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在广东省梅州市五华生物医药健康食品产业园内实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期 3年。本项目拟建设中药提取生产线、抗病毒口服液、颗粒剂、配方颗粒剂等产品的智能制造生产车间及其他配套设施,以提高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
项目实施主体为广东香雪智慧中医药产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项目拟将公司在广州生产基地的中药提取产线、抗病毒口服液等产品的生产线转移至广东香雪智慧中医药产业有限公司,同时扩大中药提取产能及抗病毒口服液等产品的产能。
2、项目必要性
(1 )契合总体规划
公司广州黄埔金峰园等生产基地规划建设较早,历经近二十年发展,厂区主要建筑紧邻未来的商业区,厂区用地已经饱和。同时,广州生产基地的生产仓储、动力供应、环境保护等设施设备已基本满负荷运行,升级优化空间有限,难以匹配生产经营的进一步扩大。
梅州生产基地用地空间更广、资源承载能力更强、规划和建设更优、发展潜力更大,生产搬迁扩建有利于进一步发挥规模效应。因此,本项目实施成为公司充分考虑广州、梅州两地生产基地经营现状,落实公司总体规划的重要举措。
(2) 缓解产能瓶颈
2022 年 11 月以来,随着全国各地取消感冒发烧相关药品限制性购买政策,公司主要产品抗病毒口服液及橘红痰咳液等产品的订单大幅增加。随着中成药业务规模的回升,公司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未来发展的需要,尤其是中药提取关键工序的产能瓶颈问题日益突出,对公司持续发展存在一定影响。因此,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扩大中成药生产能力,为夯实中成药业务基石、保障公司未来发展奠定产能基础。
(3)开拓潜在市场
公司从 2014 年起积极培育中药配方颗粒业务板块,在行业内深耕多年,自 2017 年8 月获得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开展中药配方颗粒省内研究生产试点的批复后,公司正式开展中药配方颗粒的研究与销售业务。
2021 年 2 月 10 日,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健委和国家医保局联合发布《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宣布从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正式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实施备案管理,不实施批准文号管理,在上市前由生产企业报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上述政策的转变预示着公司中药配方颗粒在备案后可在全国范围内销售,中药配方颗粒业务板块预期将进入爆发增长期。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可新增年产配方颗粒剂 350吨,可满足市场对配方颗粒剂的广泛需求,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巩固行业地位。
3、项目可行性
(1 )政策可行性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等诸多政策,提出“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等相关内容,为本项目的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奠定了坚实政策基础。
(2)技术可行性
公司拥有本项目主要产品的相关专利,涉及主要产品已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相关技术工艺成熟。 “香雪”抗病毒口服液、中成药颗粒剂、配方颗粒等产品均为传统剂型,也是公司常年生产的产品,本项目具备成熟的建设及生产条件。经过多年经营,公司在生产技术、生产装备、管理水平、人员队伍、原辅材料供应、销售渠道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和充足的储备。
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各项生产及配套设施完备,工艺布局紧凑合理,能够满足新版 GMP 规范和其它相关规范的要求。项目建成后,公司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设备有望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其综合能源消耗水平、水资源消耗水平、污水排放量等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3)市场可行性
①口服液类产品
2020 年,中华中医药学会批准发布《抗病毒口服液治疗流感临床应用专家共识》,该推荐意见指出:抗病毒口服液联合奥司他韦治疗流感时,有助于增强疗效;抗病毒口服液在治疗流感时可以有效缩短流感患者的退热时间、能改善流感患者的全身中毒症状(如发热、恶寒、咽痛)及呼吸道卡他症状(如鼻塞、流涕、喷嚏等)。
2022 年 3 月,抗病毒口服液被列入轻型患者(表现为发热、咽痛、乏力为主)及普通型患者(表现为发热、全身酸痛、咳嗽、咽痛、气短为主)的推荐用药,橘红痰咳液等主要产品在同时期均被列为推荐用药。自 2022 年 11 起,全国各地基本取消感冒发烧相关药品限制性购买政策,抗病毒口服液、橘红痰咳液等主要产品将迎来爆发性增长的市场机遇。
②配方颗粒剂
布《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政策规定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实施备案管理,不实施批准文号管理,支持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当地医保。上述政策的转变预示着公司中药配方颗粒在备案后可在全国范围内销售。
《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中说明中药配方颗粒只能在医疗机构销售,因此医保支付的放开对中药配方颗粒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2020 年 12 月 30 日,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纳入医保药品目录,2021 年底开始各省陆续出台医保准入支持政策。
2021 年 11 月 16 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临床使 用的通知》,作出了能开具中药饮片处方的医师和乡村医生方可开具中药配方颗粒处方等规定。中药配方颗粒以往只能在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综合医院)销售,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21 年)》,2020 年,我国中医医院在医院中占比 12.5%,在所有医疗机构中占比 0.43%。政策放开后医疗机构覆盖数 量增加,有望带动配方颗粒市场扩容。
(4)环保可行性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成立了独立专职运行的环境健康安全部,制订了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由环境健康安全部负责日常环保工作的监督管理。公司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和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通过开展清洁生产活动,将清洁生产技术和理念贯彻到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全过程,使公司环保工作得到了有效保证,也为本项目顺利实施与运营奠定坚实基础。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59, 024.1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59, 024.17万元,经测算,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经济效益良好。
5、项目审批情况
项目用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粤(2019)五华县不动产权第 0004917 号)。本项目涉及的立项备案、环评批复、能评批复等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国家部门及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本着客观、求实、科学、公正的原则,在现有能够掌握的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主要就项目建设背景、需求分析及必要性、可行性、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条件及方案、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等方面逐一进行研究论证,以确定项目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可行性,为项目投资主体和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