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业主方西安市航空基地合航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的安置房项目之二标段部分,工程建设内容为 8 栋住宅、1 栋商业、大门及设备用房、地下室和车库等合计约 105,085.61 平方米地上建筑及 54,812.61 平方米地下建筑。
项目整体建成后,可提供 1,392 套安置住房、停车位 1,780 个,改变阎良航空基地形象,提升航空基地城市品位和承载功能,提高城市的管理水平,促进航空基地经济社会环境又好又快发展。
本公司作为工程施工总承包方实施本项目,项目实施地点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云盛路以西、如虹路以北、云光路以东的航空基地北屯社区。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安排,工程施工总工期为 750 日,计划自 2023 年 3 月起开工、2025 年 4月竣工。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棚户区改造的政策要求
西安市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 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4)3 号)精神,结合西安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快本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下发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市棚改办是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主管部门,并要求市建设、规划、国土、财政、房管、税务、市政、公安、工商、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还指出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按照棚户区改造规划及年度目标任务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工作,并要求各实施主体完善机构、强化力量,做好调查摸底、项目包装、前期准备、方案编制、资金筹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房建设管理、回迁安置及物业管理等各项工作,并指出按中省要求将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旧住宅区综合改造统一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
本次项目实施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棚户区改造的政策精神。
(2)提高城市形象、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航空基地北屯社区现阶段基础设施薄弱,道路、供水、供电、供暖、排水、垃圾处理没有纳入城市管理的范围。为加快促进棚户区改造以及城乡统筹工作进程,促进航空基地发展,加快基地建设,改善基地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环境和居住条件,节约利用土地,完善公共服务功能,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实施棚户区改造以及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精神,实施本项目具有必要性。
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已将区内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列入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城市形象、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重点项目中。项目建成后,对于改善中低收入居民居住条件,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等有着重要的意义。
3、项目投资概算及经济效益评价
本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中标金额为 50,636.72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20,000.00 万元,全部用于董事会之后的资本性支出。
本项目通过工程款收入与工程投入成本的差价实现盈利。经测算,本项目毛利率约为 6.53%,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4、项目涉及的立项、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由业主方完成发改部门备案,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不涉及环境敏感区,业主方无需办理环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