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业集中度较低
根据住建部发布的《2020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2020年全国城市、县城和乡污水处理厂共计6,496座。由于各省(市、区)的污水处理规划不同,在污水处理厂的数量和规模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但数量基本均超过50个,呈现较为分散的特征。
由于污泥是污水处理的必然伴生物,污水处理厂的分散使得污泥分布也较为分散。为完成污泥无害化处置要求,各个地区均有一定数量的污泥处理企业,从而导致污泥处理行业内单个企业的业务范围通常具有一定的区域性且市场占有率普遍不高。受长期以来“重水轻泥”的影响,我国污泥处理行业起步相对较晚,目前仍处于成长阶段。
多数涉足污泥处理的企业主营污水处理,而污泥处理仅是其为完善污水处理产业链的业务拓展,行业内仅有少数企业专门从事污泥处理。因此,当前我国从事污泥处理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尚未出现行业标杆企业。综上所述,现阶段我国污泥处理行业的市场参与者众多,竞争格局较为分散,行业集中度较低。
2、地区发展不均衡
我国污泥产生量以及污泥处理技术发展水平存在较为明显的地区差异。通常而言,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以及污水处理水平等方面的差异会导致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地区的污泥产生量更大,并且通常此类地区污染治理观念较强、对环保要求较高,同时也更有能力将更多的资源用于污泥处理处置。因此,现阶段大规模的污泥处理处置项目以及先进技术的应用大多集中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各地区的环境治理观念和治理能力都在逐渐提高,因此未来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的污泥处理处置市场也将逐步扩大。同时,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地区的污泥产生量较大,且随着污水处理能力、城镇化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未来的污泥处理处置需求还将进一步扩大,对污泥处理技术的要求也将不断提高,因此,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地区也仍存在较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3、业主单位对项目运行稳定性要求较高
污水处理单位主要为城市污水处理厂,其作为市政公用设施,对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有较高的要求,污泥能否及时得到处理处置将会直接影响污水处理单位能否稳定运行,因此在选择污泥处理技术和运营单位时通常较为谨慎。
由于不同技术路线对应需要的主要设备不同,改变技术路线的设备更换成本较高。即使是采用同一技术路线的不同污泥处理运营单位,其技术差异通常也会引致对设备需求的差异,更换污泥处理运营单位通常也需要较大的设备改造投入。
因此,若污泥处理项目能够满足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需求和环保要求,污水处理厂不会轻易更换污泥处理技术路线和污泥处理运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