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电力行业发展
为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对光伏发电、风电行业发展进行规范与引导。近年来,为促进光伏发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又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文件,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促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2019年 5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提出在电力市场化交易总体框架下,促进各省级行政区域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同时促使各类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公平承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责任,形成长效发展机制,促进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
随着国家政策的支持,未来光伏在我国发电能源结构中的比重仍有进一步上升的空间,行业市场规模将继续增长,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支持。
项目所在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
我国是世界上太阳能资源最丰富地区之一,陆地表面每年接受的太阳能辐射相当于 1.7 万亿吨标准煤,我国太阳年总辐照量基本上在 3,780MJ/㎡~8,820MJ/㎡之间。广东年均太阳辐射总量为 4,200MJ/m2~5,400MJ/m2,分布趋势为东部和沿海多,北部、西部和内陆少。汕头市位于广东省东部地区,紧邻南海,年日照时数平均约为 2,006小时,年均总辐射相对较多,属于资源丰富区。
根据 Meteonorm、NASA 和 Solargis 提供的场址区逐月太阳辐射量数据,取 Meteonorm、NASA 和 Solargis 的光照辐射值的均值后得出工程场址区年太总阳 辐射量为 1,427.7kWh/m2(折合 5,139.72MJ/m2),太阳能资源丰富,具有较好的 开发利用价值,适合建设并网光伏电站。
1、项目概况
潮阳和平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汕头市潮阳区。项目规划装机规模 150MW,投资总额为 65,970.71万元,拟投入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汕头市光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2、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投资总额合计 65,970.71万元,投资构成如下:单位:万元
3、项目经济效益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8.06%,投资回收期(税后)为 10.89年,经济效益良好。
4、项目涉及的报批事项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本项目已取得的主要备案及审批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