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顺应光伏发电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
2020 年 9 月 22 日,联合国大会中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我国能源结构转型迫在眉睫。太阳能具有储量大、永久性、清洁无污染、可再生、就地可取等特点,已成为目前可利用的最佳能源选择之一。同时,随着我国光伏产业技术水平的持续提升,发电成本不断下降,因此,光伏发电已成为清洁、低碳、具有价格优势的能源形式。
分布式光伏作为光伏发电的主要形式之一,可建设于各类工商业企业厂房与居民住宅屋顶,充分利用当地太阳能资源,具有分散布局、建设周期短、就近消纳、高效清洁的特点,与集中式光伏相比,可有效减少电力在升压和运输中的损耗,并弥补大电网稳定性的不足,在意外发生时继续供电,可高度适配工商业企业等用户的用电需求,缓解大电网供电压力,兼具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021 年 10 月 24 日,发布了《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 50%;2022年 1 月 29 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加大能源就近开发利用力度,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鼓励风电和太阳能发电优先本地消纳等。
(2)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是公司重要发展战略之一,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与业务稳定性
公司自主投资运营的首批分布式光伏电站于 2013 年 12 月已并网发电,光伏电站运营业务是公司重点发展领域之一。
近年来,公司核心业务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发展迅速,公司统筹资金安排,集中优势资源优先发展公司核心业务。自公司于 2021 年 8 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同时分布式光伏电站呈现快速扩张的趋势,公司拟及时抓住市场机遇,进一步扩张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投入运营后可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量和利润,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业务经营的稳定性与持续性。
同时,公司已搭建电站运维平台,可实现对光伏电站实时运行数据统计和现场实况检测。通过此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可为公司运维平台提供新的监测样本,有助于系统功能的进一步升级,为公司向外拓展电站运维业务扎实基础。
本次项目投产后,年均增加净利润总额约 1,701.43 万元,年均现金流净额1,010.89 万元。因此,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量和利润。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公司拥有丰富的光伏电站方案设计与投资运营经验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新能源领域,具备丰富的光伏电站建设及投资运营经验。
2013 年,公司分别投资了珠海新青科技工业园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珠海建泰工业园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两项“金太阳”示范项目;2017 年,公司为上海临港弘博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提供了 48.28MW 的设计工作;2018 年,公司投资的上海东开置业有限公司新飞园、锦昔园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成功并网验收。此外,公司还投资运营了珠海市林殷建筑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优质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公司部分标杆性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案例如下:
(2)公司在分布式光伏领域的技术优势显著
历经在分布式光伏电站领域的摸索与经验积累,公司目前在分布式光伏电站整体方案设计与监测运维方面已形成一系列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核心技术。
在分布式光伏电站整体技术方案领域,公司对用电企业进行现场勘察并收集技术资料,根据地域、厂房屋顶建筑结构、企业用电负荷曲线、企业生产班次模式、企业设备投运时间、变压器大小、转换效率等,进行光伏组件系统方案、承载力分析、电量消纳、变压器容量匹配等计算和技术分析,得出经济性最佳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整体技术方案,为投资运营电站提供科学指导。
在电站监测运维领域,公司搭建的电站运维平台可监控电站的实时运行数据和现场实况,统计运行数据,对电站现场的运行状况进行可视化呈现,将数据实时传输在电站运维平台和运维人员的手机应用上,提高了电站运维的可靠性、精准性,实现了提升运维效率、降低运维成本的效果。
(3)各部门规章政策为行业发展建立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分布式光伏快速扩张
自“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提出以来,国家各部委相继推出一系列行业顶层设计和产业政策引导光伏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主要政策情况如下:
如上表所示,目前我国正处于能源结构转型关键期,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行 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性政策并明确了行业发展目标,我国光伏行业发展前
景巨大。
在行业政策的支持下,我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呈现快速增长趋势,根据《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1 年版)》,2021 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容量 54.88GW,同比增加 13.9%,其中,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 29.28GW,占全部新增光伏发电装机的 53.4%,占比首次突破 50%。
3、项目基本情况
分布式发电是一种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发电和能源综合利用方式,倡导就近发电、就近并网、就近转换、就近使用的原则,不仅能够提供同等规模光伏电站的发电量,还有效解决了电力在升压及长途运输中的损耗问题。
公司拟投资 25,684.30 万元,在河南省、上海市、广东省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后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方式运营,总计装机容量约58.60MW。
本项目达产后,公司将年均增加收入约 2,894.80 万元,年均增加净利润总额约1,701.43万元,项目平均税后内部收益率为9.03%,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拟投资 25,684.30 万元,其中拟利用募集资金投入 24,790.70 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本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部分不涉及非资本性支出。
(2)项目具体分布投资情况
本项目共计建设 7 个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按照地区分布分为河南、广东、上海 3 大区域项目,前述项目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建设,项目按区域投资构成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3)项目各投资支出的测算假设及具体情况
本募投项目投资概算的编制依据包括《GB50797-2012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NB/T32027-2016 光 伏 发 电 工 程 设 计 概 算 编 制 规 定 及 费 用 标 准 》《NB/T32043-2018 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国家电网公司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典型设计》等设计规范和标准以及各光伏电站的设计资料,并参考项目所在地的政策及相关文件规定。本募投项目的投资构成具体如下:
①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主要包括光伏支架的购置及安装、光伏电站及相应附属设施相关的屋顶建筑工程,其中,光伏支架的购置及安装主要根据市场价格并结合项目实施环境等因素估算购置及安装费用;光伏电站及相应附属设施相关的屋顶建筑工程主要包括逆变器、箱变等设备的基础浇筑、防水层施工、屋顶加固等,上述工程的投资金额主要根据工程量、屋顶面积进行测算,为资本性支出。
②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
分布式光伏电站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主要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汇流箱、直流柜、电缆等发电设备的购置与安装;变压器、配电装置、并网设备、电缆等升压变电设备的购置及安装;安全监控系统、保护调试装置、火灾报警系统、通信系统设备的购置与安装等。项目投资概算按各类设备材料的市场情况等进行计算,并根据现场施工难易程度、工期等对安装工程费用进行测算,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为资本性支出。
