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中国政府于 1999 年分别设立了中国华融、中国长城、中国东方和中国信达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分别对口接收、管理和处置来自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的不良贷款,中国的不良资产管理行业由此产生。
从产生至今,中国不良资产管理行业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时期,即政策性业务时期、商业化转型时期和全面商业化时期。
在政策性业务时期,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发行金融债券以及向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收购对口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并进行管理、经营和处置。同时,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还对一部分具有良好发展和盈利前景,但暂时陷入财务或经营困难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不良债权资产转股权,帮助其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减轻其债务负担。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在化解金融系统风险、促进国有企业改革脱困和最大限度保全国有资产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2004 年,财政部对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实行以资金回收率和费用率为考核指标的目标考核责任制,并明确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完成资产处置任务后进行商业化转型的发展方向。
2005-2006 年,财政部、中国银监会等有关部门讨论并出台《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发展的意见》,确定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向现代金融服务企业转型的基本原则、条件和方向。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开始探索符合各自实际情况的商业化转型发展道路。2005 年之后,各大银行和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开始探索按照商业化原则出售和收购不良资产,不良资产供给主要来自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
自 2007 年以来,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不断拓展不良资产业务的收购范围,在原有基础上陆续开始收购农村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信托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售的不良资产。
在这一时期,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根据财政部要求自 2006 年末将政策性业务和商业化业务实行分账管理,商业化收购处置不良资产的收益或损失由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自行享有或承担并实行资本利润率考核。在这一阶段,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积极开展不良资产业务多元化的探索,逐步搭建了差异化的综合性经营平台,为日后的全面商业化奠定了基础。
中国信达和中国华融分别于 2010年 6月及 2012年 9月完成了股份制改造,转变为股份制金融机构,并先后于香港联交所上市。2012 年,财政部和中国银监会出台了《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资产管理公司在盘活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承担的关键角色。
根据财政部、中国银监会于 2012 年 2月颁布的《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财金【2012】6 号)和中国银监会于 2013 年 11 月 28 日颁布的《关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质认可条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45 号),在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外,各省级人民政府原则上可设立或授权一家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核准设立或授权文件同时抄送财政部和中国银监会,新成立地方性资产管理公司需要具备三项审慎性条件,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0 亿元人民币,且为实缴资本;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适宜于从事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的专业团队;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上述不良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能够参与本省(区、市)范围内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工作,其购入的不良资产应采取债务重组的方式进行处置,不得对外转让。
银监会先后批准设立江苏、浙江、安徽、广东、上海、北京、天津、重庆、福建、辽宁和山东等数十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各银行、信托、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企业,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向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批量转让不良资产。
2017 年 9 月 14 日,中国银监会批复《关于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工银投资报[2017]1 号),同意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开业。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20 亿元人民币,全部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意味着第一家真正意义上“银行系 AMC”(又称“AIC”)产生。
美东时间 2020年 1月 15日,中美双方在美国华盛顿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第 4.5条金融资产管理(不良债务)服务规定,中国应允许美国金融服务提供者从省辖范围牌照开始申请资产管理公司牌照,使其可直接从中资银行收购不良贷款。此条规定即向外资开放能够从银行收购金融不良资产的省级 AMC 牌照。
2020 年 2月 17 日,全球知名投资管理公司橡树资本(OaktreeCaptial)的全资子公司—Oaktree(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在北京完成工商注册,注册资本 542万美元,这标志着首家外资 AMC 落户中国。
2020 年 3 月 5 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建投中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转型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批复》(银保监复【2020】107号),同意建投中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转型为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此,我国全国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数量自 1999 年以来的 4 家现增加至5家。
目前,我国不良资产管理市场进入“五+2+银行系 AIC+外资系+N”的市场格局,即华融、长城、东方、信达、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五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每省原则上不超过 2 家经银保监会批复的可从事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业务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简称“地方 AMC”),银行设立的主要开展债转股业务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简称“AIC”),外资投资入股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及众多未获得银保监会批复的内资不良资产管理公司(简称“非持牌A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