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位于福清江阴港城经济区圣发西路南面、高港大道以东的地块内。为完善经济区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亟需启动。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建设规模为 6 万 m3/d,分为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为 4 万 m3/d,二期建设规模为 2 万 m3/d。未来根据园区实际排水情况,当一期工程达到适当运营负荷后,二期工程择机实施。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系由福清市人民政府授权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作为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已通过公开招标选定钱江水利、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
本次项目仅限于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钱水水务有限公司已与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签署《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负责本次项目实施。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实施工业区污水处理工程符合国务院“三先三后”政策要求
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对繁荣经济、稳定社会至关重要。实施工业区污水处理工程,是执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内在要求,符合国家当前环保政策,同时也是完善基础设施,增强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功能,提升工业区品位,改善投资环境的需要。若将未达标污水直接排放入近海,对工业区水体环境质量,居民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以及工业区的投
资环境将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实施工业区污水处理工程,符合国务院“三先三后,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的政策要求。
(2)现状污水处理能力无法消化企业新增的产能投放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现有污水处理厂一座,即福州江阴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规模 4 万 m3/d。目前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现状进厂水量高峰期可达到 4.61 万m3/d。随着新企业的入驻和现有园区企业的扩建,新建项目投产后将同步带来污水处理量的增加,现状 4 万 m3/d 处理规模无法满足污水处理需求。因此,启动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一期)迫在眉睫。
兴化湾是福建最大的港湾,水深稳定,为良好的通海水道,港口的建设将促进工业区的发展规模和经济快速增长。先进技术、设备以及富有潜力的市场,是工业区得天独厚的发展优势。为了树立和提高工业区在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方面的新形象,大大改善工业区的投资环境,为工业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开展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一期)是十分必要的。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本项目实施后,可改善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现有运行效果,使各项污水出水稳定达标,污水厂出水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同时,该项目的建设可改善城区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因此,本项目是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显著。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征收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的暂行规定》中的有关条例,参照有关城市的经验,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通过收取排污费,使本项目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因此,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31,544.67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建筑工程 17,585.77万元;机械设备及安装工程 9,284.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172.07万元;工程预备费 1,502.13万元;合计 31,544.67万元。
5、项目效益测算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经测算,预计投资本项目能获得的内部收益率为 4.80%,本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具体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如下:
效益测算的假设条件:
(1)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无重大变化,行业的政策及监管法规无重大变化;
(2)项目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行业未来形势及市场情况无重大变化;
(4)人力成本价格不存在重大变化;
(5)行业涉及的税收政策将无重大变化;
(6)项目未来能够按预期及时建成通车;
(7)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效益预测的主要计算过程:
(1)收入测算
本项目合作期限 25 年,其中建设期 1 年,运营期 24 年。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 4.83 元/吨,项目收益测算按照 4.30元/吨进行测算。
水量:运营期第 1、2、3-24 年的基本水量分别为 2 万吨/日、3 万吨/日、4 万吨/日。试运行期间服务费:污水处理服务费=该期间实际污水处理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80%。
正常运营期间服务费:
1)月有效污水处理量<月基本处理量污水处理服务费=(月基本处理量-月无效污水处理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绩效考核系数
2)月有效污水处理量=月基本处理量污水处理服务费=月有效污水处理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绩效考核系数
3)月有效污水处理量>月基本处理量污水处理服务费=月基本处理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绩效考核系数+(月有效污水处理量-月基本处理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60%*绩效考核系数
(2)成本测算
1)工资及福利费:32 人,8.5 万元/人/年。
2)大修及维护费:取项目总投资 31,544 万元的 1%,即 315 万元/年,其中,运营期前 5 年减半计提。
3)药剂费:综合工程可研及江阴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数据,取 1.490 元/吨。
4)电费:综合工程可研及江阴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数据,取 0.290 元/吨。
5)水费:综合工程可研及江阴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数据,取 0.022 元/吨。
6)污泥处置费:综合工程可研及江阴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数据,取 0.296元/吨。
7)管理费及其他:取 50 万元/年。
8)无形资产摊销:按项目按投资额分 24 年进行摊销。
9)利率:3.2%,贷款期限 25 年。
10)税费,增值税及附加:增值税按 6%,城市维护建设税 7%,教育费附加 3%,地方教育费附加 2%。
所得税率:25%,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政策。
综上,本项目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4.80%,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16.10 年,效益测算谨慎、合理。
6、项目进展情况与资金筹措
本项目目前已开工。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8,700.00 万元,其余资金将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途径解决。
7、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2021 年 11 月 17 日,本项目取得了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关于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融发改审批[2021]625 号)。
2023 年 6 月 5 日,本项目取得了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榕融环评[2023]50 号)。
2020 年 5 月 9 日,本项目取得了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闽(2020)福清市不动产权第 0006879 号)。2023 年 10 月 10 日,本项目取得了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闽(2023)福清市不动产权第 0038996号)。
完整版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国家部门及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本着客观、求实、科学、公正的原则,在现有能够掌握的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主要就项目建设背景、需求分析及必要性、可行性、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条件及方案、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等方面逐一进行研究论证,以确定项目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可行性,为项目投资主体和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此报告为摘录公开部分。定制化编制政府立项审批备案、国资委备案、银行贷款、产业基金融资、内部董事会投资决策等用途可研报告可咨询思瀚产业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