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公司计划投资 26,464.45 万元实施导弹核心复合材料结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将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采用精益的生产模式,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的竞争能力,有利于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方向
《新时代的中国国防》提出“构建现代化武器装备体系。完善优化武器装备体系结构,统筹推进各军兵种武器装备发展,统筹主战装备、信息系统、保障装备发展,全面提升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水平。
加大淘汰老旧装备力度,逐步形成以高新技术装备为骨干的武器装备体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贯彻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加快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全面加强练兵备战,提高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战略能力,确保二〇二七年实现建军百年奋斗目标。
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聚力国防科技自主创新、原始创新,加速战略性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发展,加速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和智能化武器装备发展。”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方向高度契合。
(2)公司具备项目实施的技术条件
公司聚焦于高性能复合材料的应用,主要围绕武器装备“减重增程”及特定功能需求,建立健全了以材料研发、产品设计、成型制造和装配集成为一体的技术应用平台,产品覆盖航空、航天、电子、船舶等领域。导弹核心复合材料结构件主要包括弹体结构件、导弹发动机燃烧室壳体、导弹发射筒等,其中,导弹发动机燃烧室壳体和导弹发射筒因承受复杂工况需攻克诸多技术难题。
公司采用耐高温复合材料设计的发动机燃烧室壳体具有重量轻、耐高温、表面涂层薄不易脱落的优点。公司通过应用烧蚀层与结构层之间的界面膨胀性能匹配设计技术、同心筒套装技术、大直径缠绕模具的热变形尺寸补偿技术等,解决了复杂结构、“一筒多发”发射筒的成型制造技术难题。公司具备实施导弹核心复合材料结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的技术条件
3、项目建设期及实施进度
本项目由公司自行组织实施。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12 个月,建设资金将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安排分批投入使用。
4、项目环保情况项目
已于 2023 年 3 月 3日取得《关于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航空航天复合材料结构件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扬环审批〔2023〕05-05 号)。公司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项目环境管理、环境监测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各项要求,并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5、项目选址及建设土地情况
本项目拟选址位于扬州市邗江区吉安南路 18 号,公司已通过土地出让方式获得了相关土地使用权,并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