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建设背景
当前,国内经济形势面临内、外双重压力。一方面,是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仍存等逐渐成为国内大循环主要堵点,另一方面,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仍在持续上升。在此背景下,2023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当前,我国工业经济仍处于恢复增长和转型升级的关键期,机遇和挑战并存。实体经济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是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持续动力,也是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优势所在。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的
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数字中国。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产业园区是制造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是高质量发展的主阵地,园区经济已成为先进制造业发展中坚力量。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大力支持产业集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立足特色资源和产业基础,确立制造业差异化定位,推动制造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提出,支持各地根据产业发展定位和资源禀赋,围绕产业链培育一批产业定位聚焦、配套设施齐全、运营管理规范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二十大报告强调基础设施对产业体系的支撑作用,指出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宁波是首个“中国制造 2025”试点示范城市,制造业基础雄厚,工业规模位居全国城市第七名,特色产业基地和 “专精特新 ”“小巨人 ”企业的数量分别位居全国城市第一名和第三名,是名副其实的 “单项冠军之城 ”。
宁波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 “打造全球智造创新之都 ”,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全国领先,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势崛起,传统优势产业生机勃发,数字经济的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广覆盖性形成裂变效应的战略目标。宁波市高度重视先进制造业对实体经济的关键支撑作用,从 246 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到十大标志性产业链,到如今的三大万亿级产业,数字经济已与绿色石化、高端装备并列成为全市着力培育的三大万亿级产业集群之一。
2、项目合法性文件支持情况
胜遇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已取得所需全部合规性文件,已获得审批合规性文件包括项目备案证明,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023 年 05月 30 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本项目为胜遇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总用地面积 79965.74 平方米(约120 亩),总建筑面积为 242984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04041 ㎡,地下建筑面积 38943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 10 幢产业用房、1 幢规划展示中心及 1幢配套用房,其中 1#楼~6#楼,8#楼~11#楼为产业用房,7#楼为规划展示中心,12#楼为配套用房。(2)配套建设道路、绿化、供水、供电等公用及辅助工程,以满足项目需要。(3)本项目产业定位为以智能装备(含应急)、新一代信息技术、医疗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3、项目建设内容
胜遇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具体为 XCL02-03-05a 地块,总用地面积 79965.74 平方米(约 120 亩),总建筑面积为 242984 平方米。
本项目区块共布置 10 幢产业用房、1 幢规划展示中心及 1 幢配套用房。其中地块外圈的北侧 1#、2#生产用房为高层(10 层)产业用房,一层层高为 7.2米,二层层高为 5.1 米,三层至十层层高为 4.5 米,建筑高度 48.45 米,建筑面积均为 20544.44 平方米;地块内部 3#、4#、5#、6#生产用房为综合(4 层+9 层)产业用房,一层层高为 7.2 米,二层层高为 5.1 米,三层至四/九层层高为 4.5 米,建筑高度 43.95 米,建筑面积均为 24898.86 平方米。
地块东侧 8#、9#生产用房和南侧 10#、11#生产用房均为多层(4 层)双拼产业用房,一层层高为 7.2 米,二层层高为 5.1 米,三层至四层层高为 4.5 米,建筑高度 21.45 米,建筑面积均为 7187.92 平方米 7#楼规划展示中心位于地块西南侧,共 5 层,建筑高度 23.2米,建筑面积为 3607 平方米。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1)项目必要性
项目单位抢抓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等重大历史机遇,拟建设胜遇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产业园区产业定位智能装备(含应急)、新一代信息技术、医疗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是甬江科创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助力打造全球智造创新之都,有利于搭建数字经济平台载体、加快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有利于展现国企使命担当、提升企业核心战略竞争力符合《“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宁波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政策规划的相关要求。因此,项目的建设有较好政策支撑,是必要且迫切的。
2)项目经济与社会效益
本项目为胜遇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通过招引一批数字经济上中下游企业集聚园区,为其提供场地、物管、培训等一揽子服务,能够产生一定的收入来源,为项目单位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同时,产业园区招引入驻的企业通过孵化、培育、壮大后,可实现一定能的企业规模、利润,为当地政府贡献可观的税收,因此也具有间接的经济效益。
本项目通过以园引产、以产促投、以投带引,有利于促进宁波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推动全市智能制造(含应急)、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上下游企业集聚提供广泛就业机会,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促进产业发展方面,当前我市数字经济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已初具规模,但与杭州、深圳等数字经济领先城市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也缺少产业集聚空间及专业化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团队为产业集群提供辅导和支撑。工投集团是市属唯一以工业及信息化产业投资为主业的国资集团,是宁波“246”产业建设主力军,承担构建高能级业体系、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使命。
