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通过全资子公司肇东公司实施,项目实施地点位于肇东公司现有厂区,项目规划实现产能 I+G 产品 7,700 吨/年、IMP 产品 1,650 吨/年、鸟苷 3,000吨/年、腺嘌呤 500 吨/年,总投资额为 67,873.00 万元。
2、项目的背景及必要性
(1)行业景气度回升,下游需求旺盛
食品增鲜剂,用于提高味精、鸡精、酱油等调味品的鲜度以及制作方便面调料包。目前,国内 I+G 市场主要供应商为公司、希杰(CJ)韩国株式会社和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已形成寡头垄断市场。近年来,随着核苷酸类产品价格持续上涨,公司经营业绩得到显著改善,行业景气度回升。
同时,近几年来我国调味品行业向好,消费结构逐渐向中、高端产品转移。而 I+G、IMP 作为技术含量高、增鲜效果好的高端食品添加剂,其将受益于下游调味品市场需求的扩张。
(2)现有生产区域因用地规划调整,无法满足公司产能升级的需要
近年来,受生产成本、城市建设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产业优化升级的需求日益迫切。目前,公司核苷酸类产品生产地位于星湖生物工程基地,随着肇庆市城市发展,该区域的土地规划已调整为文化商业住宅用地。尽管星湖生物工程基地的土地用途仍为工业用地,一定期间内公司可继续在原厂区进行生产,但未来产能、技术升级受限,从而不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
因此,为保证相关产品发展空间需求和产能需求,公司有必要重新谋划厂区布局,解决发展空间掣肘,并利用本次搬迁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产品优化及产业升级转型,淘汰落后产能,形成与环境承载、市场需求、资源保障相适应的现代产业布局,优化产业发展空间,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3)落实发展战略,进一步增强主业竞争力
公司现有核苷、核苷酸产品的生产线因建成时间较早,部分设备老旧、自动化程度不高。公司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相关生产设备升级改造、优化工艺路线,实现产业升级改造的发展战略。并且,该项目实施地位于黑龙江省肇东市,当地玉米淀粉等原材料资源丰富,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成本和提高产品竞争力。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国家政策
公司核苷、核苷酸类产品作为新型发酵产品,被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系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实现行业资源优化配置,发展壮大一批掌握核心技术、主导产业规模大、竞争优势强的大型企业集团……推进发酵行业向有原料优势、能源丰富的地区转移,重点支持大宗发酵制品逐步向具有原材料、能源优势的东北地区,内蒙古和西部转移。
同时,为支持东北振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 号)、《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 号)等一系列政策。在 2019 年 12 月出版的《求是》杂志中指出:“东北地区的战略地位十分重要,要有新的战略性举措,推动东北地区实现全面振兴。”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关于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产业[2017]19 号)提出“十三五”期间食品工业的发展意见,其中,在完善产业组织体系方面,提出“重点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食品工业企业集团”;在优化区域布局方面,提出“支持东北地区食品工业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优质食品,打造成支持新一轮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支柱产业”。
科技部《“十三五”食品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国科农发[2017]143 号)也明确提出“着力推进以食品加工制造为特色的科技园区建设,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食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形成特色鲜明、带动性强的食品领域高新技术产业,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并在推进食品绿色制造、优化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方面,明确“加速东北地区食品产业发展,依托科技优势区域良好的科技基础,打造食品产业科技创新高地”的任务要求。
公司作为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核苷、核苷酸类产品质量及技术水平具备国际竞争力。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关于食品工业健康发展及产业布局的相关规划。
(2)公司具备实施该项目的技术、人才、销售等能力和条件
公司是国内最早研发、生产、销售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的企业之一,其中 I+G是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属填补国内空白的产品,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核苷酸类产品方面具备较高的市场份额及品牌影响力,并拥有较为稳定且结构合理的人才团队,且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术研发、质量管理体系以及产品销售网络等,为顺利实施该项目提供有力保障。
4、项目建设规划
(1)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肇东公司。
(2)投资金额及明细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67,873.00 万元。
(3)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期为一年。
5、项目预期收益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具有良好的投资效益,具体如下:
年均销售收入(万元) 74,065.52万元,年均利润总额(万元) 9,604.52万元,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 14.54%,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 7.11年。
6、项目备案或审批情况
(1)项目备案
本项目已在肇东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2)环评手续
本项目已获得绥化市生态环保局出具的《关于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核苷、核苷酸类产品生物制造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绥环函[2019]282 号)。
(3)用地情况
该项目在肇东公司现有厂区建设,无新增用地需求,肇东公司已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上述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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