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风电建设是我国实现“双碳”目标和能源战略转型的重要途径之一。国家及地方政府不断出台各项利好政策,持续推进风电建设。我国海上风电起步晚,但发展潜力巨大,成为国家及地方政府的重点关注方向。
国家政策方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到 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0%左右。到 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
到 206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80%以上。《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全面推进风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建设风电基地。
坚持陆海并重,推动风电协调快速发展,完善海上风电产业链,鼓励建设海上风电基地。《“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推进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区域布局,推进深远海域海上风电开发技术研发及示范应用,重点建设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等海上风电基地。
地方政策方面,包括辽宁、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等多个省份都在其“十四五”能源规划中明确了海上风电的开发目标。如福建省发布的《“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中提出,要稳妥推进深远海风电项目,“十四五”期间增加并网装机 410 万千瓦,新增开发省管海域海上风电规模约1,030 万千瓦,力争推动深远海风电开工 480 万千瓦。
浙江、山东、广东也推出了地方海上风电补贴政策,如广东省发布的《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实施方案》提出,2022-2024 年全容量并网项目每千瓦分别补贴 1,500 元、1,000 元和 500 元;补贴范围为 2018 年底前已完成核准、2022-2024年全容量并网的省管海域项目。
一系列国家及地方利好政策将显著刺激我国海上风电建设发展,助力我国海上风电行业在未来继续实现高速、健康发展。大量海上风电的建设与并网进一步促进海上风电建设及运维服务的需求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