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本项目系在吉林省长春市投资新建乘用车座椅产线和汽车内饰功能件(头枕、座椅扶手)产线。项目建成后,项目年生产规模为 20 万套乘用车座椅和 120 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继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项目投资概况情况
本项目建成后,项目年生产规模为20万套乘用车座椅和12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39,515.23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3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3、项目实施准备、整体进度安排
(1)项目立项、土地相关事项
截至本报告公告日,本项目立项备案已经完成,取得了吉林省发展和改革 委 员 会 出 具 的 《 吉 林 省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信 息 登 记 表 》( 项 目 代 码 :2303-220174-04-01-298718)。
本项目已完成环评手续,取得了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具的《关于长春继峰汽车座椅头枕、扶手及内饰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长环汽开建(表)[2023]11 号)。
本项目已获取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号:吉(2023)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095882 号。
(2)项目整体进度安排
本项目的总建设期为 36 个月。
注:以上进度安排为公司基于审慎角度进行规划,公司可能根据实际建设进度、客户合作情况及订单情况等加快建设及投产进度。
4、项目经济效益情况
本项目计算期为 10 年,建设期为 36 个月,第 4 年达到生产负荷的 70%,第 5 年达到生产负荷的 80%,第 6 年达到生产负荷的 90%,第 7 年达到生产负荷的 100%。本项目达产年营业收入 199,150.00 万元(不含增值税),净利润 11,577.69 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20.15%,经济效益情况良好。具体测算过程及关键测算指标的确定依据如下:
本项目在成本效益测算中主要基于如下假设:(1)假定在项目预测期内上游设备、原材料供应商不会发生剧烈变动;(2)假定在项目预测期内下游客户需求变化趋势遵循项目预测;(3)假定公司在项目建设期内各部门建设和人员招聘均按计划进行,不会发生剧烈变动;(4)假定公司在项目建设达产后,成本投入保持稳定不变。
(1)营业收入测算
本募投项目计划新增 20 万套乘用车座椅和 120 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头枕、座椅扶手)的产能。
注:假设第 7-10 年均为达产年,达产后每年的收入情况一致;公司可能根据实际建设进度、客户合作情况及订单情况等加快建设及投产进度。
①销量测算
由于未来市场需求旺盛,本次项目达产后的年度销量按照达产后的产能计算,即 20 万套乘用车座椅和 120 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头枕、座椅扶手)。
②销售单价测算
本项目的产品销售单价定为头枕 300 元/套、扶手 335 元/套、乘用车座椅总成8,000 元/套,系公司根据历史订单及在手订单售价,结合市场未来发展的预期综合考虑后确定,预估价格合理。
注:公司头枕、座椅扶手业务报告期各期的产品平均单价测算过程为:产品总收入÷总销量参照上述历史期间的产品单价情况,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头枕、座椅扶手销售单价均处于 2020-2022 年的平均单价范围区间,具有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