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拟投资 155,290.36 万元,用于版权采购和 IP 衍生制作。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大内容投资力度,丰富公司优质数字内容积累,在满足多元化市场需求的同时,构建公司良好的数字内容生态,为公司持续培育优质 IP,探索数字内容智能生成技术在数字内容领域的发展与应用奠定坚实基础。
此外,本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将公司丰富的 IP 资源积累,进一步转化为多形态的 IP 产品矩阵,从而实现公司 IP 版权的多维升值。
(二)项目相关背景分析
1、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为我国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随着互联网和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文化领域数字化转型进程持续推进,模持续增长。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文化产业已成为引领我国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核心力量。
近年来,为进一步推动我国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赋能传统文化行业转型升级,有关部门先后发布了《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关于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提出要深入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数字创意、数字娱乐、数字阅读等新型文化业态,在加强优质网络文化产品供给的同时,大力发展数字文化贸易,培育文化贸易竞争新优势,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华文化符号。
上述政策的发布为我国数字文化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可以预见,未来随着我国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深入实施,数字技术将持续赋能传统文化产业,通过科技与文化的同频共振,围绕数字文化内容不断催生新场景、新模式、新业态,为我国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
2、IP 衍生与开发是我国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
近年来,随着我国数字文化产业规模的不断增长,音频、动漫、影视、游戏等领域对于 IP 内容的需求持续提升,围绕 IP 内容开展的多领域、多层次、多维度的衍生与开发,逐渐成为支撑我国数字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不竭动力。
根据《新华·文化产业 IP 指数报告(2022)》数据显示,文学作品是我国文化产业 IP 的主要来源,占比为 52%,其中网络文学占比超过八成;影视、动漫、游戏等领域的原生 IP 占比分别为 22%、16%、10%。来自网络文学、影视、动漫、游戏等互联网领域的原生 IP 已取代传统文学 IP,成为推动我国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托。
此外,随着以网络文学为核心的 IP 内容生态持续完善,跨界联动、多领域融合开发成为 IP 衍生开发的重要发展趋势,相关 IP 内容市场规模不断增长。根据伽马数据和《2022 中国网络文学发展研究报告》数据显示,我国文娱 IP 市场规模达 4,656.2 亿元,其中,2022 年,包括出版、游戏、影视、动漫、音乐、音频等在内的我国网络文学 IP 全版权运营市场整体规模超过 2,520 亿元,预计至2025 年将突破 3,000 亿元。
3、数字文化产业蓬勃发展,为 IP 产业化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受益于年青一代新兴消费群体规模的持续扩大,以及用户对于文化产品需求的不断增长,近年来数字文化产品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带动了数字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根据中国版权协会数据显示,2021 年我国数字文化产业规模达 7,841.6亿元,同比增长 14.7%。
从细分市场来看,音频、动漫、影视、游戏等行业市场规模的稳定增长,是数字文化产业规模持续扩大的主要推动因素。在音频领域,根据共研网数据显示,2021 年我国有声读物市场规模达 87.4 亿元,同比增长 8.2%。
在动漫领域,根据《中国二次元内容行业白皮书》数据显示,2021 年我国动画及漫画市场总规模达 240.6 亿元,同比增长 28.3%。在影视领域,根据思瀚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21 年我国影视行业市场规模达 2,349 亿元,同比增长 23.2%。在游戏领域,根据《2022 年中国游戏产业报告》数据显示,2021 年,我国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达 2,965.1 亿元,同比增长 6.4%。未来随着音频、动漫、影视、游戏等行业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上述市场对于优质 IP 内容的需求将进一步增长,这将为 IP产业化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三)项目必要性分析
1、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良好的数字内容生态,巩固公司在业内的领先地位
