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用气体装备及系统
国际上,医用气体装备及系统的建设始于 20 世纪六七十年代,以英、美、德等发达国家为主要代表,其标准化建设方面也一直引领着医用气体行业的发展方向。20 世纪 60年代,英国卫生部(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Social Services,DHSS)就已颁布了第一部医用气体指南“HTM2022”。
我国从 1970 年开始,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北京空军总医院等多家医院陆续在新建病房时预先铺设氧气输送管道。
1983 年,北京积水潭医院率先使用氧气钢瓶作为氧源,开始利用氧气汇流排进行集中供氧。20世纪 90年代,医用气体装备及系统在我国逐步得到推广应用。例如:解放军总医院、武汉协和医院等,纷纷使用管道集中供应的氧气汇流排;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原华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相继使用分子筛制氧机作为氧源,利用管道系统进行集中供氧。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现代医院建设水平的不断提升,目前医用气体供应已从早期的钢瓶独立供应方式逐渐发展成为一个集机械、化工、电子技术、自动控制、建筑、暖通和医疗器械应用于一体的系统性工程。
我国医用气体装备及系统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单瓶供氧阶段。单瓶供氧阶段仅将瓶装氧气单独提供给某一病人使用。使用时,需在氧气瓶上连接减压器,减压后的氧气经浮标式氧气吸入器湿化、过滤后供病人吸氧。由于需要频繁更换、移动氧气瓶,使用极不方便,增加了医护人员的劳动强度,且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第二阶段:初级集中供气阶段。我国通过引入发达国家集中供氧技术,于1983 年研制出第一套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采用集中供应、多点使用的方式供应医用氧气。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逐步在国内推广应用,在此基础上发展了医用中心吸引系统。
由于初期没有相应的标准支撑,为规范集中供气系统规划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等环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于1994 年首次发布了医用气体装备及系统的医药行业标准《医用中心吸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YY/T 0186)和《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YY/T 0187),并将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列入Ⅱ类医疗器械管理。
伴随着国内医院的不断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医疗设备的发展,医用气体装备及系统开始广泛建设及应用,并逐步扩展医用制氧机(系统)、医用空气压缩机(系统)、医用氮气系统、医用二氧化碳系统、医用氧化亚氮系统、医用氩气系统、医用混合气体系统等医用气体装备及系统。其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医用制氧机制定了医药行业标准《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通用技术规范》(YY/T0298),将其列入Ⅱ类医疗器械管理;2006年,将医用空气压缩机列入Ⅱ类医疗器械管理。该阶段,各种医用气体装备及系统的供应、使用、控制及配套设备等相互独立,未进行集中监控和管理。
第三阶段:复合集中供气阶段。随着现代化医院建设标准的不断提高,对医用气体装备及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2 年,国家标准《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 50751-2012)的发布与实施,标志着医用气体装备及系统进入复合集中供气阶段。根据医院医疗需要,对各种医用气体的集中供应进行有机的结合,保持系统的统一与完整,安全、可靠地满足医院对各种医用气体的需求,
方便、有效地对各种医用气体装备及系统进行集中监控和管理,并实现智能化的远程管理和数据备份、分析及应用。本阶段,医用气体装备及系统整合了医用气体报警系统、医用气体计量仪表、医用气体稳压装置、医护管理通讯系统、医用供应装置等配套装置,医用气体终端组件在具有医用气体专用特性的前提下能够通用,从而使整个系统实现数字化、智能化,促进医院整体建设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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