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投资 72,340.78万元,在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湖北省、安徽省及天津市等地区的工商业企业的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并进行相应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设计、建设、并网及运维。项目建成后总装机容量约为 166.26MW,预计年均发电量约为 15,740.44万千瓦时,将产生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2、项目必要性分析
(1)促进能源结构转型,助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需要
目前,我国能源和电力供应及消费结构,依然以煤炭及燃煤产生的煤电为主,十三五时期,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比为56.8%;煤电装机容量占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为49.1%,远高于水电、风电及光伏发电。煤炭作为一种化石能源,其形成和积累需要经历漫长的时间和复杂的地质作用,其探明储量难以满足发展的可持续性需求,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煤炭资源终将面临枯竭。
同时,燃煤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环境污染因素,造成全球气候变暖的环境问题,危害人类的生存空间,因此,我国亟需转变能源结构。在电力供应方面,水电、核电等发电方式,受制于地理环境和安全隐患问题,难以成为主要的电力供应方式,在此情况下,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成为我国能源结构和电力供应体系转型的主要着力点。
本项目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是光伏电站建设的主要形式。随着光伏电力在电力供应体系的比重不断上升,我国有望摆脱对煤炭等化石能源的依赖,能源结构将更加合理,环境污染因素有望得到遏制,从而促进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2)把握光伏发电行业巨大的市场需求,提升公司市场份额的需要
2016-2022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从34.54GW增长到87.41GW,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6.74%,市场需求广阔。根据《“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2025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将达到39%左右;2035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成为主体电源,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可见十四五时期,我国光伏发电行业将进一步迎来巨大的市场机遇。光伏发电主要分为集中式光伏发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两种方式。
2022年,我国新增分布式光伏并网容量为5,111.4万千瓦,超过集中式光伏电站的新增并网容量3,629.4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由于其对土地等的需求小,可以利用屋顶、墙面建设,具有架设灵活,土地资源消耗小等优点,成为未来光伏电站建设的主要趋势之一。根据《中国2030年能源电力发展规划研究及2060年展望》,2025及2030年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量缺口分别约为1.79、2.99亿千瓦,市场需求巨大。
本项目的建设,是公司扩大主营业务规模,把握市场机遇的重要举措,随着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的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提高。
(3)优化建设地电力供应体系,创造良好社会效益,助力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需要
公司主要建设及运营工商业屋顶光伏,即与工商业屋顶资源企业签订能源管理合同,在电站建成运营后,所发电量优先供应屋顶资源企业使用,给予屋顶资源企业一定的电价折扣或者支付一定的租赁费用。若电站所发电量供屋顶资源企业使用后尚有余电,则余电全额上网。该种模式可以实现电力供应企业、电站建设及运营企业、用电企业的共赢,是当前及未来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的主要方式。
对于工商业企业,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设,将在成本、收益和环保效益方面利好企业,既可以保障企业的用电需求,又可以降低用电成本,余电上网有望为企业创收。同时,在“双碳”政策背景下,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将降低企业的环境污染因素和碳排放量,有助于企业实现环保目标。对于电力供应企业,分布式光伏电站可以优化电力供应体系,缓解电网用电压力,保障地区电力供应和电网的稳定性,从而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综上所述,随着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和运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将为客户及建设地的电力供应体系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有助于公司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提升企业形象和影响力。
3、项目可行性分析
(1)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重点推进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开发利用行动,在新建厂房和公共建筑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开发,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规范有序推进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光伏新村。”202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在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支持工业绿色微电网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
完善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体系,壮大光伏电力生产型消费者群体。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2022年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提出“建立完善以光伏、风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研究建立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标准体系,加快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有力支撑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分布式能源等开发建设、并网运行和消纳利用。”
光伏发电及分布式电站建设相关的政策密集出台,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2)公司拥有充分的屋顶资源,可以保障本项目的建设和新增电力的顺利消纳
公司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皆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商业分布式电站,本项目建设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均已与屋顶资源业主签订能源管理合同,对屋顶资源使用和电 力消纳做出明确约定。公司拥有充分的屋顶资源,可以保障本项目的建设。 公司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依托于业主工商业屋顶建设,需根据业主需求及条件量 身设计电站。电站建成后所发电量“自用”部分电费向屋顶资源业主收费,余电全额上 网。该种模式下,本项目的新增电力基本可以顺利消纳。
(3)公司拥有丰富的技术储备和项目建设经验
公司深耕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领域,形成了专业的技术团队及丰富的技术储备。截至 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专利 127 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 112 项,发明专利 14 项,外观设 计专利 1 项,另有软件著作权 5 项,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另外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 业、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浙江省省级研发中心,嘉兴市企业技术中心,并与浙江大学 共建浙江大学硅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芯能科技科研工作站,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科研实力。
此外,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依托于业主屋顶建设,电站建成后将为业主供电数十 年,因而具有很高的客户粘性。在此情况下,客户更看重企业的项目建设和运营经验。 公司基于先发优势和良好的品牌口碑,已先后为近千家企业提供绿色环保方案,自持分 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及分布式光伏开发及服务项目总规模已超 1.2GW,年发电量最高可超 12 亿度。
公司已拥有一些具有影响力和示范效应的经典案例,部分光伏电站案例如下: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 72,340.78 万元。
5、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和方案
本次涉及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规模 166.26MW,投资总金额为 72,340.78 万元,项 目的实施地点分布于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湖北省、安徽省及天津市,项目总数量 为 55 个。 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设总体包括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方案、屋顶加固 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项目备案并网、运营人员培训及试运营等,项目建设期 为 12 个月内。
6、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达产后,公司将年均增加收入约 9,093.09 万元,年均增加净利润约 4,111.26 万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9.51%,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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