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家对能源的需求也日益增长。煤炭是我国储量丰富的重要传统能源。我国煤炭资源丰富,但井工矿约占 91%,在世界主要产煤国家中开采条件最复杂,矿中含瓦斯比例高,高瓦斯和有瓦斯突出的矿井占 40% 以上,与此对照的是欧美国家煤矿以露天煤矿为主。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制定的《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 (2016-2030)》,我国将紧紧把握时代脉搏,坚持安全为本、节约优先、绿色 低碳、主动创新的战略取向,全面实现我国能源战略性转型。该文件要求 2021-2030 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天然气和核能利用持续增长,高碳化石能源利 用大幅减少。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 60 亿吨标准煤以内,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 20%左右,天然气占比达到 15%左右,新增能源需求主要依靠清洁能源满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60%-65%,二氧化碳排放 2030 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现价)达到目前世界平均水平,主要工业产品能源效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升,能源科技水平位居世界前列;现代能源市场体制更加成熟完善;能源自给能力保持在较高水平,更好利用国际能源资源;初步构建现代能源体系。
因此,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的地位将会逐步下降,但从中长期来看,仍将占有主体地位。随着煤矿开采深度和开采强度的不断增加,相对瓦斯涌出量平 均每年增加 1 立方米/吨煤左右,高瓦斯矿井数量每年增加 4%,煤与瓦斯突出矿 井数量每年增加 3%,矿井突出危险性加大。另一方面,我国的煤炭工业仍长期 停留在人工开采水平,生产效率低,安全隐患多,历年来矿难事故频发,人员伤 亡和经济损失较为严重。
煤矿安全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之 一。未来,瓦斯防治难度将越来越大,煤矿安全监控治理力度还将不断加大,煤 矿安全监控类产品的市场应用前景良好。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装备可大大提高矿 井安全生产水平和安全管理效率,有效预防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从上世纪 80、 90 年代到本世纪初期,随着国家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要求的不断提高和企业自 身保障安全的需要,我国各大、中、小煤矿的高瓦斯或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陆续装 备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在“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十二字方针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款指导的背景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的强制要求,我国所有煤矿必须安装煤矿安全监控系统。2006 年国家安监总局出台的《关于加强煤矿安全 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和维护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所有瓦斯矿井必须装备安 全监控系统。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和所有低瓦斯矿井必须装备安全监控系统。
未装备安全监控系统的低瓦斯矿井,属于原国有重点煤矿范围的,应于 2007 年 6 月底前完成安全监控系统的装备;属于原国有地方和乡镇煤矿范围的,应于 2008 年底前完成装备。” 2010 年 8 月,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建设完善煤矿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对煤矿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网络六大系统的建设作出了 明确规定。 联网改造成为当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
2011 年国家发 改委、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提 出:“完善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监测监控系统,必须与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或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联网。未实现联网或不能实时上传 数据的,要限期整改,确保信息畅通。各地区要加强区域性监测监控系统服务中 心建设,对不具备监测监控系统维护能力的小煤矿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保障设 备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