项目单位作为工投集团子公司,由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强强联合、合资组建,专注产业园区投资、建设和招商运营管理。本项充分发挥项目单位及工投集团在产业园区建设运营及管理方面的优势,以园引产、以产促投、以投带引,将吸引一批数字经济优质企业落户,并为其他提供孵化、培育、成长等一系列服务,有力提升宁波数字经济产业的发展水平。推动产业集聚方面,数字经济产业集群是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的重要体现,也是宁波市重点打造的万亿级产业集群之一。
通过胜遇数字经济产业园的建设,聚集一批数字经济上下游企业,能够有效降低信息交易成本,促进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近距离接触,有利于相互交流、广泛协作、推广技术,从而推动企业改进生产、开发产品、提高质量。带动就业方面,产业园区由于集中了大量的产业、企业,同时还会延伸更多的配套服务业,从而形成了较多的新增就业岗位,一定程度上可缓解当地就业问题。
另外,产业园区的企业往往融合在一个强大的产业链中,具有较强的产业竞争力,其提供的工作机会比较稳定,因此社会效益突出。
4、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于 2023 年 6 月底前完成相关报批程序以及可研、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于 2023 年 7 月正式动工建设,并于计划于 2025 年 10 月底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投入使用,建设工期共计约 28 个月。
5、实施主体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胜遇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及(二期)项目承办单位为宁波胜遇产业园开发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单位为宁波和丰产业园(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由宁波和丰产业园(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按照 60:40合资建立,专注产业园区投资、建设和招商运营管理。
公司对项目单位持股 60%。胜遇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及(二期)项目总投资额分别为 117,595.00 万元及 124,937.00 万元,资金使用额度分别为 20,000.00 万元和 28,000.00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比例为 17.01%及 22.41%。
公司对该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和对项目的投资比例不存在不匹配情形,因此公司对该项目资金使用规模具备合理性。宁波和丰产业园(集团)有限公司隶属于公司,作为公司资本运营、战略投资、产业园区、数智经济四大平台之一,宁波和丰产业园(集团)有限公司贯彻落实宁波打造“全球智造创新之都”行动部署,锚定通商控股集团“数字产业、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高端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精细化工、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八大产业赛道,承担建设创新产业新地标,打造全国一流的高水平产业园建设开发运营平台重任,以园聚产、以产促投,为实体产业提供集融资载体、服务、资源、投资五位一体的创新发展解决方案。
宁波和丰产业园(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培育和丰创意广场、宁波模具产业园、鲲鹏生态产业园、胜遇数字经济产业园等四大产业园区,总面积近 160 万平方米,构建“产业园区+科技创新+场景应用+平台载体”全要素创新生态服务体系,以创新产业新地标引领全市高端产业孵化培育。
至 2026 年末,宁波和丰产业园(集团)有限公司将培育、招引创新型企业超 2000 家,产业规模超 500 亿元。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注册资本金 100000 万元,是宁波高新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国有企业,负责建设板块业务,承担高新区内开发建设、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以及各类政府性项目平台开发运营,在土地整理、要素获取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5、项目收入及成本分析
根据《胜遇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胜遇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计算期内(计算期为 23年)营业收入合计 246849万元,其中项目收入包含产业用房租赁收入、配套用房租赁收入、产业用房销售收入、配套用房销售收入四部分,其中项目产业用房自持部分 99595 平方米,计算期第 3 年至第 5 年按照 25%、35%、40%的比例出租,至第 22 年末以市场价格估算资产可变现收益;项目产业用房销售 69841 平方米,计算期第 3年至第 5年按照 25%、35%、40%的比例出售;
项目配套用房自持部分 27171 平方米,计算期第 3 年至第 5 年按照 25%、35%、40%的比例出租,至第 22 年末以市场价格估算资产可变现收益。同时,保守估计,项目完全达产后,出租率约为 95%。在产业用房销售价格方面,产业用房销售价格第一年(即计算期第 3 年)按均价7000 元/平方米,每年递增 2%;配套用房售价为产业用房的 130%;产业用房租赁价格前五年按 23 元/平方米/月,第六年开始每年递增 3%;配套用房租赁价格前五年按 1 元/平方米/天,第六年开始每年递增 3%。
成本方面,项目经营成本主要包含园区运营成本和工资及福利费两部分,其中园区运营成本按照基准 350 万元、第 2 年开始每年上涨 2%计算;工资及福利费按照基准 375 万元、第 2 年开始每年上涨 2%计算。项目计算期内经营成本合计 17361 万元。
项目固定资产折旧按照折旧年限 25 年、残值率 5%计算,同时运营期前三年未租售房屋暂不计算折旧;土地费用按照 40 年摊销;利息支出主要为银行中长期利息支出,利率按照 4.3%计算;房屋建设成本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成本并结合运营期间折旧计算。项目计算期内总成本合计 176307 万元。
完整版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国家部门及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本着客观、求实、科学、公正的原则,在现有能够掌握的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主要就项目建设背景、需求分析及必要性、可行性、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条件及方案、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等方面逐一进行研究论证,以确定项目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可行性,为项目投资主体和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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