③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
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的勘探设计、施工组织管理等与项目直接相关的费用,为资本性支出,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入。
④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
项目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根据项目在测算过程中按照整体工程投资总额的约 1%进行测算,为非资本性支出,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入。
(4)项目投资测算的合理性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投资测算通常以单瓦成本作为计量单位,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近年来相关分布式光伏电站募投项目的对比情况如下:
注:晴天太阳能已公告招股说明书,尚处于审核阶段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成本为 4.38 元/瓦,单位投资测算成本处于同行业合理区间内,具备合理性。
3、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和方案,不包含董事会前投入的资金
(1)募集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
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设总体包括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方案、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运营人员培训及试运营等,项目建设期通常在 6-12 月之间。预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在 2023 年底全部建设完成并投产。
(2)是否包含董事会前投入的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包含董事会前投入资金的情形。
4、项目经济效益
(1)项目经济效益测算依据
①发电收入
公司根据项目装机容量、所在地的光照水平、有效发电小时数、项目建成后的系统发电效率、存续年限及预计系统每年衰减率等因素进行测算得出预计的发电量,并结合用户的用电消纳能力、度电用电价格以及当地脱硫煤上网标杆电价测算出预计的项目整体发电收入。
②成本费用
本项目的成本费用主要包括:折旧费用、保险费用、运维及其他费用。
③现金流预测
根据预计产生的发电收入、发电成本、费用以及税收等因素的测算,计算本项目存续期间内各年度所产生的现金流,以此计算项目的内部收益率。
④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率对比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近年来相关分布式光伏电站募投项目对比情况如下:
注 1:福斯特未披露相关项目的内部收益率
注 2:晴天太阳能已公告招股说明书,尚处于审核阶段
由上表可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收益率为 9.0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处于同一水平区间,项目收益率具有可比性。
(2)项目经济效益具体测算过程
①收入测算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其中光伏电站产生的“自发自用”电力主要销售于终端业主客户,售电单价系公司与终端业主客户根据当地电网企业的售电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余电上网”部分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销售于电网公司。本募投项目销售收入仅包含自发自用部分售电收入、余电上网部分售电收入,不考虑电价补贴。本次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收入测算内容如下: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行时间按照25 年测算;自发自用电价按照各电站终端业主客户当地电力销售价格等因素测算,余电上网电价按当地脱硫煤上网标杆电价测算;发电量按照各地光照时长、自发自用与上网电量的比例以及首年 2%,余下年度 0.55%的衰减率测算,具体
如下表所示:单位:万 kWh;万元
注:上表所示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的
②成本测算
本次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成本测算内容如下:电站固定资产折旧是分布式光伏电站成本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折旧费用按照 25 年进行摊销;电站运营费用按照项目所在地市场情况以 0.02 元/瓦-0.05 元/瓦进行测算;保险费用主要为财产保障险等,金额较小,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上表所示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③投资现金流测算
本次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投资现金流测算内容如下:现金流入由营业收入、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等构成,现金流出由经营成本、销售税金附加等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 1:上表所示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 2:现金流量为所得税后现金流量
(3)与公司现有业务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对比
①募投项目预计效益与公司各年度现有业务的经营情况比较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预测指标比公司现有业务较低的主要原因为:1)公司工商业分布式电站建立较早,报告期内存在电费补贴收入,本次募投项目未考虑补贴收入。2)公司随着电站运行年限的上升,其发电效率存在衰减情况,公司按照 25 年的预计发电收益平均情况测算整体毛利率,募投项目测算具备合理性及谨慎性。
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情况比较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预测效益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光伏发电业务平均值较为接近,具备合理性。
5、项目报批及土地情况
(1)项目备案及环评批复情况
根据国家能源局 2013 年 11 月 18 日下发的《国家能源局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 号)第十一条的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工作应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特点尽可能简化程序,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
公司本次光伏电站项目均为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涉及行政审批程序事项主要为项目备案,各项目公司均已取得项目对应的备案证明;此外,公司还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了环评登记,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拟建光伏电站备案及环评具体情况如下:
(2)土地情况
本项目为分布式光伏电站,将利用工商业业主的建筑屋顶开展建设,不涉及土地相关的报批情形。
(3)能评相关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工商业业主在该模式下能充分利用自身建筑物中闲置的屋顶进行发电,减少了一次能源的消耗,对节能降耗作出一定贡献。项目建成后,光伏发电所产生的电量可节约相应煤电发电的电量,并直接减少二氧化碳及多种空气污染物的排放,具备良好的社会及节能效益。
本次募投项目是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明确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相关事项的函》《关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 文件规定的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不属于落 后产能或存在产能过剩情形,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或限制类、淘汰类行业。本项 目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无需办理能评相关情况。
(4)公司已与合作业主签署相关合作协议或意向合作合同等文件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光伏电站开发管理体系,对业务流程各个环节进行全 过程风险控制、监督和专业管理,通过前期踏勘对目标客户的基本情况、经营状 况、实际消纳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评估,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布式光 伏电站建设项目的业主方对投资情况、建设地点、建设期限及装机容量等条款进 行协商,并签署合作协议或意向合作合同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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