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流日益畅通,商流日益高效化,物流逐渐合理化,资金流的安全性、便捷性不断提高,包括产地市场、销地市场和集散地市场在内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在促进农业生产商品化、专业化、规模化和形成农产品大市场、大流通格局、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增产增收和保障城镇居民的“菜篮子”供应等方面,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已成为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枢纽、促进产销衔接的关键节点、服务产区农民的平台和保障城市居民食品供应的有效载体。
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并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作为重要任务,持续列入“中央一号文件”。2024 年度“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共同配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优化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加快建设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布局建设县域产地公共冷链物流设施。
2023 年度“中央一号文件”指出: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严格“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统筹农产品市场供应,确保农产品物流畅通;加大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健全追溯管理制度等。
2023 年 8 月,中央财办等 9 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在县域重要流通节点,稳步发展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提升分级分拣、加工包装、仓储保鲜、电商直播、市场集散等综合服务能力;鼓励各类流通经营主体加强市场化合作,健全完善县域公共配送中心,实现统一采购、仓储、分拣、运输、配送;
改造提升农产品产地市场、传统集贸市场,拓展包装、加工、数字化等服务,增强商品流通和便民、惠民服务功能。打破行政区划界限规划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打造交易规模大、管理规范、辐射面广、公益性强的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综合运用 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改造升级农村流通企业,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等。
2022 年 5 月,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支持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冷链物流发展的通知》提出:增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流通能力,在集散地、销地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流通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在销地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冷链物流企业等改扩建冷链集配中心和低温配送中心;推动农产品冷链流通基础设施更加完善,重要集散地和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工配送中心及零售终端冷链流通能力显著提升,调节农产品跨季节供需、支撑农产品跨区域冷链流通的能力和效率继续增强,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提供坚实基础等。
2022 年 4 月,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2 年)》提出:鼓励参与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田头市场建设,完善农村商贸服务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产地冷链配送中心,打造农产品物流节点;鼓励发展生鲜农产品新零售,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做大做强等。
2022 年 3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等。
2022 年 3 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十四五”全国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提出:通过规划引导,推动资源要素向农产品产地市场进一步集聚,支持具备条件的农产品产地市场做大做强;统筹产业基础和区域布局,向农产品优势产区、主导产业、脱贫地区倾斜,省部共建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市场,地方建设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和田头市场;推动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与农业产业发展相协调,促进农业生产“接二连三”,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等。
2022 年 1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支持全国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重点加快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市场建设;在农产品主产区,结合产业发展,省部共建一批全国性农产品产地市场,推动发展一批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支持建设一批田头市场等。