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1)地理位置与自然条件
连州市宏日盛200MW综合利用光伏电站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北纬24°37′至25°12′,东经112°07′至112°47′之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QX/T 89-2008),以太阳能总辐射的年总量为指标,进行太阳能资源丰富程度估计,连州市年辐射总量为3780~5040 MJ/㎡·a,该地区属于资源较丰富带。
(2)项目装机规划
本项目装机规模200MW。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项目建设有利于节能减排,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随着化石资源的大量开发,其保有储量越来越少,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因此需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大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的利用。目前,国家已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提到战略高度,开发光伏发电是降低国家化石资源消耗比重的重要措施,项目的建设运营将有利于改善国家和地区能源机构。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装机容量合计为200MW,实现光伏发电22,357万kWh,每年可减少多种有害气体和废气排放。通过项目的建设运营,将节约不可再生能源、减少有害物质排放量,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2)实现产业链延伸,发挥协同效应
上市公司作为首家登陆国内资本市场的纯太阳能企业,拥有全球最完整、“从砂到电”的非晶硅太阳电池产业链,拥有包含拉晶切片在内的、较为完整的晶体硅太阳电池产业链。通过项目的建设运营,公司将扩充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实现产业链延伸,推进可再生能源领域布局。在我国和全球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的良好契机下,项目建设有利于丰富公司的业务结构,发挥电力设备制造业务、可再生能源电站投资、建设与开发运营业务板块联动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提高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及股东利益。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项目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要求,受到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在“十三五”期间我国将继续扩大太阳能利用规模,不断提高太阳能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提升太阳能技术水平,降低太阳能利用成本。2014年3月,广东省下发的《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鼓励在偏远地区及住人海岛建设新能源智能微电网,支持在粤东西北地区利用荒山、滩涂等土地适当布局建设光伏电站项目。2018年8月2日,《广东省2018年节能减排工作推进方案》指出,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发电调度规定,优先安排风电、光伏、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督促电网公司全额收购省内水电、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要求,也受到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2)项目所在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具有良好的运营前景
根据《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技术手册》,连州市年辐射总量为3780~5040 MJ/㎡·a,平均日辐射量3.69 kWh/㎡·d。参照2007年9月14日由国家气象局审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QX/T 89-2008)评估,以太阳能总辐射的年总量为指标,进行太阳能资源丰富程度估计,连州市属于资源较丰富带。因此连州市具有很好的太阳能资源优势,太阳能资源存在较大的可开发潜力。
4、项目实施和项目概算
(1)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建设、运营。
(2)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
(3)项目投资概算和融资安排
本项目计划总投80,960.00万元,其中不超过73,000.00万元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解决,其余资金将自筹解决。
5、经济评价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预计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9.25%,预计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1.06年。
6、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报批事项进度
截至本报告公告日,本项目的备案及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