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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经营现状、发展前景及行业政策分析
思瀚产业研究院    2024-03-07


(1)建筑行业经营现状

建筑行业是改革开放后市场化较早的行业,进入壁垒较低,企业规模分布呈现“金字塔”状,即极少量大型企业、少量中型企业和众多小型微型企业并存。

中国建筑市场存在五类参与者:央企巨头、区域龙头、江浙民营企业、外资巨头以及众多中小建筑企业。从总体上来看,占据较大市场份额的是具备技术、管理、装备优势和拥有特级资质的大型建筑企业。发达地区建筑强省的大中型建筑企业也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他们主要承揽地区性大中型工程。其他中小企业则主要承担劳务分包、部分专业分包业务及小型工程。

从各业务领域的竞争情况来看,普通房屋建筑工程市场集中度最低,竞争极其激烈;公共建筑及高层、超高层建筑工程市场,整体集中度适中,存在一定区域性垄断;矿山建筑工程市场,集中度较高,存在部门垄断;铁路、公路、隧道、桥梁工程、大坝、电厂和港口工程,集中度高,存在部门和寡头垄断;而建筑安装工程与装饰装修工程,市场集中度较低,竞争较为激烈。

总体看,建筑行业企业数量众多,行业竞争激烈,但各领域竞争程度存在差异;随着建筑市场的放量增长,建筑业的竞争模式也出现了多元化发展。

建筑业发展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较大,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直接驱动着行业增长。2011年以来,随中国经济从上年强劲复苏的增长高点回落,宏观经济进入下行通道;同时高通胀压力下政府主导的基建投资增速放缓;房地产调控政策持续从紧,政府路桥、铁路等基建投资持续下降影响,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放缓,短期来看,建筑行业发展下滑风险进一步增大。

2020年我国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为72,445亿元,同比增长2.7%;同期全国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实现利润8,303亿元,同比增长2.03%。

2021年,全国建筑业增加值达 80,138亿元,比上年增长2.1%,同期全国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实现利润8,554亿元,同比增长1.26%。

2022年,全国建筑业增加值达83,383亿元,比上年增长5.5%,同期全国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实现利润8,369亿元,同比下降1.2%。近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回落主要系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基数不断增加,属于正常经济现象。我国建筑业通过持续优化业务模式、提高管理水平,综合实力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此外,“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建设等国家战略规划的有效实施,将继续助力我国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PPP 在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等项目中的应用,建筑行业增加值增速将维持在合理水平。

随着宏观经济进入新常态,中国建筑业进入个位数增长时代。在房地产去库 存压力大的背景下,地产调控政策利好频出,新型城镇化建设起航。在中央稳增 长的定调下,民间投资助推交通建设新规划,区域经济投资加码,“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开启新型战略布局,行业综合发展方案、建筑业现代化建设持续 推进,PPP、BIM6、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等新型政策为建筑业发展释放出新的发 展活力。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其发展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保 持着密切的关系。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始终保持着快速良好的发展态势,全社 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逐年递增。

2022 年是党和国家发展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 发展,有效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经济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全国建筑业坚决贯彻 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进转型升级,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全国建筑业企业(指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不含劳 务分包建筑业企业,下同)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11,979.84亿元,同比增长6.45%; 完成竣工产值136,463.34亿元,同比增长1.44%;签订合同总额715,674.69亿元, 同比增长8.95%,其中新签合同额366,481.35亿元,同比增长6.36%;

房屋建筑施 工面积156.45亿平方米,同比减少0.70%;房屋建筑竣工面积40.55亿平方米,同 比减少0.69%;实现利润8,369亿元,同比下降1.20%。截至2022年底,全国有施工 活动的建筑业企业143,621个,同比增长11.55%;从业人数5,184.02万人,同比下 降0.31%;按建筑业总产值计算的劳动生产率为493,526元/人,同比增长4.30%。

经初步核算,2022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210,207.2亿元,比上年增长3.0%(按 不变价格计算)。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83,383.1亿元,比上年增长5.5%(按不变价格计算),增速高于国内生产总值2.5个百分点。

自2013年以来,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始终保持在6.85%以上。2022年达到6.89%,建筑业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稳固。

2013年以来,随着我国建筑业企业生产和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业总产值持续增长,2022年达到311,979.84亿元,比上年增长6.45%。但增速较上年相比有所放缓,降低4.59个百分点。

近10年间,建筑业竣工产值、在外省完成产值基本与建筑业总产值同步增长。2022年建筑业竣工产值达到136,463.34亿元,比上年增长1.44%;在外省完成产值达到105,956.84亿元,比上年增长5.21%;建筑业企业外向度在31%至35%之间波动,2022年为33.96%。

2022年,建筑业从业人数5,184.02万人,连续四年减少。2022年比上年末减少98.92万人,减少0.31%。

2022年,全国建筑业企业实现利润8,369亿元,比上年减少101.81亿元,下降1.20%;增速比上年降低1.47个百分点。建筑业产值利润率(利润总额与总产值之比)自2014年达到最高值3.63%,总体呈下降趋势。2022年,建筑业产值利润率为2.68%,比上年降低了0.21个百分点,连续六年下降,连续两年低于3%。

(2)建筑业发展前景与趋势

中国经济发展所处的特定阶段和未来较长时期内稳步增长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决定了中国建筑业正处于迅速发展的时期。城市住宅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快速交通设施建设、环境治理工程、新的能源基地建设、新型工业基地建设、游休闲度假地的建设、新农村建设等仍会保持旺盛需求,成为市场热点。从地域来看,全国东、中、西部建筑市场虽然投资结构不同,但均有较大市场潜力。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我国要初步形成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体系框架,建筑市场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健全,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建造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加速建筑业由大向强转变。

规划要求,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构建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和生产体系, 推动生产和施工智能化升级,扩大标准化构件和部品部件使用规模,提高装配式 建筑综合效益。完善适用不同建筑类型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体系,加大高性能 混凝土、高强钢筋和消能减震、预应力技术集成应用。

规划明确,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 建立,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打造一批建筑产业互联网平 台,形成一批建筑机器人标志性产品,培育一批智能建造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要加快建筑机器人研发和应用。加强新型传感、智能控制和优化、多机协同、 人机协作等建筑机器人核心技术研究,研究编制关键技术标准,形成一批建筑机 器人标志性产品。积极推进建筑机器人在生产、施工、维保等环节的典型应用, 重点推进与装配式建筑相配套的建筑机器人应用,辅助和替代“危、繁、脏、重” 施工作业。

规划还提出2035年远景目标。到2035年,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大幅提升, 建筑工业化全面实现,建筑品质显著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高,高素质人才 队伍全面建立,产业整体优势明显增强,“中国建造”核心竞争力世界领先,迈 入智能建造世界强国行列。

(3)建筑行业政策

国家对建筑业实现资质等级管理和市场准入制度,建筑企业只能在相应资质 范围内承接工程。目前涉及建筑业资质等级管理和市场准入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和《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

(1)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建筑业 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企业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 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2)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 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 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3)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4)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这三个资质序列又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目前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包括10个资质类别的等级标准、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包括60个资质类别的等级标准、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包括13个资质类别的等级标准。

(5)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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