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概述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与浙江东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东阳经开区管委会”)签署了《投资意向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9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浙江东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投资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为推进公司战略发展,促进主营业务做精做强,公司拟与东阳经开区管委会签署《海森药业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投资合作协议》,拟在东阳经开区内投资海森药业新厂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一期投资总额不低于 20亿元人民币,用地约 192.2 亩(最终以土地出让红线图为准),投资建设新厂区用于生产硫糖铝和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东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海森药业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决议内容的前提下全权办理本次投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项目相关协议,办理本项目开工、施工及竣工手续,执行和调整相关安排等)。本次交易事项尚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对方名称:浙江东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浙江省东阳市云松路 2 号
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与公司的关系:东阳经开区管委会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他说明:东阳经开区管委会为政府性质行政主体,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森药业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址:浙江东阳经济开发区“万亩千亿”平台生命健康产业园六歌园区
投资规模:总投资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6.04亿元
建设内容:建设新厂区,用于生产硫糖铝和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其他自筹资金。
四、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东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内容
总投资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用地约192.2亩(最终以土地出让红线图为准),选址位于浙江东阳经济开发区“万亩千亿”平台生命健康产业园六歌园区内,用于建设海森药业新厂区,生产硫糖铝和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
项目建设工期拟定为自土地摘牌后30个月内。
(二)土地出让
乙方以公开出让的方式依法取得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选址、占地面积、用地性质、使用年限等最终以有权部门项目用地正式审批文件为准。土地出让起始价格与面积、具体位置等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让公告为准,项目用地由乙方通过参加公开挂牌自行取得。
(三)政策支持
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相应可享受甲方当地的优惠政策。
(四)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 使守约的其他方遭受任何费用、支出、负债或损失, 则违约一方应就该等费用、支出、负债或损失向守约方赔偿,以使守约方免受损害。
(五)生效
本协议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且经双方的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署,将有助于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不断推进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持续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拥有多个领先的医药产品,具备持续创新的组织能力,成为公众尊敬、客户信任、员工幸福的一流企业”的愿景,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其他自筹资金,公司将根据项目规划和实施进度分期投入资金,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与发展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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