家供应商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够保证原材料的持续稳定供应。
公司生产所需的能源主要有水、电,供应持续稳定。公司日常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和能源不存在瓶颈性和限制性问题。
(4)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生产中可能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主要保护措施如下:
①废气
生产过程中,注塑机所在注塑车间设置为全封闭式,废气可全部收集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不产生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暂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
具体操作方面,公司在使用环保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时,先启动环保设备,待设备运行稳定后,再启动生产设备;生产任务结束后,先关闭生产设备,待废气处理完后再关闭环保设备,从而避免生产废气未经处理而排放。同时,公司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定期维修,减少出现故障的概率,确保废气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当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将立即停止检修。
公司在排放筒处设置采样孔,方便随时取样检测,了解生产废气排放达标情况。活性炭吸附装置运行根据活性炭的更换周期及时更换,保证活性炭的精华效率。
②废水
本项目中产生的生活污水在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模具定期用超声波清洗机进行清洗,清洗液由清洗剂和水以一定比例配制,清洗液循环使用后定期更换,废清洗液作为危废处理。
③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塑料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金属下脚料及碎屑、废机油、废乳化液、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员工生活垃圾。其中,料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金属下脚料及碎屑属于一般废物,委托物资回收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废机油、废乳化液、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本项目固体废物经过上述措施处置后,处置率为 100%。包装、运输过程保证无散落等情况,对周边环境不造成影响。
④噪声
项目建成后的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及废气处理系统风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源强约为 60~80dB(A)。
通过购买环保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适当对高噪声的生 产设备采用减振装置或消声器对设备进行减振消声处理;合理布局,充分考虑高 噪设备的安装位置,加强厂区绿化工作,设置绿化隔声带,使项目的厂界噪声达 到所在区域的环境标准要求。
(5)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24 个月,分 2 个阶段建设:第一阶段,通过 12 个月完成厂房一和食堂的建设和装修;第二阶段,通过第二年完成厂房二(含配套设施) 和倒班楼的建设和装修,以及生产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同时进行生产、管 理、行政人员招聘培训及试生产。本项目预计第三年可以顺利实现投产,当年基 本可达产 40%,第四年基本可达产 80%,第五年开始产能将完全释放。
(6)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建设期 2 年,第 5 年完全达产,经预测分析,项目稳定期可实现营业收入40,200.00万元,平均息税后净利润为5,098.97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17.12%, 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2 年)6.41 年。项目经济效益显著,项目具备实施可 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