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1)深刻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国家“双碳”目标
2020 年 9 月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 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
“双碳”目标的正式提出标志着我 国将继续坚定不移的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 历史机遇,推动疫情后世界经济绿色复苏。 2021 年 10 月 24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 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要求严格控制煤炭、石油、天然气等 化石能源消耗,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特别指出要“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 效能源体系”、“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和“加强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 关和推广应用”,到 2025 年、2030 年和 2060 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 到 20%左右、25%左右和 80%以上。
公司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号召,积极落实国家“碳达峰”相关政策,通过 在现有厂房设施上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加大清洁能源利用,减少公司能源消耗,从而助力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的实现。
(2)光伏发电自用,降低用电成本,保障电力供应
太阳能作为能量的天然来源,其开发及利用具备资源丰富、普及程度高、应 用领域广、对环境影响小等特点。随着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以及平价上网的不断 推进,光伏发电已逐步成为新能源利用的重要方式之一。公司在不影响原建筑、 设施使用功能和不额外占用宝贵的土地资源的前提下,利用建筑物屋顶及闲置空 地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能够有效降低公司用电成本,在用电高峰期保障电力供应。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国家产业政策为项目建设提供了良好的产业环境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加 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 明确降低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非技术成本,减轻投资开发企业负担、加强县 (市、区)配电网建设改造。本募投项目拟在公司自有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 电站,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支持政策相一致。因此,国家产业政策为本募投项目建 设提供了良好的产业环境。
(2)公司现有建筑屋顶资源为项目建设提供了基础保障
建筑屋顶对于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实施是必不可少的场地资源之一。公司拥 有大量生产厂房,场地资源充足。本项目不额外占用宝贵的土地资源,不影响原 建筑、设施使用功能,仅利用玉川生产区和柿槟生产区建筑物屋顶及闲置空地建 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公司现有建筑屋顶资源能够满足该项目的建设需求。
3、项目建设基本方案
(1)项目建设基本内容
本项目拟投资 4,914.00 万元,在不额外占用宝贵的土地资源,且在不影响原建筑、设施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公司利用玉川生产区和柿槟生产区建筑物屋顶及闲置空地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该项目建成后总装机容量为 11.7MWp,项目发电采用自发自用,就地消纳模式。
(2)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全部完成建设预计需要 6 个月。
(3)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本部,具体建设地点为公司玉川厂区和柿槟厂区内。
(4)项目投资估算及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计划投资 4,914.00 万元。项目所发电力全部为内部配套使用,旨在降低公司生产经营能耗和保障电力供应,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进行效益测算。
(5)项目备案、环评情况
该项目涉及在玉川厂区和柿槟厂区两个地点实施建设,已分别就两地建设投资取得了济源市玉川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明》(编号分别为 2106-419001-04-01-496868 和 2106-419001-04-01-625114),并 分别取得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分别为 202141900100000155 和 20214190010000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