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1)满足公司产能扩张需要,巩固公司领先地位
公司现有厂区空间和设备有限,随着公司客户开拓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销售持续增长,公司现有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难以满足生产规模继续扩大的需要, 报告期各期,公司产能利用率均超过 100%,产能利用率较高,且公司外协加工比例较高。
本次资金投资项目通过新建生产厂房,引进先进生产设备,同 时加强熟练技术工人队伍建设,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能够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 需求,并以此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2)提升生产智能化水平,提升生产效率与管理效率
经过数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拥有较为成熟的设备制造工艺和技术水平,产品 质量得到客户的认可,公司生产的节能离心风机,可广泛运用于水泥、钢铁等行 业,但针对不同客户的个性化深化需求,公司有必要进一步提升现有的生产技术 水平,公司通过购置数控卧式车床、数控钻床、数控旋压机、激光切割机、等离 子切割机和风机混响室气动声学联合测试试验室等一系列智能化设备,进一步优 化生产线、仓储布局和流程,从而有效提升公司的生产智能化水平、生产效率与 管理效率。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当前节能环保行业政策大力支持规模化、综合型、技术领先的节能企业发展, 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整体规模较大的企业的竞争优势更为明显。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促进公司进一步扩大公司风机生产能力,同时增强研发和 创新能力,提高技术水平,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巩固 行业领先地位,深化瑞晨环保品牌影响力。
2、本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1)国家政策及规划支持为项目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为了促进节能环保产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新兴支柱产业,政府部门颁布了一系列的节能环保政策。一方面刺激企业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投资力度,一 方面为节能环保企业提供财税政策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年)》《绿 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 年版)》将“节能环保产业”纳入优先发展的行业分类中, 《机械工业“十三五”发展纲要及专项规划》明确指出“发展高端装备产品,满 足制造业新需求”和“大力提升工艺技术,发展节能高效产品”。随着上述有利 于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制度政策体系的形成,节能服务产业将成为国民经济的一 大支柱产业。因此,国家相关支持政策的落地实施,为本项目建设创造了良好的 政策环境,有助于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2)公司拥有强大的技术支持
公司是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拥有集研发、生产、测试能力于一体的生产研 发基地,具备优良的科研活动和科技成果转化环境。公司从创立至今始终注重对 技术研发的创新,成功为众多钢铁、水泥和化工等行业客户实施了节能技术改造 项目,积累了丰富的气力模型和水力模型,逐渐形成了自身的核心技术和核心竞 争力,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拥有 73 项专利。凭借优秀的研发实力和 丰富的技术积累,公司能够进一步满足下游客户对高效节能风机产品及节能服务 解决方案的需求,为项目建设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3)公司拥有稳定的客户储备
公司的节能设备和节能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钢铁、水泥等行业。客户包括中 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 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及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等。公司强 大的客户资源、先进的技术优势、丰富的生产经验、高精密的产品性能以及快速 的客户响应能力可进一步助力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3、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概况
(1)建设内容
本项目新建厂房、办公楼、宿舍楼等建筑,总建筑面积为 77,550.00 平方米, 此外,为满足公司生产的需要,配套完善项目区域内的给排水、供配电、安全环 保、消防等公辅设施等。本项目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生产技术,购置先进生产设 备,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人员技能培训;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加强质量管控,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项目建设期计划为 2 年,本项目总投资 29,897.01 万 元。在项目建成后,计划年产 1,200 台高效节能风机(含 600 台大型风机、600 台小型风机),以满足市场需求。
(2)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29,897.01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26,875.08 万元,铺底流动资 金为 3,021.93 万元。建设投资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3)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4)项目效益测算
本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为 19.65%(税后),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7.01 年(含建 设期),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5)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影响环境的主要因素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项目建成 后,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设施集中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与生活污水一并接 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处理后排出;废气经净化处理后排 放;部分固体废弃物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处置,部分固体废弃物委托环卫部 门清运,部分固体废弃物收集后外售;设备噪声经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噪声 防治措施处理后,能够达标。因此,本项目实施后,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能确保全 部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实施符合环保要求。
(6)项目选址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瑞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公司已取得募 投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即浙(2021)长兴县不动产权第 0019353 号《不 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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