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数字内容创作和传播提供了优渥的发展土壤。与此同时,数字技术的持续突破,也使得数字内容由单一文字向音频、动漫、影视、游戏、虚拟现实等多元化形式不断发展,数字内容逐渐成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因素。此外,数字内容也是相关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核心要素。
一方面,多元、优质的数字内容能够增加用户数量、提升付费意愿、增强用户粘性;另一方面,企业在丰富数字内容积累的基础上,能够持续培育孵化 IP,实现数字内容资产的价值提升。可以预见,未来随着数字文化产业规模的持续扩大,相关平台和企业围绕数字内容尤其是优质数字内容版权的争夺也将愈发激烈。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强化公司优质数字内容版权布局,丰富公司优质数字内容积累,在满足未来市场及用户多元化数字内容需求的同时,为公司数字阅读及 IP 衍生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提供有力支撑。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良好的数字内容生态,巩固公司在业内的领先地位,同时也为公司持续培育优质 IP,探索数字内容智能生成技术在数字内容领域的发展与应用奠定坚实基础。
2、本项目有助于公司深耕数字内容运营模式,强化 IP 一体化开发能力
近年来,随着数字文化产业链的快速发展,以网络文学为核心的 IP 产业生态加速构建,大批由优质 IP 改编的文化作品在音频、动漫、影视、游戏等领域相继涌现,并取得了极为优异的成绩。日益丰富的内容题材、多样化的开发路径及衍生形态,使得 IP 改编作品愈发受到消费者的关注和喜爱,进一步带动了 IP衍生开发市场规模的不断增长。
根据伽马数据显示,2022 年我国文娱 IP 市场规模达4,656.2 亿元,其中动漫、影视、游戏作为 IP 改编作品的主要形式,占据了67.5%的市场份额。与此同时,随着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 IP 一体化开发模式的日益成熟,处于上游的数字内容平台和企业,也开始以自身在数字内容领域的丰富资源积累为发力点,通过自主或联合开发的形式,深度参与到下游 IP 改编作品的制作和运营过程当中。
作为国内头部的正版数字内容提供商之一,公司在数字内容运营、IP 一体化开发等领域已建立了竞争优势。一方面,公司凭借着多领域、多场景、多维度发展的内容平台矩阵,持续输出优质原创数字内容,积累了大批的优质 IP 资源;另一方面,公司依托数字内容资源积累优势,通过授权、联合投资制作、自主开发等多种形式,将公司丰富的 IP 资源积累,转化为多形态的 IP 产品矩阵。
本项目是在公司已有优势的基础上,对公司现有数字内容运营模式及 IP 一体化开发能力的进一步强化。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 IP 一体化开发能力,强化公司 IP 全生命周期的生产和运营能力,为构建公司“优质数字内容创造+IP 一体化开发”的完善内容生态奠定坚实基础。
3、本项目是公司打造 IP 全产业链,实现 IP 版权多维升值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公司在不断夯实数字内容的基础上,通过音频、动漫、真人影视等多种形式对优质数字内容进行 IP 开发,实现了优质数字内容与 IP 衍生作品的双向赋能。一方面,公司以多领域融合开发、多形态联合互动的形式对优质数字内容进行 IP 衍生开发,深入挖掘 IP 潜在价值;同时公司通过再挖掘、再生产、再塑造等多种方式对原生 IP 人物、故事、内容进行立体化改编,从多元视角打造IP 内容宇宙,进一步叠加和放大 IP 价值,实现了 IP 版权的多维升值。另一方面,公司优质数字内容所具有的坚实粉丝基础和较高知名度,与相关 IP 衍生作品形成了良好的联动效应,为后续持续开拓产品市场创造了有利条件。
本项目是公司打造 IP 全产业链,实现 IP 版权多维升值的重要举措。一方面,公司作为内容平台,优质 IP 内容的采购能够进一步丰富公司数字内容生态,强化公司 IP 全产业链布局,为公司持续孵化优质 IP 奠定良好基础。另一方面,公司作为版权提供方及合作方,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 IP 一体化开发能力,通过多形态的 IP 产品联动,进一步叠加和放大 IP 价值。
(四)项目可行性分析
1、数字文化领域政策的持续发布为项目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近年来,为促进数字文化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家有关部门针对数字出版、数字文化娱乐、数字文化贸易、数字版权保护等多个领域发布了一系列政策。在数字出版领域,有关部门先后发布了《出版业“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关于推动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将“壮大数字出版产业”列入重点工作内容,提出要“提高优质数字出版内容的到达率、阅读率和影响力”。
在数字文化娱乐领域,《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政策密集发布,提出要通过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等新型数字文化产业形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打造更多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数字文化品牌。
在数字文化贸易领域,2022 年 7 月,商务部等 27 部门发布了《关于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多次提及要加强对外文化贸易,尤其是数字文化贸易,要积极培育网络文学、网络游戏、数字电影、数字动漫等领域的出口竞争优势,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文化平台和行业领军企业。
