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述
本项目总投资 10,255.21 万元,建设期 2 年,项目选址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高新技术产业集中区南三环路 518 号,土地证号为“苏(2022)丹阳市不动产权第 0216506 号”,拟新建造生产厂房、购置先进设备以扩充公司产能。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将新增显微镜组件、望远观瞄组件、工业镜头组件、医疗诊断组件等合计 270,000 套/年。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建筑工程费 2,883.07万元;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5,311.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34.04 万元;预备费 255.8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471.26万元;合计 10,255.21万元。
(3)项目实施规划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24 个月。
(4)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在各项经济因素与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期相符合的前提下,项目建成后,达产年将使公司的营业收入增加 11,643.77 万元、利润总额增加 3,448.20 万元。
经测算,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 21.29%,项目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6.63 年(含建设期 2 年),经济效益较好,投资回收期较短。
(5)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的污染主要包括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
项目生产车间产生废水及生活污水需在各自装置内自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二级标准后,通过厂区的污水排水管网,进入厂区的污水处理厂集中进行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不合格品、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等,对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尽可能地回收利用;废矿物油、废油、废包装桶、废污泥等危险废物,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公司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衔接处、接地处安装减震垫、给高噪音设备加设隔音罩、定期对设备检查维护等措施进行降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