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年 12 月 14 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的通知》,批准长沙、株洲、湘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
2008 年 12 月 22 日,“长株潭城市群”综改方案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复“长株潭城市群”将在“资源节约利用、环境保护、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技体制、土地管理、投融资体系、财税、对外经济统筹城乡、行政管理体制”等 10 大重点改革领域展开综改试验。
同年,长沙市决定在湘江西岸的大片区域建设“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湘江新区,成立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湘江新区管委会行使市级行政、经济管理权限,并对湘江新区建设实行统一管理和协调,区内所有市级审批事项均在管委会办结。湘江新区的规划范围位于湘江西岸,是由岳麓区、高新区、望城区、宁乡县的一千二百平方公里土地组成的区域,分湘江新区、核心区和起步区三部分。
其职能定位为:全国“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先导突破区,长株潭城市群战略整合核心承载区,长沙市提升主体功能区;其产业定位为:湖南省产业先行先试区,长株潭产业转型示范引领区,长沙市高新产业核心集聚区;其生态定位为:全国知名的生态文明区域,资源节约的循环集约新区,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标杆;其城镇定位为:城乡统筹发展的区域城市,新型增长模式的城镇典范,环境友好的山水宜居新城。
作为我国中部地区“两型社会”建设的首个示范区,根据湖南湘江新区建设整体方案,湖南湘江新区总用地达 1,200 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规模 420 平方公里,生态景观绿地 198 平方公里,农用地 495 平方公里,水体面积 87 平方公里,主要分为洋湖、滨江新城、梅溪湖、岳麓山四大片区进行具体的实施建设开发工作。
示范区自成立以来,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核心,注重产业结构的高端化,紧跟世界科技研究与发展前沿,坚持工业化与信息化相融合,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相融合,造就区域优势,不断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着力构建符合“两型社会”要求的现代产业体系。
在湘江新区的引领下,初步形成了竞相发展的新格局,投资踊跃的新态势和科学发展的新路径。这些项目的实施将架起科技与产业合作的重要桥梁,促进长沙市国际文化名城的建设,提升长沙市生态居住环境,使湘江新区新城崛起成为长沙市城市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