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汽车轻量化结构件绿色制造项目
(2)实施主体: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柴桥雷古山路 129号
(4)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 34,706.26 万元,拟通过新增设备的方式新增传动系统结构件 80 万套和轻量化车身结构件 70 万套。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34,706.26 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 30,760.00 万元、安装工程投入 617.56 万元、基本预备费 314.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3,014.70 万元。
3、项目整体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 24 个月,预计 T+3 年达产 100%。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年均收入 39,200.00 万元,年均净利润 5,570.29 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为 7.02 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 16.18%。
(1)营业收入
产品预估价格是公司考虑了历史经营情况、市场因素、在手订单等进行 综合预估确定。本项目达产后预计收入为 39,200.00 万元。
(2)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
公司本项目所生产产品的营业成本系考虑了实际生产过程中所需原材料、直 接人工、制造费用、折旧与摊销费用等计算确定。税金及附加主要考虑了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按应交流转税的 7%、3%和 2%计算确定。
(3)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
公司本项目的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主要是按销售百分比法并结合以前年度的销售费用率及管理费用率进行确定。
(4)净利润
公司根据前述测算并按 15%所得税税率计算得到本项目的净利润 5,570.29万元。
(5)毛利率和净利率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对比分析
本项目测算的毛利率及净利率与公司 2022 年的毛利率及净利率水平相近,本次项目效益测算具有合理性。
本项目的毛利率与广东鸿图科技园二期(汽车轻量化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毛利率水平较为接近,处于合理水平。本项目的内部收益率水平与文灿股份安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爱柯迪智能制造科技产业园项目较为接近,处于合理水平。
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效益指标测算具备谨慎性和合理性。
5、项目实施用地情况
本项目是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柴桥雷古山路 129 号的自有厂房内进行建设,不涉及新增土地事项。
6、项目备案及环评情况
(1)项目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2302-330206-07-02-933561)。
(2)项目环评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出具的《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轻量化结构件绿色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仑环建[2023]34 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国家部门及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本着客观、求实、科学、公正的原则,在现有能够掌握的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主要就项目建设背景、需求分析及必要性、可行性、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条件及方案、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等方面逐一进行研究论证,以确定项目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可行性,为项目投资主体和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