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实施主体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嘉兴市聚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嘉兴市聚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9 月 25 日,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位于嘉兴市新塍镇,朝阳路西侧、三元桥港南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房 400 套、停车位 495个、配套服务用房以及绿化工程等。不存在独栋商业建筑。本次项目为货币补偿后定向购买,安置房全部面向拆迁户销售;为提高社区服务用房便民性及利用率,拟将 2,537.36 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面向公开市场出租。本项目为自建项目,不涉及政府回购或代建。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0,579.00 平方米(约 45.87 亩),总建筑面积 73,773.52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 49,767.79 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 24,005.73 平方米。
3、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 48,681.15 万元,包括建设投资 46,913.15 万元,建设期利息1,768.00 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 14,681.15 万元,全部为自有资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为 30.16%,其余资金缺口 34,000.00 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 69.84%。
4、项目土地情况
项目用地所属地块已经依法取得了不动产权证(浙(2022)嘉秀不动产权第0018729 号)。项目总用地面积 30,579.00 平方米(合 45.87 亩),占用土地为住宅(拆迁安置房)用地,土地性质为划拨,项目用地已由政府部门完成征收拆迁工作,目前在开发建设中。公司通过政府划拨方式取得相应建设地块使用权,土地费用 1,605.39 万元已纳入项目总投资。
5、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已经通过了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备案,且 已取得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项目已获批复/备案文件。
6、项目建设工期和建设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工程于2022年8月开工,计划2024年8月完工。项目计算期为7年。截至2023年11月末,该项目处于施工阶段,已完成建设进度69%,已累计完成投资为1.58亿元,约占投资总额的32.56%。
7、项目拆迁安置情况
该项目拆迁范围为横埭区域,涉及拆迁总户数约292户,征收总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为满足集中安置需求,计划建设安置房400套,户型分别为130平方米、110平方米、90平方米、70平方米,安置房建筑面积合计约为42,705.70平方米,户均安置面积约为146.25平方米。其中,涉及拆迁约440人,人均安置面积约为97.06平方米,人均安置约1套房。
截至2021年末,横埭区域拆迁签约工作已全部结束,征收工作由新塍镇人民政府总体负责,由嘉兴市聚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具体实施。被征收房屋(以下简称原房)建筑面积,按照房屋登记簿记载的建筑面积或有关部门确定。
原房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参照秀洲政发[2011]24号文件规定及具体乡镇政策规定,原房补偿价格约在10,000-12,000元/平方米,预计原房拆迁补偿金额在4.4亿元左右。另外,对于签约拆迁户给予搬迁补助费、租房补助费等补偿补助和签约奖励等。上述征收拆迁资金由新塍镇人民政府统筹解决。拆迁补偿不属于该项目的建设内容,因此拆迁成本不纳入该项目总投资。
该项目安置房用地为国有划拨住宅用地,不存在强拆和强建等违法违规行为。本次项目安置为货币补偿后定向购买,直接面向拆迁户销售。参考当地区域政策及市场情况,安置房按9,800元/平方米购买,地下车位按17万元/个购买。
8、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
(1)本项目定价分析
1)安置房定价分析
本项目小区住宅向安置居民定向销售。定价参考秀洲区二手房市场价格,如下表所示,平均售价为15,136.67元/m2。综合考虑本项目安置性质、地理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因素,本项目安置房价格以9,800元/m2计。房产销售价格低于周边同品质房产销售价格,因此具有充分的销售可行性。
