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9 月,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争取在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2022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作为“十四五”时期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文件明确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
2022 年 10 月,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指出,要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倡导绿色消费,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清洁能源的建设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及其相关产业的建设与运营管理。本次资金将用于公司光伏发电、风力发电业务的发展,为公司持续发展清洁能源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 2030 年前碳达峰、2060 年前碳中和等目标任务,以及新能源产业提供有效资金支持,为公司未来的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一)项目的必要性
1、顺应能源发展趋势,助力能源消费结构调整
随着全球经济高速发展,致使能源消费剧增,化石资源消耗迅速,同时导致的生态环境恶化后果也严重威胁到了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在此背景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可再生新能源替代传统化石能源已成为必然的发展趋势。在目前使用的可再生新能源中,太阳能光伏发电凭借可开发总量大、安全可靠性高、对环境影响小、应用范围广等独特优势,以及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已成为近年来发展最快的可再生新能源之一。
据 CPIA 统计,2022 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预计或将达到 230GW,创历史新高。未来,在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和全球绿色复苏等有利因素的推动下,全球光伏新增装机仍将快速增长。
本项目拟新建 250MW 并网型光伏电站,正是顺应能源发展趋势的具体践行。项目的实施将助力提高我国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优化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为我国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添砖加瓦。
2、把握产业快速发展机遇,扩大光伏业务规模
光伏度电成本的持续走低,将使得光伏发电迎来“平价上网”时代。近年来,从高纯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到系统的优化创新使得光伏产业链各环节的技术水平均有较大突破,推动光伏发电成本开始逐步向常规能源发电成本靠拢。
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组织(IRENA)发布的《2021 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报告》,全球光伏平准化度电成本(LCOE)由 2010 年的 0.417 美元/千瓦时下降到 2021年的 0.048 美元/千瓦时,降幅达 88.49%,成本不断下降,经济性大幅提升。从中国范围内来看,中国光伏平准化度电成本(LCOE)由 2010 年的 0.305 美元/千瓦时下降到 2021 年的 0.034 美元/千瓦时,降幅达 88.85%,且中国光伏度电成本低于全球水平,性价比更优。“平价上网”时代为光伏产业迎来快速发展的重要窗口期。
本项目积极部署光伏发电市场,扩大公司光伏业务规模,是立足“平价上网”时代,把握产业快速发展机遇的必要之举。
3、优化公司发电业务结构,强化光伏业务盈利能力
公司报告期内约 80%的营业收入来源于发电业务,其中以风力发电为主,公司目前光伏发电业务规模整体较小。但随着光伏发电技术的不断改进,光伏发电业务效益逐渐显现,公司需要通过优化自身发电业务结构,增加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从而持续改善并增加自身盈利能力。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建成投运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 6 万千瓦,2022 年完成发电量 0.97 亿千瓦时,上网电量 0.91 亿千瓦时。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每年将增加发电量近 4 亿千瓦时,增幅超 400%。
综上,公司基于整体发展战略考虑,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优化自身业务结构,扩大光伏发电业务占比,强化市场竞争优势,提高整体盈利能力。
(二)项目的可行性
1、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积极引导,项目有良好的政策环境
2022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 9 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紧紧围绕 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0%左右的要求,明确要求 2025 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 10 亿吨标准煤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消费增量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的占比超过 50%。
此外,《规划》还明确了消纳目标和非电利用目标:2025 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分别达到 33%和 18%左右,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2025 年太阳能热利用、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 6000 万吨标准煤以上。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指出:“大力发展优势主导产业,推进特色优势制造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1400 万千瓦光伏和 450 万千瓦风电项目、宁东太阳能电解制氢储能及应用示范工程。”本项目光伏电站规划容量 250MW,是宁夏自治区政府按照国家统一开工建设一批新能源发电项目要求,在宁东规划建设光伏基地的重点实施项目之一。
综上,本项目的实施具备良好的政策环境。
2、项目所在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具有良好的运营前景
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下辖县级市),是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带。当地属中温带干旱区,具有典型的大陆性气候。气候干燥,雨量少而集中,蒸发强烈,冬冷夏热,气温日温差大;日照较长,光能丰富。
而且项目建设地区地势较为平坦开阔,大气污染程度极低,具有很好的太阳能开发利用价值,适于建设大规模光伏发电工程。
综上,本项目可利用太阳能资源丰富,所处地势利于大规模工程建设,具备良好的运营前景。
3、公司拥有光伏电站运营管理能力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新能源发电行业,在项目开发、建设、维护、运营等各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深厚的技术储备。截止 2022 年末,公司在宁夏地区光伏装机容量达 6 万千瓦。同时,经过多年的持续经营,公司已建立起一支结构合理、经验丰富、团结合作的先进管理团队。核心管理团队成员致力于新能源发电行业多年,在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因此,公司现有管理团队拥有运营管理新建光伏电站的能力。
4、项目所产电量消纳有保障
本项目隶属银东直流配套的 1000MW 光伏发电项目之一,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将通过已建成超高压外送线路将电力输送至山东。
此外,我国《可再生能源法》和《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规定了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的相关制度。本项目属于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项目投产后所产电量亦适用全额保障性收购。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宁东 250 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项目规划装机规模 250MW,投资总额为 107,429.00 万元,拟投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 67,260.00 万元。
2、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建设投资 106,639.01万元, 建设期利息 789.99万元,项目总投资 107,429.00万元。
3、项目经济效益
该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为 7.82%,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6.67%,均高于行业基准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税前)为 11.46 年,投资回收期(税后)为 12.47 年(不含建设期),项目的盈利能力较好。
4、项目实施主体
宁东 250 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实施主体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审批及备案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项目已经取得的审批情况如下:
(1)已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10-640900-04-01-568125)、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作出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关于银星能源宁东 250 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 110 千伏升压站工程核准的批复》(宁东管(经)〔2022〕284 号);
(2)已取得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关于宁东 250 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宁东管(环)〔2022〕22 号)、《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关于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东分公司 110kV 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宁东管(环)﹝2022﹞3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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