在数字版权保护领域,《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等政策的发布,以及《民法典》《刑法修正案(十一)》《著作权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数字版权保护机制,为数字版权运用与开发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综上所述,国家对数字出版、数字文化娱乐、数字文化贸易、数字版权保护等多个领域的政策支持,为我国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为本项目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
2、用户规模和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进入 21 世纪以来,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信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数字化转型升级进程持续推进等多方面因素的作用下,数字技术在传统文化领域加速融合渗透,带动数字文化产业向音频、动漫、影视、游戏、虚拟现实等多元化表现形式发展。
与此同时,用户群体的日益年轻化以及整体规模的持续增长,使得数字内容需求呈现多元化、个性化的发展趋势。在庞大用户需求的推动下,我国数字文化产业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相关领域作品数量需求持续旺盛。
在音频领域,2022 年我国有声阅读作品总数达 1,518.62 万部,人均有声阅读量稳定增长,达 7.44 本,同比增长 5.08%。在动漫领域,2022 年我国获得上线备案号的网络动画片数量达 330 部,同比增长 65.83%。
在电视剧(含中短剧)领域,2022 年获得上线备案号的网络剧达 251 部,同比增长 8.19%,同时网络微短剧模式快速兴起,2022 年规划备案数近 3,000 部,获得上线备案号的网络微短剧达336 部。在电影领域,2022 年我国上映新片共 325 部,获得上线备案号的网络电影 426 部,较上年均有一定下降,市场份额加速向头部 IP 聚集。
在游戏领域,自 2022 年 4月恢复游戏版号发布以来,截至 12 月,国家新闻出版署共审批通过了 512 款游戏。此外,在作为 IP 主要源头的网络文学领域,2022 年我国网络文学累计上架作品数量达 3,458.84 万部,较上年新增 300 多万部。
未来随着数字文化产业规模的持续增长以及用户群体的不断扩大,上述领域对于优质 IP 需求将进一步增长,广阔的市场空间为本次项目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3、公司丰富的数字内容积累及 IP 衍生开发经验为项目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作为国内头部的正版数字内容提供商,公司始终将优质数字内容版权作为企业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一方面,公司聚焦优质数字内容创作,打造了 17K 小说网、四月天小说网、奇想宇宙科幻站、谜想计划悬疑站等多个原创内容平台,积累数字内容资源超过 550 万种,拥有网络原创驻站作者 450 万名,为公司持续输出优质原创数字内容奠定了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公司不断开拓优质数字内容版权获取渠道,与 600 余家版权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签约知名作家、畅销书作者 2,000 余位,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数字内容生态。
此外,凭借着海量的优质数字内容、科学的 IP 孵化体系以及成熟的内容制作团队,公司围绕音频、中短剧、动漫、影视等领域,积极布局 IP 轻衍生开发。在音频领域,子公司鸿达以太目前拥有超过 46 万小时的音频资源,《修罗武神》《九星霸体诀》《重回 1990》等多部作品在音频平台上播放量破亿,《长津湖》获得“2022 年数字阅读推荐作品奖”并入选 2022年全国有声读物精品出版工程。
在中短剧领域,公司与快手、优酷、芒果 TV、抖音、B 站等头部平台开展合作,由公司四月天平台 IP 改编的多部中短剧取得了单部播放量过亿的佳绩。其中,《别跟姐姐撒野》全网话题播放量破 20 亿;《招惹》荣登 2023 年 4 月“全网微短剧正片有效播放·霸屏榜”TOP1。在动漫领域,公司与企鹅影视联合出品、原力动画制作的人气 IP 动画《修罗武神》已发布首发预告片,将在腾讯视频独家播出。
公司与 PICO 联合出品、VeeR 制作的《灵笼》VR 动画番外篇也将于 2023年正式上线播出,“VR+动漫”的表现形式将为用户带来更深层次的极致视听体验。在影视领域,联合出品网剧《他跨越山海而来》首播登陆爱奇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光之影打造的《花琉璃轶闻》在腾讯视频独家播出。
综上,公司丰富的数字内容积累及 IP 衍生开发经验,有助于充分挖掘本次项目新购置的数字内容版权价值,并为本次 IP 衍生制作提供有力保障。
(五)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 3 年。公司会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动态调整本项目实施进度。
(六)项目投资计划及经济效益评价
1、项目投资计划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155,290.36 万元。
2、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经测算,本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3、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项目备案涉及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