2)地下车位售价定价分析
车位售价与住宅策略存在差异,住宅售价更注重区位,而车位售价需要考虑尽量覆盖成本。因此,本项目停车位出售参考目前秀洲区住宅停车位一般售价水平,如下表所示,平均价格为19.16万元/个。考虑到本项目的建设地址、人流量、周边环境等因素,本项目暂以17万元/个计。
3)配套社区用房租金分析
本项目包括配套社区服务用房出租,定价参考秀洲区临街商铺出租价格,如下表所示,平均租金为52.40元/m2/月。综合考虑本项目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因素,本项目配套社区服务用房租金暂以30.00元/m2/月计。
4)物业费收入分析
本项目包括物业费收入,定价参考秀洲区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如下表所示,平均收费为0.60元/m2/月。综合考虑本项目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因素,本项目物业收费暂以0.50元/m2/月计。
(2)本项目财务预测
1)项目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预测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和市场实际情况,项目建成后由公司负责运营,本项目营业收入包含安置房住宅出售收入、地下车位出售收入、社区服务用房租赁收入、物业收入四大块。项目运营期为2025-2044年,住宅及地下车位在2025年至2029年间全部完成对外出售,出售比例依次为40%、30%、20%、5%、5%;社区服务用房在此期间实现95%对外出租,前五年租赁比例依次为60%、70%、80%、90%、95%,剩余运营期租赁比例维持95%;物业在此期间根据住宅已出售面积收取物业费。
本项目中安置房住宅建筑面积42,705.70㎡,安置房源400套,安置房住宅部分按9,800.00元/平方米计算收入,暂不考量涨价因素;安置房地下车位共495个,按每个车位17万元计算销售收入,暂不考量涨价因素;社区服务用房对外出租面积2,337.36平方米,按每平方米30.00元/m2/月计算租赁收入,前五年每年增长5%,第六年起每五年增长10%;物业根据住宅已出售面积收取物业费,按0.50元/m2/月计算物业收入,暂不考虑涨价因素。
2)项目成本费用估算
① 运营成本
项目销售房产、运营物业等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预计本项目运营成本为销售收入的0.3%。
② 人工成本
项目管理人员工资支出暂定为每年100.00万元。
③ 行政、一般开支
项目的行政、一般开支主要集中在项目运行活动中,预计本项目行政、一般开支为销售收入的0.5%。
④ 项目非付现成本
项目非付现成本20年暂定为75,455.82万元。
⑤ 投资贷款经营期20年利息支出
项目投资贷款经营期20年利息额累计7,072.00万元,计入经营期财务成本。
⑥ 项目内增值税费和税金及附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建筑、销售不动产增值税税率为9%,服务类增值税税率为6%,应交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税负率按2%计,项目增值税测算为1,057.85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的5%计,教育税附加、地方教育税附加按增值税的3%、2%计。计算期内增值税、税金及附加估算为1,163.63万元。
⑦ 总成本费用
通过上述估算,债券存续期内,项目总成本费用合计84,950.95万元。
3)项目收益测算
本项目拟外部融资34,000.00万元(其中债券融资20,000.00万元),年利率为5.2%。融资存续期内累计净收益(累计净收益=营业收入-经营成本-税金及附加)合计48,774.07万元。本项目融资存续期内还本付息总额为42,840.00万元(本金34,000万元,建设期利息1,768.00万元,运营期利息支出7,072.00万元)。
因此,融资存续期内,项目净现金流能够覆盖融资本息,累计覆盖倍数为1.14。此外,项目计算期累计净收益49,305.65万元大于项目总投资48,681.15万元,覆盖率为1.01。
投资者未行使回售选择权,债券存续期内累计净收益(累计净收益=营业收入-经营成本-税金及附加)合计48,774.07万元。本项目债券存续期内债券还本付息总额为25,200.00万元(债券本金20,000.00万元,建设期利息1,040.00万元,运营期利息支出4,160.00万元)。因此,债券存续期内,项目净现金流能够覆盖用于项目建设部分的债券本息,累计覆盖倍数为1.94。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债券存续期内累计净收益(累计净收益=营业收入-经营成本-税金及附加)合计48,717.01万元。本项目债券存续期内债券还本付息总额为24,784.00万元(债券本金20,000.00万元,建设期利息1,040.00万元,运营期利息支出3,744.00万元)。因此,债券存续期内,项目净现金流能够覆盖用于项目建设部分的债券本息,累计覆盖倍数为1.97。
9、项目建设的社会效益
本项目的实施,将为居民提供高质量的安置住宅,同时配备完善的市政基础设施,确保人人能入住环境优美、配套完善、管理到位、居住舒心的安置房小区,根本上改变原拆迁地块普遍存在的“屋内现代化,屋外脏乱差”的格局,改善区域人居环境。本项目的实施,也将有效降低建筑密度,增大了景观绿化的布置空间,极大地改善了当地居民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